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艷照門」
過去幾天,Facebook的朋友,分別加入了兩大陣營,一個是「停止發放侵權照片」(侵權組),另一個是「強烈要求鄧竟成去加拿大捉拿陳冠希」(捉拿組)。
「侵權組」迄今有73名成員,有14位朋友加入,組群宗旨是:「呼籲停止發放侵犯人權、私隱權、肖像權、性自主權、以及版權的照片」。有12個牆上討論,當中成員提出「不觀看、不轉發、不討論」的原則。
「捉拿組」迄今一共有1,647名成員,有9位朋友加入,組群要求警方徹查陳冠希是否在當時人知情下拍攝照片,並要求鄧竟成澄清較早前的「釋法」。有頗多挖苦陳冠希的Photoshop,135個牆上討論。
從比例上看,我較多朋友加入了「侵權組」。我想了又想,覺得道德乃個人選擇,而當警方不理相片真假,以淫審之名處理案件,那些相片變成無主孤魂,公與私的界線變得模糊。但我亦覺得無必要把罪魁禍首鎖定為陳冠希,假如是你情我願,拍攝私房照沒有問題,最錯是沒有好好處理。最後我兩組都沒有加入。
然而,作為 inmediahk.net的編輯,面對著專欄作家上載與事件相關的照片,在法律上沒有踩界的情況下,刪除與否,又是另一個選擇。若要落實保護相中人的私穩,大概連談論也變得不道德,何不像衍空法師所言,磊磊大方地面對因因果果?
起首,這可能是一宗盜竊事件,阿媽教落要路不拾遺,但沒有人承認東西屬於自己,網民袋袋平安。英皇集團不以民事禁制,要求警察介入,而警方亦以「真假不是問題」的態度,再以「淫褻及不雅品物管制條例」(淫管條例)之名來制止照片傳播,事件演化為公眾議題。
若沒有警察的高調介入,我大概不會去搜尋那些照片。其後,網友把首批十多張的私房照傳送給我,讓我「研究研究」。這些照片到現在還留在我電腦的硬盤。這幾天曾認真考慮是否要刪除,但至今還未找到足夠的理由說服自己去消毀這些照片。等待著事件回歸正軌。
「私處」不私
不論私隱也好、盜竊也好、版權也好,都要有主體去宣稱其權利,但相關人士、財團沒有這樣做,而是利用了公器去處理。
公器出動了,以淫審之名捉了網民,要即時還押八個星期。接著,警務處處長鄧竟成再引用「淫管條例」說「管有以供發佈」、「電郵及點對點傳送」亦會觸犯相關法例,並要致力查出相片源頭等等。
潘朵拉的盒子打開了。
當政府權力要壓制「私處」的流通,這個「私處」再也不私。
當演藝界以「私處」為恥而不敢認領、傳媒以「私處」來爭銷量、警察以「私處」來顯雄風,很難怪網民不尊重私穩:這個「私處」已經使網民身陷囹圄、多個主要論壇要自我審查、成人討論區網主因管有可能是淫褻照片而人心惶惶。
網絡暴民誓要判辨相片是真是假、是「不雅」是「淫褻」,要從種種蛛絲馬跡中了解被拍攝者是否知情等等──這些事情,本應由警隊來調查,然而,「相片真假並不重要」,警方如是說。
「新貧友」的憤怒
當真相被懸置,執法和司法者的「網路嚴打」行為究竟在為誰/甚麼服務呢?警方當然說是為了保護相中人和公眾利益,隨之而來的質問就是:在執法者眼中,藝人利益是否比一般人更重要?為什麼以往沒有以同樣手法處理網上流傳的艷照?未來警察是否會以同樣的方法去調查和處理相類似的事件呢?
