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錄自思存的記憶回收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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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原來有那麼多大道理要迫六歲孩子的綜緩單親媽媽出外賺錢。據說,「是希望單親人士接觸社會,重建自信」。真不明白「社會」是甚麼。單親人士照顧子女,事事親力親為,怎會不接觸社會。而自信……親手帶大小孩的人為何會沒自信?而遊手好閒的闊太卻很有自信?出外找工作發現自己毫無討價能力就會有自信麼。
可能我是看漏了。他們是說,希望單親人士接觸「殘酷的」社會。做義工不算,去進修不算,去遊行,更不算。
所以總覺得是一種懲罰。透過懲罰別人得到快感,宣洩大眾在非人性工作中受到的怨氣。(你唔駛出去捱,都咪洗旨意有好日子過。就連我爸也咬牙切齒說,應該啦,唔好俾d領綜援的白拿錢。)或者像有些人家裏請了個菲傭,偶然見她坐得舒服了點就覺得自己利益受損。很有香港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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