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上旬,在銅鑼灣大坑擺了三十多年雞蛋仔檔的吳伯,因為某次未營業已被食環署人員票控,而引來七十多位街坊圍觀,甚至是出言阻撓的情景,登上了報章頭條。吳伯的炭燒雞蛋仔技藝,在香港已所餘無幾,因此被網上評論譽為大坑十大美食之一。另一邊廂,媒體又造就吳伯成為生活坎坷卻自力更生的高尚形象,霎時社會也激發了檢討小販政策的呼聲。
可是,捧得愈高就會打得愈低,之後當來自政府消息指吳伯有領取綜援後,雖然網上仍有facebook群組有超過八萬人加入相關群組,但是在主流輿論上,所有剛開始的政策討論就銷聲匿跡,變成「吳伯講大話」的說法。這不但反映了主流媒體脫離群眾,更代表了媒體成功被轉移視線,捨棄了對社會更為重要的社會結構、綜援及小販政策檢討和庶民文化討論。
一般公眾會誤以為領取綜援者不可以工作,事實卻是政策中有「低收入綜援」一項,即是「豁免計算入息」,社署表示「目的是鼓勵綜援受助人就業和繼續工作⋯⋯旨在評估受助人應得的綜援金額時, 無須在援助金額中扣減的工作入息。」最高豁免計算金額為二千五百元。因此以吳伯的例子,若他之前有向社署匯報收入,是可以繼續領取綜援的。
吳伯於五月四日被拘捕及落案起訴後,我們對其漏報收入的動機和原因不便評論,但某程度上反映綜援政策及其申報機制的問題。根據前線社工經驗所得,社署保障部對於年過六十的申請人,都會假設他們已退休,而不會主動向申請人查詢是否有工作。而社署亦曾向媒體表示,由於無牌小販是非法行為,不應獲領綜援:「根據現行規定,任何人如無牌販賣,即屬違法;無牌小販不應獲發任何綜援金,他們須放棄非法擺賣,才能申領綜援。」
吊詭的是,要麼社署職員不發綜援予申請人,否則職員只好「隻眼開隻眼閉」。話說回來,這群來自草根基層的綜援小販,大多都因貧窮而出來當小販幫補家計,將心比己,若綜援足夠生活,你會冒著一月至少一次被檢控、每次罰金七百八十元的風險出來擺檔嗎?而前線工作者在各個天光墟訪問所得,不少無牌小販都面對這情況。
我們相信每個人都是按天主的肖像而造的,每人皆有其一技之長。而在這商業化的香港社會,我們大多只能替老闆打工,若希望可以有更自主的經濟生活和收入(如時間上可兼顧照顧家庭和工作),小販和擺地攤對中年或青年而言都是一條出路。而且消費者不必去高昂租金成本的連鎖商店購物,這絕對是一項另類選擇。我想,對食物稍有尊重的人,都希望自己弄的食物受到讚賞。吳伯說常有老外離港上機前特來買他的雞蛋仔。食環署每年卻以七億八千四百萬元的公帑,聘請二千二百零四名小販管理隊員來對付這群小販。用不切實際的「追數制度」去對付無牌小販,這難道是符合效益嗎?
如吳伯般被食環署打壓的小販比比皆是,縱然吳伯有領綜援,但不代表食環署和香港小販政策是正義的。一個七十多歲的老伯仍每日工作,為的是養三個兒女,這就正反映了綜援不足以他們養家。他的例子正顯示綜援不足保障生活,做小販又逼至走投無路,兩頭不到岸的香港小人物,為生活,可以有何選擇?
與其花巨大公帑打擊小販,不如在各區設立自由小販區,食環署可讓職員定期巡查,小販又不須擔驚受怕,用雙手自力更生養活自己及家人,市民也可放心購物,這豈不是多贏局面嗎?希望香港人和媒體不要再針對吳伯個人,否則只是協助政府繼續打壓小販。
原刊於《公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