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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定康「早有預料」

  董建華在第二屆行政長官期滿前提早「離職」,英國傳媒立即訪問曾經在一九九二年委任董建華為行政局(行政會議的前稱)議員之前香港總督彭定康,據報道,彭定康對於董建華的情況,「早有預料」。

  如果彭定康對董建華的預料屬實,究竟他對其他相關的情況,例如誰人會接任,特首任期屆限之爭論,會有「正確」的預料嗎?

  彭定康於一九九二年間,被英國政府委任為香港總督。在委任前,彭定康曾在英國任國會議員,以及保守黨主席。在連任國會議席選舉中失敗,但得到保守黨支持,游說首相委任彭定康為港督。上任後,彭定康隨即委任董建華(他為何選擇董建華?他知道董建華有多深?)為行政局議員。

  換句話說,在上任前,彭定康對香港的接觸及認識有限,但他(像以前二十多位前港督)能得到英國首相委任,而香港「民主派」人士對此種直接委任、毫無諮詢的「非民主」作風,絕無轟天動地的反抗,顯示出多個可能性。

英國人統治技巧高超

  第一個可能性:英國人了解政治技巧,他們有約八百年穩定的連續統治經驗(其中一次內戰除外),有二百多年統治殖民地的經驗,而統治的範圍,包括美國獨立前的十三個殖民地,加拿大、澳洲、紐西蘭、印度,以及非洲多個近數十年內才獨立的國家。

  英文歷史書中,認為英國「開發」非洲,目的是四個「C」,即colonialication(開發殖民地)、civilisation(開發文化)、commerce(開發商業)及christianity(發揚天主教、基督教)。

  近二百年來,英國對外之戰爭,勝多敗少,而所有戰爭及對外國之文件,有專人看管及作第一手研究,以訓練未來的領袖。  相對之下,中國人(包括香港人)對政治(特別是英國政治)了解甚淺,近八百年來,中國有數次改朝換代,更有多次翻天覆地的統治改變。百多年來,在中國國土內多處曾設有殖民地,被外國人統治。

港人誤解「法律」

  近二百年來,中國對外的戰爭,敗多勝少,而所有戰爭及對外國的重要文件,似乎沒有專人看管及作第一手研究。最近一百年,中國有一半時間處於「無政府」狀態。現代英文傳媒中,認為中國在新疆及西藏建設鐵路,並非「開發」大西北,而是漢人「侵略」西藏文化。

  鴉片戰爭後,英文傳媒形容英國人「開發」香港,百多年來,由一個「光禿禿的小島」,發展成一個國際大都會,功不可沒。一九九七年香港回歸中國後,香港大學的官方網站,仍然引述孫中山先生約八十年前對英國人統治的歌頌,而對鴉片戰爭的道德問題,甚少提及。外來統治者可以令被統治者歌頌,就算用「非民主」統治作風,也可令香港自認「民主派」人士貼貼服服,這就是英國政治及統治技巧。

  第二個可能性:香港人誤解政治,誤解「法律」。自英國統治者踏足香港開始,直至一九八○年間的百多年香港人誤解中國,大多數香港人「以為」中國不會在一九九七年收回新界為期九十九年的租地。因此,當鄧小平在二十多年前初次顯示中國會收回香港、九龍及新界時,突然間,香港掀起一片「移民潮」。(普通香港人「怕」什麽?)十九世紀,中國與英國所簽訂有關香港的三個條約中,其中一條不是清清楚楚地說明新界之租期會在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終止嗎?為何普通香港人沒有預料到「回歸」的可能性?(香港的教育制度有何漏洞?)

  法律文件清楚地寫明英國政府的新界租期會在一九九七年終止,而不少普通香港人仍然可以「沒有預料」到回歸的可能性,足以說明香港人對「法律」,對「政治」的了解有限。

  現今世界上約一百六十個國家,大致上可以劃分為七個法律體系,其中一個叫「普通法體系」(Common Law),另外一個叫「大陸法體系」(Civil Law),香港人會用「普通法」作標準(哪位香港人會有興趣研究其他法律體系以及作比較?)

  每當《基本法》條文有爭議,香港人的標準,與國內的「大陸法體系」有分別時,香港人一定會失望。

  彭定康畢業於牛津大學歷史系,又有英國百多年統治香港的外交部直接提供有關香港詳細的資料(戰爭時所稱之「情報」),他(或英國政府)既然可以比北京政府早一步任用董建華為他們在殖民地政府效力,如果彭定康亦可以「預料」到當董建華在「中途」辭去特首職位時所引起的任期屆限的爭論,以及誰人會代替董建華,並非難事。

  鄧小平心目中的「港人治港」,以及英國人所(秘密?)挑選的「香港人管治香港」,畢竟是二回事。從以往七年多的香港情況來看,以及目前的發展,明顯地,鄧小平「輸」了!

林灼淦
信報財經新聞    2005-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