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 張文光
2006-03-24
國際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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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的反叛與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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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學運如沉寂已久的春雷,將青年人的怒火,由大學燃燒至中學,由校園燃燒至街頭。學運的導火線是法國政府的《青年就業法》,法例容許僱主在兩年合約期內,毋須理由便可解僱26歲以下的青年人。法例原意是鼓勵僱主聘用青年,但卻被視為歧視青年就業,憤怒就這樣燃燒起來。
學生已經罷課,工會也號召罷工,政府的立場開始軟化,但仍拒絕撤回法例。山雨欲來的巴黎,讓人憶起1968年的法國。那是一個反叛和革命交織的年代,法國爆發了五月風暴,學生佔據了巴黎的街頭,工人癱瘓了政府,導致國會改選和戴高樂下台。
1968是絕不平凡的年代,像毛澤東的詩詞:四海翻騰雲水怒,五州震盪風雷激。
那是馬丁路德金遇刺、美國民權風起雲湧的一年;是美國陷入越戰泥沼、反戰運動如火如荼的一年;是蘇聯坦克入侵布拉格,鎮壓捷克人民革命的一年;是波里維亞政府展示、殺害革命英雄哲古華拉屍體的一年。
左翼思潮向世界蔓延,影響整整一代的年輕人,即使殖民地的香港,大學生也深受左翼思潮的吸引。70年代的學生運動,隱隱然孕育於1968,反殖民和反建制是學運的主調,隨中國對學運的介入和影響,才出現國粹派和社會派的分裂,直到70年代末期才歸於沉寂。
學運催生了80年代的社會運動。工會、學生會、宗教團體、壓力和論政團體如雨後春筍。這是公民社會的雛型,凝聚成民主的力量,推動議會政治的誕生。
議會曾是民眾的寄望,也是中英政治的角力場。隨香港回歸,中國的專權統治,《基本法》的行政主導,讓政黨只能論政,不能執政。
香港需要政黨政治,但更需要公民社會。撤回23條的力量,不在議會,而在民間。如果沒有50萬人上街,無論民主派怎樣反抗,也難以扭轉大局,更難以令自由黨轉,令23條夭折。因此,港人要爭取民主,更要有公民社會的覺醒,不惜走上街頭,為社會的公義和信念奮鬥,彌補議會的局限和不足。
即使普選已經到來,港人可以選舉政府,但政府不一定按民意而行,人民仍是監察和制衡政府的力量,像法國的學生運動一樣。學生運動是公民社會的一部分,反映社會的公義和價值。學生運動可能激動,可能反叛,但卻讓社會永遠年青,讓當權者永遠反省。
學生運動如風如火,來得快,去得也快,但卻存留在一代人的心裏,如時代的洗禮,如成長的印記。即使他們已離開校園,身居高位,只要他們沒有忘卻,就仍然有公義與良知,敢於挺身而出,敢於反抗強權,超越公民教育的規範,超越議會政治的局限,創造一個簇新的世界,像1968年的法國學運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