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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中文訴訟者不公平

在香港的法律訴訟中沒有律師代表的訴訟人佔了一半數字,而回歸至今已有10年了. 中文也算是合法的法律語文一種.可是法院的圖書館有關普通法的中文書本卻少得可憐,連一本中文版的民事法律程序書也沒有.本身律師行已有很多有用的工具書,連法院圖書館的藏書也偏幫了英文. 其實內地有不少中文翻譯的普通法書本.偏偏不獲法院的採用. 香港的法律仍然是偏幫貴族的法律制度. 與平民無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