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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嶽掩耳盜鈴綑綁銷售同性婚姻

捍衛家庭價值大聯盟昨天下午聯同十多個團體召開聯合記者會,抨擊平機會主席周一嶽假借「事實婚姻」來僭建同性婚姻,僭越了平機會主席本來職責,要求他下台。平機會傍晚跑出來回應,編者不得不指出,周一嶽的回應是把市民當作愚民,完全是掩耳盜鈴硬夾硬僭建同性婚姻。

平機會回應傳媒指出,「今次諮詢是集中在異性事實婚姻,應否受保障,平機會沒有既定立場,歡迎任何人士發表意見。」

只有完全沒有看過諮詢文件的人,才會輕易相信平機會的鬼話。有閱讀文件者都能看到,諮詢文件關於「事實婚姻」的段落,多處「綑綁銷售」同性事實婚姻。先是公眾諮詢意見書,第六條問題「你認為應否把婚姻狀況修訂為『伴侶關係狀況』,並列明保障有事實婚姻關係的人士?若同意,應如何定義「事實婚姻關係」呢?應否涵蓋異性事實婚姻關係和同性事實婚姻關係的保障?應否擴展至保障基於前度事實婚姻關係而所受的歧視?」巳經明確把異性事實婚姻關係和同性事實婚姻關係,以平衡句的方式列出。

跟著是諮詢文件第二章,多處都為同性事實婚姻關係「背書」:

2.24 在一些司法管轄區,法例明確保障處於類似婚姻關係的人士。在澳洲,《1984年性別歧視法案》不單保障已婚人士,也為異性或同性事實婚姻關係人士提供保障。澳洲的法例旨在為那些像婚姻般會互相交託的人士提供保障。初時只有異性事實婚姻關係受保障,但至2013年同性事實婚姻關係也受到保障。

2.25 給予同性事實婚姻關係人士保障的是《2013年性別歧視修訂(性傾向、性別認同和雙性身份)法案》。這種受保障特徵稱為「婚姻或伴侶關係狀況」。

2.27 英國則採用一種稍為不同並較狹窄的定義。英國同性伴侶可選擇民事結合,享有的權利與婚姻相似。而近期更可以選擇結婚。藉結婚或民事結合同性伴侶可獲保障免受歧視。但單身、已解除婚約或民事結合,以及處於同性或異性事實婚姻關係的人則不受保障。

2.32 最後,若訂立這樣的法例,便需像澳洲法例一樣,為事實婚姻關係下定義,使法例更為清晰。

平機會自己白字黑紙寫出來的諮詢文件和意見書,不下十次出現「同性事實婚姻」,大聯盟及關注團體直斥其非,周一嶽不敢正面回應他僭建同性事實婚姻的惡行、避而不談,轉移話題,走出來說「今次諮詢是集中在異性事實婚姻,應否受保障,平機會沒有既定立場。」真的是掩耳盜鈴、自欺欺人!

作者:Howie Yeung(捍衛家庭價值大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