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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明價值的底蘊--回應關啟文的辯護

關啟文先生早前撰文〈我們提倡開明的家庭價值〉(《明報》八月二十日),批評筆者的〈維護家庭 維護甚麼〉(《明報》八月七日)。感謝關先生的意見,以下是本人的回應,希望能促進討論,對公眾了解事情的底蘊有所助益。

莫名奇妙的同住暴力條例

關先生指性文化學會提倡保障範圍最廣的「同住暴力條例」,沒有漠視同志安危,更指婦進支持的修訂未有保障沒有性關係的「同性同居者」。這真是莫名奇妙的理解。性關係何時成為了「同性同居者」的界定原則?沿用同一邏輯,現時法例中保障範圍內的「同居異性伴侶」,豈非也要以性關係為前提?然則「同居異性伴侶」如沒有性關係豈不能受現時法例保障?

這種荒謬的理解,其實也暴露了性文化學會不諳家庭暴力問題。被普通人騷擾,一般來說要避開不難,即使同住一室如戶主或室友,搬離就可以解決問題;但若是親密伴侣,人脈關係和網絡被對方完全掌握,要躲開就不容易了。正如〈維護〉一文所述,《家庭暴力條例》的立法精神在於肯定親密關係中的暴力不同於一般暴力,有其特殊的權力關係和風險因素,因此需要額外的民事條例保護。重點在親密關係,不在同住與否,故此性文化學會提出的所謂保障範圍最廣的「同住暴力條例」,其實與家暴條例精神毫不相干。

關先生在文中非常推崇他們的「同住暴力條例」,但翻查紀錄,家暴條例修訂草案的委員會早在二○○七年七月已開始工作,性文化學會卻在二○○八年五月廿六日才提出「同住暴力條例」,那時已是立法會將近休會,法案條文討論將近完結之時。性文化學會既然聲稱那麼關心家庭暴力,為甚麼到草案討論尾聲時才提出一個需要對原來條文作大量修訂的建議?原因無他,政府最初本來拒絕將「同性同居者」納入《家庭暴力條例》,經眾立法會議員、婦女團體、同志團體多番爭取後,在五月十四日才承諾於下年度將「同性同居者」納入條例範圍。然後僅僅十二日,我們便看到性文化學會遞交「同住暴力條例」的建議書了。

有了這些基本認識,便能明白,性文化學會其實不清楚家暴條例的立法精神,也不關心重新訂立一條「同住暴力條例」的難度和所需時間。畢竟,這不過是用來搪塞「漠視同志安危」批評的反建議,只要能成功製造一定聲音,逼令政府不將「同性同居者」納入家暴條例就可以了。對於「漠視同志安危」的批評,明光社及維護家庭聯盟還有一種回應,就是指根據目前法例,任何暴力行為均會受到刑事制裁,受伴侶施虐的同性關係者仍有途徑尋求法律補救,因此不必將「同性同居者」納入《家庭暴力條例》。依此邏輯,其實任何家庭和伴侶關係皆有足夠法例保障,反對團體不如大方地建議取消整條《家庭暴力條例》,那就可以避免同志朋友與神聖莊嚴的家庭扯上任何關係了。

單親家庭的負面印象

關先生指筆者批評他們的家庭危機論述排拒了單親,只是稻草人。無奈的是,關先生的澄清卻恰恰再次落入了本人的批評。關先生說:「在一般的情況下,保護孩子褔祉的最佳方法就是讓他們給自己的親生父母撫養,而且這對夫婦應該平等相愛和彼此忠誠。」這個最佳方法,劃出了一個美滿家庭的定義。但這種「美滿家庭」的論述,卻為普天下所有單親家庭(以至再婚家庭和領養家庭)平添了多少不必要的壓力?

單親家庭需要面對很多困難,其中有些源自不完善的社會制度,有些則源自不必要的文化觀念。「有親生父母養育才是幸福美滿的家庭,你的家庭有缺陷,所以你不會幸福快樂」--單親家庭不斷被這種流行觀念問題化(problematize)。單親子女總是接收到這些暗示,當然不容易有健康的身心發展,培養起樂觀自信的人格。

我們當然要正視單親家庭的困境,但不應該將單親家庭本質化地視為不美滿,這樣不只會模糊了真正需要解決的問題,也會在單親家庭成員的心裡烙印下許多不必要的負面印象。如果我們不挑戰「美滿家庭」的定型,即使有一天政府提供足夠完善的措施,成長於非血緣雙親家庭的孩子依然會很容易自卑和不快樂。美滿家庭定型帶來的傷害,其實正如流行的性別定型,令不少男性化的女性和女性化的男性,無法建立起良好的自我認同。其實一個家庭是否美滿,在乎很多因素。我們應積極去除不同種類的家庭面對的障礙,卻不應為美滿家庭設下單一的門檻和加上標籤。

性、愛、婚姻本來不合一

關先生指「文化影響不容忽視,性革命提倡性、愛和婚姻分家,自然會衝擊著家庭。」關先生學富五車,何苦模糊歷史?單說傳統中國社會,三者便不合一。賈寶玉初試雲雨情,當時成婚了沒有?古時婚姻講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又豈有愛情可言?但傳統中國社會的家庭制度卻沒有因此飽受衝擊。另一方面,從前婦女需要守貞節,男女通姦要浸豬籠,現代社會棄絕這些風俗,其實也是為性和婚姻的關係鬆綁,我們會說這些文化改變衝擊家庭嗎?

文化影響的確不容忽視,性愛和婚姻的觀念都是特定社會和文化的產物,家庭觀念同樣如此。家庭結構和家庭成員的關係,從來都不是只有一種,也從來不是一成不變的。所謂「性、愛、婚姻分家」的觀念,極其量只能說是衝擊了個別教派的家庭價值。當今香港社會,有多少人有婚前性行為?又有多少伴侶選擇同居而不結婚?不信守性文化學會一套標準的人--筆者敢說,佔了社會上的一大部份--大概在關先生等眼中,便成為現代社會腐化墮落的病癥了。關先生不妨繼續這樣想,但社會上的其他人真要接受這套所謂「衝擊家庭」的說法嗎?

關先生的文章(包括網頁上的九千字長文)提出了許多有趣問題,惟篇幅所限,無法一一回應,有機會將另文申述。

杜振豪
新婦女協進會資源發展幹事

相關連結:
維護家庭 維護甚麼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80806/4/7k4t.html
我們提倡開明的家庭價值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80819/4/7s5p.html
中秋節談《家好月圓》
http://www.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489...
再從《家好月圓》談維護家庭
http://www.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491...
回應〈再從《家好月圓》談維護家庭〉
http://www.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492...
〈維護家庭=道德主義?──回應明婉儀〉
http://www.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