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blog就和悟道一樣,有三層境界。
1,看山是山。blog就是weblog,網絡日誌,簡單而言不就是日記嘛,沒什麽大不了的。老子聰慧得很,從幼兒園就開始寫了,所以寫blog就是把每天的事情記下來,即使很瑣碎,但瑣碎又不是罪。
2,看山不是山。blog不是webdiary,日誌不等于日記。日誌要嚴肅,要做個人記者、小型媒體,要討論時事,要有思想火花,要寫小説還要連載,要有個專題,要有系統,不能瑣碎……說起來瑣碎還真是罪,就算不是罪,至少也是不配blogging的。
3,看山還是山。不再去想blog是什麽了,簡單的日記也好,嚴肅的日誌也好,反正無論如何它就是我的東西,可以很個人,可以很大衆,可以時事,可以娛樂……想著它應該是什麽,它卻未必是什麽(格物);只有把它寫成什麽,它才是什麽。隨心所欲,才不會累着了自己。如王陽明所說,我即是天,我即是理。想當年王陽明格blog格了一個星期格到大病一場,後來終于明白這樣個格法根本就不是個辦法!瑣碎無罪,因爲我能夠證明爲什麽,甚至我根本不在乎。
本人就經歷了以上的三個階段。很自戀地說一句,本大爺已經進入第三層境界。其實,我不應該寫出來,因爲寫出來屬於比較沒境界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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