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享受了多年權利,現在是履行消費者責任的時候了。
1983年,為消費者爭取權利的國際消費者組織正式在美國成立,並把每年的3月15日定為世界消費者權利日。多年來,組織的宗旨沒變,便是保障消費者的一分一毫用得物有所值,例如我們以十元八塊便嚐到由遠在南美洲飼養的牛隻做餡料的漢堡飽;花三數百元便可把由熱帶雨林樹木造成的百葉簾掛上窗。消費者的消費信心因權利受到保障而增強了,並逐漸沉淪在物質追求中。
相對於生態和能源危機,大眾對過度消費帶來的第三世界人民困境的問題是較為陌生的。據聯合國資料,全球11億人面對食水荒;24億人沒有基本的衛生設施。不少人把他們的困境歸咎於其身處的地理和氣候環境,可是,他們身處的是能孕肓萬物的原始森林。
只是,如為了滿足我們對牛肉的需求,在巴西和肯尼亞的地主和商人不但掠奪當地的水資源,以飼養牛隻和灌溉大豆(牛隻飼料)種植場;更任由大量有害廢料,如化學殺蟲劑流入河流。
人民不但缺乏食水,就是僅餘的亦是不能飲用的。但為了生存,毒水也顧不了。在發展中國家,80%的患病和死亡個案源自經水傳染的疾病,如腹瀉和霍亂等;而每年有十五萬兒童被經水傳染的疾病殺害。
以地球為家的消費者應放下眼前的個人權利,同時履行消費者的責任,積極探索消費背後的問題,並盡量不要令地球和他人因我們的消費而遭遇災難。什麼時候開始?就在今年的世界消費者權利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