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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應否有"集體談判權"?

香港工會一直爭取"集體談判權",學生應否也享受這個權利?

觀塘迦南書院發生懷疑罷課事件,據報,一名頗受同學擁戴的學生被學校開除,八十名學生靜坐抗議,並向校方要求給予該同學機會,但校長仍然維持決定;傳聞說,有學生揚言星期一罷課。

不管這事誰是誰非,但從這次事件,亦可見學校的政治生態非常不健康。

我不知這家學校有否學生會,但即使有,似乎沒有正式的學生組織及代表介入事件,被開除學生亦沒有維護學生權益的機構可以申訴,一下子演變幾十個學生的即場抗議,相信校方會很驚訝,沒有正式談判機制,帶來的混亂可想而知,即使校方要與學生談判,也不知跟誰談判才好。

當然,絕大部份中學都不存在"平等談判",因為學生作為一個群體,其地位及集體權益並沒有獲得正式承認與尊重,他們只是個別的受教育者,受管束者,壓根兒不承認存在至少兩大利益集體--校方與學生;所以據報導,校長只能用老師與社工向同學個別輔導,而無法集體談判。

同時,由於沒有學生正式代表,學生無法正式向外發表看法及解釋,校長的說法成了唯一正式版本,學生那邊的故事及想法,都變成諸多版本不同的謠言,公眾更覺得混亂,惹人猜測。

如何把民主、公平、開放原則帶到學校去,如何實現學生在學校的集體權利,才是真正的青少年議題;那些經常說關心青少年心底夢的團體,甚麼時候說過學生在學校的平等權利?諸多教育改革方案,有哪一個涉及學校裡的權力分配?

最後,在此呼籲,有誰可以當民間記者,報導這事件,以及簡紹一下這家學校的狀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