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專訪梁恩榮談學校落實兒童表達主見權的情況(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人權雜誌冬季號)

專訪梁恩榮談學校落實兒童表達主見權的情況(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人權雜誌冬季號)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人權》雜誌冬季號2015—兒童表達主見權
網上閱讀:按此

專訪:梁恩榮談學校落實兒童表達主見權的情況

問: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
答:梁恩榮(香港教育學院教育政策與領導學系兼任副教授)

攝影師:何家豪

問:有意見認為兒童是社會未來主人翁,是否意味他們不能享有公民權利?
答:這種觀點較舊和保守。就公民角度(citizenship)而言,以往在自由主義體系下,社會一般以十八歲為法定成年年齡,若未及十八歲,就不是公民,就沒有相對公民權利和參與。這種公民觀屬於未來導向,視兒童為「等待中的公民」(citizenship in waiting),亦即是未來主人翁。不過,近代公民觀念引入社群主義(communitarianism),強調參與和身分,但不會否定權利與義務。任何年齡的人,除嬰兒外,也有參與的可能性和不同程度的參與能力。這種公民觀視兒童為「此時此地公民」(here and now citizen),兒童有權參與,並從中孕育歸屬感,再而影響其日後的參與。

至於構思兒童角度(construct of the child),傳統觀點認為兒童不成熟、無能力和依賴,因此強調「保護」(protection)和「提供」(provision),即《兒童權利公約》3P中的「保護」和「提供」。而近代對兒童看法有所改變,強調參與(participation),兒童有一定成熟程度、能力和獨立自主,正如《兒童權利公約》第12條所言:「締約國應確保有主見能力的兒童有權對影響到其本人的一切事項自由發表自己的意見,對兒童的意見應按照其年齡和成熟程度給以適當看待。」

從教育角度來說,成熟程度與參與能力是互動,兒童參與其中,令其更加成熟,而不是留待兒童成熟才參與。

因此,兒童概念已有範式轉移(paradigm shift)。兒童是此時此地的公民,而不是未來主人翁。至於參與能力多寡,可以討論。

問:聯合國人權捍衛者特別報告員指,社會普遍認為青年不夠成熟,而不願讓其參與公共事務,甚至視學生運動為「搞事」。你有何評論?
答:這是重要觀察。無論香港、台灣、日本、馬來西亞和中東的青年運動,也有「追求心中富有」的共通點,尤其彰顯社會公義。當青年衝擊社會不公,當權者就會視為衝擊建制和自身利益,最容易化解的方法就是標籤青年為不理智不成熟,但這些標籤帶著偏見。當權者將青年運動標籤為非理性,並加以打壓,只會將青年邊緣化,孕育激進行動。譬如陳佐洱「去中國化」「去殖民化」的言論,只會令青年離心更大,不激進也會變得激進,最終兩敗俱傷。

問:為何要落實兒童表達主見權?這不正是衝擊師長權威嗎?有何好處?

答:我們應該反問,為何權在大人手中?為何成人不需兒童同意,就可剝奪兒童權利?

這牽涉兩個問題。第一,學生應否有權?在民主社會中,公民同意交出部分權力,予政府管治。師生權力分配不同於政府與公民。不過,兒童是「此時此地公民」(here and now citizen),《兒童權利公約》(《公約》)亦肯定兒童表達主見權和參與能力,因此學校需要公平分配權力。若談後果,不少研究指出,學生參與校政後,對學校有更強歸屬感改善了師生關係;甚至成績更好,並有助培養其多元能力。學生可參與制訂校規,便更願意遵守,譬如有學校設多種顏色的校服上衣和裙褲予學生自行配襯,學生因為學校讓其自由選擇,更自覺要穿得好,並為此感到自豪。講權利也自然提到責任,因為我們有責任尊重他人的權利。

第二,如何落實兒童參與?其實有難度,不過有學校嘗試實踐。社會對教育理解較為狹窄,即使全人教育也是培養私德,要聽話順從。這返回基本問題:教育所為何事?希望培養怎樣的人?如果學習只為應付考試,而不是解決生活問題,我們只需補習學校,更何況《公約》訂明教育目的包括培養尊重人權。

問:你認為香港兒童參與校政的情況是否符合公約保障的表達主見權?
答:我認為情況惡劣,雖有進步,但與《公約》標準相距甚遠。我們可借用學者Lundy的框架,以空間(space)、受眾(audience)和影響(influence)評論香港學生參與校政情況。

就空間和受眾而言,有九成香港學校設有一人一票選出的學生會,並有負責教師聆聽學生會意見,成為學校與學生的橋樑,確是進步。然而,學生參與校政流於形式,學生會只可自行決定諸如旅行目的地等無傷大雅的事,但校政無緣置喙,校規更是鐵板一塊,不容改動。

在校政民主化研究中,有些學校的師生皆認為學生高度參與校政,於是我們前往訪談,卻發現學生將關愛誤解為參與校政。學生認為老師很愛錫他們,滿足了兒童權利的「保護」(protection)和「提供」(provision),縱然不滿校規,譬如不准外出午飯,也因為不想影響師生關係,所以忍氣吞聲「算數」。

即使是校政較為民主的學校,也有其他問題。有學校設立師生議會,予全校討論校政,學生的確高度參與校政,卻簡單如旅行地點也無法決定。因為學生未有學習何謂民主參與,結果各持己見,不肯妥協。所以開放校政的同時,也需要培養學生尊重他人意見理性商議的能力

問:有何因素影響學校成為人權友善校園?
答:這視乎社會是否重視透過教育培養人權。現時香港並無校政民主化的教育政策,無政策就無資源,即使教師相信人權,也苦無資源推動人權校風,讓學生從體驗人權中學習人權。香港亦無推行小班教學,縮班導致教師職業不穩定,教師較難分心。台灣學校有政府支援,所以有資源推廣人權,但香港短期內也不太可能。

至於校內,亦取決於意識形態,即是否相信人權及其教育目的。其實經歷佔領運動,學生人權意識抬頭,有更強自主意識,這不單只會留在金鐘,更會帶回校園,造成由下而上的壓力。學校處於被動,不去回應學生已提升的自主意識,可能會增加衝突。若師長擔心學生佔領校園,應與之對話,並尊重其自主。這亦是推動人權友善校園的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