一直以來,法律為富人服務已變成市民大眾的常識,對保時捷超速撞死人罰款了事等案,喧鬧一下又回復平靜。不服務窮人也罷,可是,從第一名被控網民鍾亦天的控方理據和裁判官的「評論」看,當「欠50萬卡數」、「自稱裝修工人沒有固定工作」和「一貧如洗」視為發佈其餘照片的意圖,更張顯執法和司法制度中「歧視」窮人的「行規」。
香港每天上網超過四小時的網民,隨了學生外,大部份是「新貧友」(New Poor),亦即有點學歷、沒有很穩定工作、收入不穩定、擁有較多自由時間的一群。面對著鍾亦天案的公然歧視,這些「一貧如洗」、「沒有固定工作」的網民「新貧友」當然感同身受,對號入座,激起「法律面前、窮人含x」的憤怒。
這種對不公憤怒,化身為<死亡筆記>中的「奇拿」混戰。
奇拿與「色情異見者」
打從私房艷照公開的第一天,就有博客稱發放者為「奇拿」,透過發放照片,以毀滅某些藝人的形象。有的說,這次事件與娛樂圈中利益集團相關,而對著大財團恭恭敬敬、縮頭縮腦的政府和警隊,不顧現實利益瓜葛調查,鑽到互聯網中,實行麻鷹捉雞仔,先來個殺一儆百。
當警方宣稱已找到照片的所謂「源頭」,才發覺在網絡世界發放源頭已經不重要。迄今,七個被捕者均為一般良民,無涉金錢勒索。更大量的私房照在網絡中繼續流動。
在虛擬的網絡世界中,「第一個奇拿」己消聲匿跡,他透過「照片」把身份傳送給「第二個奇拿」,後者的目的也轉移了,享受著與警察上演貓捉老鼠的歡愉。即使警察捉到這隻「老鼠」,大概也只是一個不涉及任何核心利益的小人物。
譯評博客宋以朗先生,於網誌裡預見會有更多相類似的「奇拿」出現,他稱他們為「色情異見者」(pornography dissents)。正如宋先生指出,在西方,言論自由包含了色情資訊的流通,可是香港的淫審制度和警察,以壓制色情資訊為目的,色情異見者亦應運而生,潛伏於互聯網中,實踐裡應外合的資訊攻防戰。
這些「色情異見者」的道路,要比「政治異見者」寬闊、順暢。色情的資訊,在世界90%以上的搜尋器(包括國內的百度搜孤),高踞榜首,市場需求反映著人的食色本性。資訊科技的發展,點對點的聊天傳訊極速進行,把整個「發佈」的概念翻轉,再加上網絡之內「皆兄弟」的朋友互惠分享精神,任何壓制性的規管,不單徒勞無功,更是自找麻煩。
事主,回頭是岸!
要捉大賊,請回到現實利益瓜葛與關係中調查;要防止侵犯私隱,請加強市民保護私隱意識和能力,政府更不應帶頭侵犯市民私隱(如把市民上網的IP排除在私隱資料之列)。
在紛擾之中,「艷照門」也有一些貢獻,大家開始搞清楚淫審制度中的「三類淫褻」與電影的「三級」是兩碼事,亦使「淫管條例」中,界定「不雅」與「淫褻」界線的「社會整體道德水平」拉闊。
大躍進
鄧竟成引用「淫管條例」的三類淫褻物管制條款,說相關照片「不能管有以供發佈」,把很多人驚醒:為什麼我們不能在成人之間分享、發佈一般正常性行為的訊息?這些正常性行為,如何「超越社會道德底線」?這條線由誰來劃?
自私房照流出後,全港半數網民、媒體工作者到處搜尋,對相片細緻分析評論;連續十多天,頭版繪聲繪影地描述,馬賽格閃耀著,遐想比現實更迷離;學校裡,朋友間攬頭攬頸地傳閱分享,笑聲浪語中帶著開悟;鮑魚、香蕉隱喻處處;全港一眾以純情學生妹形象示人的女星,在一夜間,紛紛長大,展露魚水之歡的秘技……
假若我們的社會有一條道德界線,大概在過去幾天,社會整體道德水平已出現大躍進。
衞道之士,也許會繼續掩耳盜鈴,以「淫褻」、「敗壞」、「有傷風化」來形容這些私房照,希望女事主能「汲取教訓」,甚至向公眾道歉,日後「守身如玉」,再施壓要政府多加管制互聯網色情資訊。可是,把正常成年人的性行為污名化為「淫褻」,只會對人帶來更多傷害、壓抑與虛偽造作,脫離現實和經驗的道德審查,亦只會激起民憤、產生更多社會矛盾,何不開放胸懷,回到現實中去談情說性?再從中建立自己能認同和實踐的倫理道德。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若當初不以性為恥,不以壓制相關資訊為手段,亦不會帶來那麼大的騷動。
本來無一物,又何處惹塵埃呢?
原文刊於二月十日星期日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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