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媽媽將家中的傢俱大換血,然後對家人宣佈,是用分期付款買的。她申請了AEON的信用卡,那店員說是免利息的,但細看那些指引,卻發現不知名的手續費倒也不少,而且她對將要如何繳交費用,譬如是過戶還是親身每月付款,也一無所知。知道的只有︰很平宜,「抵買」。
她從前不是這樣的。
那時我大約五、六歲。八十年代中的香港。炎熱的夏日午間,很渴,纏著媽媽,要她買水,但她堅持不願。回想起來,倒有點不可思議。只不過是一樽水而已。依稀的記憶中,那口渴的感覺殘留至今。
我死纏不放,她堅拒不屈。
最後,屈服的她帶我到麥當勞,買了汽水。為什麼寧願買汽水而不是蒸餾水呢?那時我可沒有餘裕想這問題,只是「啜啜」聲快快喝完。但還很渴,於是媽媽教導︰含著些冰來解渴吧。一路上拿著麥當勞叔叔的紙杯,小心翼翼將冰倒進口中。幾次稍為不慎,幾乎一臉是冰,很冷。
年紀再大一點,有一次爸爸省吃儉用,買了三張在紅磡體育館的馬戲表演門票,讓媽媽、哥哥和我一起去看。為什麼不買四張?他不捨得。那表演是怎樣的,我記不起了。印象深刻的,卻是那天我穿了一條太寬的長褲。一路走來要用手拉著,不然可會掉下。穿這麼一條褲,因為是新買的,正好在看馬戲的大日子穿。走著走著,我哀求媽媽︰不如先去買皮帶吧?她看到我的痛苦,一家三口就穿梭於黃埔的吉之島中,尋尋覓覓。到了皮帶部,隨意買一條就可以了吧。但媽媽卻左挑右選,決心要找最好的,卻總找不到。我們走了一間又一間……
結局是,以橡筋緊緊束起褲頭的一角,完事。
和媽媽說起這些往事,她補充了這麼一個︰當我還是手抱嬰兒時,哥哥三歲左右。家住石硤尾,有天媽媽乘小巴到黃埔。整輛小巴只有我們三人和司機。媽媽前讓哥哥坐在膝上,後以福字背帶揹著我,三位一體地坐在一旁的單邊位中。
當然,她只付了一人價錢,三人同行。
司機叔叔跟她說︰「阿太,我唔話妳,妳三個人咁樣俾一個人錢都唔好意思啦。」
她說︰「你理得我吖,我又無坐多到你啲位。」
以上的故事說的不只是生活艱苦。現在問她,當年我們真的如此窮困嗎?我回想起來不是,她也說不是。只是那時她從長沙灣的工廠大廈接了一些製造「朱義盛」的在家工作。每天在案前開著射燈,拿著牙籤,將一顆一顆「鑽石」,黏到各式各樣的首飾上。苦做一小時,也只有數元進帳,所以她意覺要盡量「慳」。買汽水而不買蒸餾水,是因為汽水比水更好。水在家也喝到,價錢相若,一定要喝的話,倒不如喝汽水。「慳」的不止是金錢,更要將每樣物件盡量用盡。還不夠解渴?先把冰也吃完,再來說買另一杯。昔日的宗旨是「不要嘥」,今天,她考慮的不再是傳統美德的節儉,而是︰這「抵買」嗎?邏輯是,用相同的價錢,不止要更好,更要更多;只要新貨價錢適合,大換血將在所難免。
讀了艾可(Umberto Eco)收錄在《帶著鮭魚去旅行》(How to travel with a Salmon)的一篇散文,〈一個冰淇淋三明治≠兩個甜筒),說在他小時候的三十年代意大利,四分錢一個雪糕三明治,兩分錢一根雪糕甜筒。他的父母永遠只讓他在一個甜筒和一個三明治中二選一。但根據經濟學的邏輯,既然願意付出四分錢,那買兩個兩分錢的甜筒豈不更「抵」?有些小朋友就是如此,得意洋洋地兩手各拿一根,而且「非常專業地把腦袋轉來轉去,先舔一邊的甜筒,再舔另一邊的。」他很羨慕。只是無論艾可如何苦苦哀求,父母就是不許,小小的他大惑不解。
「如今我已成為消費導向的社會、以及縱容過度與浪費的文明(30年代時可不是這樣)之中的一員,深受其害,我覺悟那些現已辭世的親愛長輩是對的。用兩根兩分錢的甜筒取代一個四分錢的冰淇淋三明治,就經濟而言,並不代表浪費,但就象徵意義而言,卻絕對如此。我那麼渴望得到它,無非就因為一次吃兩份冰就代表著浪費。但也正因為如此,我不能如願以償︰因為這麼做顯得不道德……」(頁113)
包文(Zygmunt Bauman)在《工作、消費與新貧》(Work, consumerism and the new poor)一書中描述的背景就是如此,今天我們已從生產者社會過渡到消費者社會。生產者社會顧名思義是藉著增加生產力帶動社會發展,而消費者社會則是以鼓吹無限的消費促進經濟增長;生產者無時或忘工作的辛勞,消費者魂牽夢繞的是購物的快感。大家不一起消費,香港又怎會繁榮?沙士時百業蕭條,除了病魔埋伏四周,害怕外出,亦因為大家因此減少消費,也對各自的「搵錢」前景沒信心,不願消費。
邏輯很簡單,也很清楚。消費不再是忘記工作勞苦的奢侈,而是需要也正在不斷鼓勵的事業。艾可說,「在我們這個一味講究消費的文明,連成年人都被寵壞了,大家似乎都擁有更多、更多,不管是手錶、盒裝清潔劑、乃至是雜誌隨刊附贈,包裝在塑膠膜裡的手環」。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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