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翻查 inmedia 的紀錄, 發覺我們在過去兩, 三個月來報導了兩場的 "騷亂".
第一場是番禺太石村的 "騷亂", 那場 "騷亂" 是由於村政府徵收村裡的土地和涉嫌貪污; 村民希望透過落實國家憲法所付予的基層民主選舉權而引發的. 村民為了翻查村政府的賬目, 集體於政府大樓外靜坐, 阻止村政府銷毀貪污的證據. 結果, 番禺市政府, 派出了幾千名防暴警察, 鎮壓示威者, 並把和平圍堵村政府的舉動界定為 "騒亂". 不過最後只有番禺日報呼應政府的論調, 其他報紙拒絕報導政府的版本, 網上的輿論則一面倒批評番禺市政府的做法.
第二場 "騷亂" 則是在反世貿這次示威出現. 香港政府學了國內的做法, 把小規模的 "暴力" 示威定義為 "騷亂" 以合理化拘捕和壓制18號的合法示威. 香港的媒體卻一窩蜂地高舉香港政府的定義. 我之後跟很多前線的記者談過, 沒有一個記者同意當天是 "騷亂".
相對番禺太石村, 香港警察當然克制, 番禺那邊連小孩子和老婆婆都挨警棍 (不過香港也有13歲的青年挨楜椒噴霧). 但警隊依然是政府的工具, 若這次人民不譴責警方的行徑, 難保他朝政府會利用警察, 要求他們做出一些更違背良心, 違背人民利益的事情.
這種 "定義" 事件的政治, 於中國社會的語境下, 他所造成的暴力之大, 歷史已告訴我們: 反右, 文革, 六四, 太石, 那一場指向人民的暴力, 不是透過政治性的定義去合理化的? 反世貿的政治 "定義" 主要指向國外的示威者, 但這種謊言政治, 到最後還是要香港人來承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