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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倒「明光」社!

小弟對《令人戰慄的聖經》網頁(http://truthbible.net/)的回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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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所謂「基要派」基督教信仰的家庭長大,父親是傳道人。自小便聽家父那極富批判味的講道。尤其對同志毫無保留之攻擊。我不曾只一次聽到爸爸煞有介事,激情地說:「那班同性戀衰人...『我的』聖經說,神憎恨他們,要用石頭打他們,將他們用火燒死!」九歲的時候,便初次聽他講類似對同志的「仇恨宣言」。斷斷續續,從他口中及其他教會的口中和筆中嘗盡了對同志一面倒的譭謗與凌辱。

我自小便信主,五、六歲(仍未懂「性」時)便知道自己喜歡男孩子。身為同志基督徒,深信聖經的全盤真確性,只是沒法接受「基要派」那種對聖經不問背景,不理原意,逐句逐字,斷章取義式(尤其以求符合個人成見,例如對同志的極度歧視)的詮釋方法,對教會以至整個社會所帶來的分化、仇視以及傷害。因而也衍生出來一個尷尬:我雖敬愛父親,卻對他仇視同志的言論及態度,深惡痛絕並極端反感!

我明白你們並非「全盤否定聖經的真確可信性」,但我也覺得不必「否定聖經的全盤真確可信性」。
因為詮釋聖經,全在於「人」也。不論聖經本來多麼可靠,只要有人用了個人的偏見去詮釋它,
它就立刻變成惡魔橫行、肆意為虎作倀者的背後靠山。而教會,正正是由「人」組成的。

「明光」社正是僭越了「全香港教會」這個名義的一班「人」,盲目把他們個人骨子裡對同志莫名的厭惡,
挾著對聖經的選擇性曲解,振振有詞地進行集體化而成為一股力量,最擅於向一班從來只問接收而不問反思的大眾,
尤其浸淫於「基要派」近一輩子的信眾,發布他們那套諸如「反同志運動兵敗如山倒」、「形勢險峻」、「岌岌可危」
之類極盡煽情之能事、浮誇而危言聳聽的謊話,欲愚弄天真無邪的大眾而把同志社群迫至更黑暗的窮巷中!

因此我只承認他們是「盲暗社」,毫無資格代表聖經真正宣揚的「明光」。2007年七.一大遊行,
我極力呼籲各界不滿諸如「明光」社之流的人士,開宗明義:為「打倒『明光』社!」而站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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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基要派」死硬派,小弟向他們所提出強烈的控訴如下:

雖然小弟絕對相信「投訴聖經」是有部分人拿來借題發揮之舉,但更相信這件事充分反映社會大眾不乏對於那些對「教條式信仰」毫不容許存在反思的空間,
與現實完全脫節的教會中一班自鳴清高的所謂「保守派」所不斷肆意鼓吹的歧視、仇視以至隔離而引發出來的強烈反感的人,而且實在已達到忍無可忍的地步,
因此才背城借一,作出「投訴聖經」這令人痛心的驚天之舉。

這是一個對盲目死守所謂「基要派」(絕對教條式信仰)的信徒一個嚴重的警號,叫他們為已經近乎爆炸性的自以為義而馬上悔改認罪!
記得,主耶穌被審判,最後更以完全無罪而被屈釘死於十字架上,其背後可怕的煽動力,正正是當時那班自命「信仰純正」的「基要派」,
內心卻充滿仇恨、不信、自私和自卑(因遠遠比不上主)而嫉妒的文士和法利賽人!

難道,現代版的法利賽人還想更瘋狂,把主再次釘在十字架上乎哉!?

主對這類人的斥責,無疑最不遺餘力: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裡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
(馬太23:27);

「(1)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2)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
(3)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4)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
(5)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馬太7:1-5);

「(3)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他站在當中。(4)就對耶穌說:夫子,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
(5)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他怎麼樣呢?(6)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
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7)他們還是不住的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
(8)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9)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
(約翰8:6-9);

嗟夫!對於因為這類人過度偏激的言行,反而令原來有心追求信仰的人對我們的信仰產生反感而卻步,
主曰:「這世界有禍了,因為將人絆倒。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
(馬太18:7)

這是小弟對專門以排斥異己為榮、充滿批判論斷人之本事的所謂保守派「教會」,內心深層最衷心而強烈的控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