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定型與校園暴力淺論
前言
最近,校園暴力事件又再次成為城中熱門話題。事實上,在事件被揭發之前,一般市民,甚至教育行內之同工,多認為校園暴力的發生,往往只涉及私人或幫派恩怨及勢力之爭,而此等群黨效應,屬於青少年犯罪範疇,為個別事件,只要當事人不屬任何群黨,自可避免涉及其中。
直至後來,類似的「個別事件」愈演愈烈,更多的校園暴力影片在網上廣泛流傳,社會才逐漸明白浮上水面的個案只不過是冰山一角。曾有傳媒訪問中學生,發現校園欺凌事件遍及每一角落。不少學童表示曾受人推撞或是辱罵,尤其在轉堂、小息、午膳及放學後,更是校園欺凌事件的高峰期。教統局亦已推出教材套[1]供教師參考,又呼籲學校主動舉報校園暴力事件。只可惜,不論是傳媒、學者還是政府有關部門,在處理香港的校園暴力問題時,往往停留於討論較表面的施虐者個人的性格特質問題或過份深入的教育政策層面,而忽略了有可能引起校園暴力的文化課題------ 性別定型。
欺凌行為的定義
有關欺凌行為的定義,根據教育統籌局於2004年推出的《協助子女與同學和諧共處》的小冊子,「一般來說,欺凌是指持續惡意地傷害或欺壓別人,可以是以強凌弱,可以是以眾欺寡。」具體而言,欺凌是指一個人或一群人,有意識具惡意地透過言語或肢體動作蓄意及持續性的傷害或欺壓別人的行為,而校內常見的欺凌類別和形式則包括推撞、譏笑、排擠、強索財物,或暴力侵犯等。
肢體衝撞
「肢體衝撞」是極常見之欺凌類別,根據經驗,「肢體衝撞」型的欺凌者及受害者多為初中男生。一般而言,欺凌者的體格明顯地比受害者強,而欺凌事件是在受害者未能保護自己的情況下發生。當然,亦有一群個子較小的同學向身型高大作出欺壓及蓄意傷害的個別例子。
一般而言,不少負責訓輔工作的老師都會把參與校園暴力的男生視作反叛份子,但這種想法往往只是以偏概全。其實所謂暴力學生其實不一定是挑戰權威,相反,他們多是思想保守、崇尚陽剛的一群。就以筆者曾接觸的案件為例,起初那些施虐者基於害怕受罰的緣故,不肯坦承曾經迫害同學,而部分則說把其欺侮行為解釋為一時貪玩,甚至推諉於他人。後來,當我問及他們對受害同學的觀感時,從他們的對話中(尤其是談及受害人的外觀),我逐漸發現問題的核心是他們的自我形象低,經常害怕自己脫離「標準」(norm),故此,他們不喜看見「異類」的存在。從言談中,我感到他們的自信心匱乏,不懂控制負面情緒(如失望和憤怒),唯有藉著破壞行為(欺凌),來重建自我形象,渴望由此取得英雄的身分,渴望用權勢來提升自尊,證明自己的存在價值。言語暴力
事實上,要理解校園欺凌事件的成因與文化上的男性氣概之關係,我們必須要用新思維去解讀「暴力」。正如方才引述教統局小冊子,欺凌不單指肢體侵襲,語言暴力亦是常見的一種校園暴力型態。施襲者多針對受害者的身體特徵、性別、家庭背景,甚至種族等個人特質,透過含有攻擊性的言語,甚至粗言穢語去進行惡意嘲笑和侮辱。嚴重言語暴力還包括出言恐嚇、諷刺、喝罵、挑釁、中傷、呼叫「花名」等形式。最令人憂慮的是,正當我們一直以為欺凌只是少數壞學生的劣行之時,一些學習表現較好的學生其實同樣會做出欺凌行為,尤其是與言語暴力相關的,而大多數訓輔老師(甚至班主任)亦往往被他們的平日相對其他同學教佳的學術成績所遮蔽,而忽視了他們同樣極具侵略性的「所作所為」。
當大多數人都以為欺凌者與被欺凌者之間必然是對立關係,但事實是很多時候他們本來就來自同一個朋輩圈子 --- 我們常常錯誤地假設被欺凌者是在毫不情願的情況下加入欺凌圈子,其實部分被欺凌者不過希望透過藉著加入「朋黨」以換取一些回報,例如安全感、認同感及歸屬感等。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他們並非毫無選擇權,只不過他們在家庭和學校可能遭受了一些挫敗,而在其他渠道沒法獲得足夠的情感支援的情況下,向外尋求朋友的認同自屬理所當然。(Maslow, 1978)假如輔導者此時仍未能好好斷症,還強行將他帶離所謂的「暴力圈子」,則只會加重他們的壓力。
總結
其實校園暴力問題跟其他社會問題一樣,我們必須深入其文化構造過程方能找出妥善解決之方案。否則,便有如刻舟求劍,不單事倍功半,更有可能令問題更進一步擴大,如本文論及有關男性暴力意識與「處罰主導」機制中的吊詭關係便是一個好例子。在父權社會中,男性的性別角色向來都是強者。社會化過程(socialization)製造出來的所謂男性氣概不但剝奪人的自由意志,更為男性之間惡性競爭的源頭。為了彰顯男性氣概,男性早在孩提時代便要展開鬥爭,而暴力攻擊只不過是男性之間互相監視的其中一種方式而已。更可惜的是透過教育和傳媒系統不停的強化,男性根本不知道「自我」已經斲喪了,而社會亦合理化了這種男性暴力。更可惜的是,不少從事訓輔工作的人未有深入理解這個可悲的文化課題,反而把暴力問題歸咎於個人的責任,使施虐者錯失了反省及自我完善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