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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都市固體廢物徵費計劃(優化安排)的回應

對都市固體廢物徵費計劃(優化安排)的回應

對於政府終於10月26日提出的都市固體廢物徵費的優化方案,長春社表示歡迎和支持。自今年三月政府推出的方案至今七個月,本社對政府能聆聽環保團體及業界的意見表示歡迎,認為減廢議題本應與民共議,以「污者自付」的原則公平地推動徵費計劃。

本社在今年3月23日促請當局「把按袋徵費精神覆蓋所有都市固體廢物……研究讓私人廢物收集商充權 並拒絕所有不用繳費袋裝好的廢物,把隨袋按戶按量延伸至所有住宅,達到更佳的減廢效果」。對於現時能讓80%的廢物產生以指定垃圾袋的方式廢置,本社認為是更公平及有效的處理方式,讓更多人可以透過經濟誘因進行減廢。

至於取消了三年的屋苑「按桶」收費期亦能讓計劃推行的訊息更一致,避免了同為住宅物業,卻出現按袋及按桶收費所造成的混亂和不公。長春社認為社會上對都市固體廢物徵費已經有了相當一致的共識,期望立法會能盡快審議及通過,讓香港進入一個新的減廢時代。

唯本社仍見後續的法例配套安排有不少的挑戰。

首先,現在的徵費水平未必能有效減廢。雖然政府亦已表明收費水平是要照顧基層的需要,但若釐訂的收費水平持續太低,最終只會無助減廢。而為了有效應用徵費計 劃作為一個改變行為的工具,我們要求當局在立法後兩至三年定期檢視收費水平,確保社會有足夠減廢的誘因。

其次是加強執法以杜絕非法棄置。我們歡迎當局會就投訴及舉報個案、進行上門突擊巡查,檢控違規個案。本社建議當 局成立強而有力的執法團隊,建立計劃的公信力。 誠言徵費觸及廣泛層面、又涉及新的棄置廢物模式,本社促請當局投放更多資源進行公眾教育和巡查, 避免市民誤墮法網,並減少非法棄置的情況。

再者,政府亦應加強住宅端的回收設施。當廢物徵費成功落實後,市民對回收的需求會更大。因此,每個屋苑及小社區(舊區為主)必須有回收 設施。而且回收設施更應在三色桶及玻璃容器回收桶以外,加設其它回收目標如 PET 樽、廢電池、家 電、廢木材及過期藥物等,便利市民支持回收工作。回收基金應從多方面考慮資助上述各類回收品的 收集成本,直至市場能有效運作為止。 而在支持回收業的工作,政府更應擔當更積極的角色,確保回收物能在循環經濟下成為有用的資源。

另外,我們應讓家居回收更容易。政府應委任中立的專家小組,檢討法例第 123 章《建築物(垃圾及物料回收房及垃圾槽)規例》的成效。檢討報告應對外公開並羅列專家建議就如何改善建築物回收設施以達致方便住客回收的成效。本 社期望報告能解釋為何某些建築物未能設立法例要求的相關回收設施及如何令這些建築物達致相關要 求,從而對症下藥,改善情況。

最後,政府應加強全面的減廢教育及宣傳工作,並考慮在學校課程當中加強回收和減廢的元素,而社區上的宣傳教育工作更應持之以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