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今天《信報》的企管專欄刊登了篇批評一份學報的文章,內容講述作者自己及邢曉林博士一篇曾刊於《零售學學報》的論文,內容竟被知名學報錯誤引用。讀這篇文章的同時,不難也感受到他的怒氣。作者將評論焦點都放在學報的編輯,批評他們權力過大,故花上很大篇幅重擊「權力使人腐化」這個關節。雖然從造學問的角度來說,學報實在遲辭其咨,因為欠缺嚴謹推論分析,就是學術領域裡頭理應的大忌;然而,若果要批評學術圈的政治及大學評審學者的機制,文末最後一節「好的成果與登在哪裏沒關係」才是問題的關鍵。
去年底,某個市場學學報登了一篇關於網上定價差異(online pricing dispersion)的綜述分析論文,其中引用了筆者與新加坡國立大學經濟系邢曉林博士合作的研究成果,為邢兄讀到,轉寄給筆者。這個引用真可謂是不知所云,錯到離譜。我們研究網上DVD碟定價區別的論文早在二○○一年夏發表於《零售學學報》(Journal of Retailing),研究的數據是以美國網上市場收集得來(互聯網的美妙處,是可以從新加坡收集美國網上零售市場的公開定價數據)。我們的數據是關於六家純粹的網上零售商(Pure Dotcoms),對比六家傳統零售商的網上分支(online branches of conventional retailers)。
拒刊糾正短評
可是,該篇引用我們成果的綜述論文,把我們的數據當成新加坡數據,連貨幣單位都弄錯了;把六家對六家,弄成了六家對四家。更要命的是,把我們的研究當成是網上零售商對網下零售商比較,那是致命錯誤。真不知道這三位還頗有名氣的作者在幹什麽!也不知道該學報的匿名評審人是怎麽審的。這還只是開頭。
如果是技術性小錯誤,還不打緊。但他們的錯誤太過離奇,根本上是胡亂引用,邢兄和我決定寫一篇糾正性短評(comment),作一點「撥亂反正」,同時順便把該綜述文章應該包括但未涵蓋的另外一系列工作簡要補充上去。我們將此短評寄回給該文的作者之一,他也是該學報的兩位主編之一。沒有音訊。
過了一段時間,由責任編輯(Managing Editor)回覆,說交由另一主編處理,這種「避嫌」的做法倒還專業。那另一位主編建議我們修改,把關於理論上方法論的部分刪除,只保留前一部分關於實證工作的綜述,作為一個補充綜述,而不是批評性的短評。我們覺得其理由不足,不能因為該篇綜述文章在理論部分引用錯誤是很多別的論文也有的而不是該文獨有,就不指出。恰好相反,我們認為應該更加詳細地討論有關的常見錯誤,以正視聽,避免後來者再犯同樣錯誤。於是,我們採納了該主編的部分意見,另一部分則增強了我們認為應該加強的評論,結果是寄回不久就得到回覆:「拒絕發表,建議你們寄給原作者們」。真是令人震驚,而且廢話一句,我們最初就是寄給原作者的,但原作者犯下的離譜的錯誤,是公開登在貴刊的,貴刊要堅持錯誤?而且按照慣例,該學報是應該經過匿名評審後再由主編決定,完全欠奉,主編一人說了算,簡直像是回到極權制度中的一言堂。如此學報,如何讓人尊重?而這份學報,赫然是亞太院校評級中算是中上等的學報,這就牽扯到了一個制度問題。
絕對權力意味絕對腐敗
學報的編輯,就可以如此胡作非為、任意率性而為?寫成補充綜述,不帶批評語調,大概就滿足了該主編的要求,為該學報保全「顏面」,這還是學術的精神嗎?
此一事件讓我們深切體會到,美國主編權力之大,以至無法無天、毫無可以約束之處。「絕對的權力意味着絕對的腐敗」是自古名言至理。沒有約束的編輯權力,何以能有公道?另外,我們還深深體會到,美國主編的講「面子」,恐怕不亞於中國人。「面子」觀念看來不是中國人的專利,而中國在進步,他們卻在退步!
這個極端的例子值得專為一文,因為評審研究成果時而有標準不同、看法不同的問題,但此一事件涉及的,卻是徹徹底底黑白分明的評判,原文引用我們的成果是錯得徹底到家,白紙黑字登出,從數字到貨幣單位,到數據出處,到研究的問題,完完全全錯得體無完膚,沒有任何可以狡辯之處。結果居然是原文可以錯到翻天覆地,卻不登載我們糾正錯誤的短評,比之《信報》這樣商業報紙都遠遠不如,還堂而皇之稱為「學報」,真是羞辱斯文!
打個比喻,就好像望文生義,把敝人非要判作女性,然後還不准敝人刊登聲明指正「本人為男性」,竇娥怨、六月雪?昏暗如此,還容得下一絲敬意?
好的成果與登在哪裏沒關係
所以筆者曾在前文提過,為什麽一定要發表論文於什麽某級某級學報才算數?好的成果便是好的成果,與用什麽語言書寫、登在哪裏,沒有必然的邏輯連繫。如果只以衣冠取人,而不以研究成果本身作為直接評判,建立不起真正的學術,發表論文便成為工具性手段,悲乎!
中文大學商學院市場學系副教授
筆者及邢曉林博士一篇曾刊於《零售學學報》的論文,內容竟被知名學報錯誤引用!
唐方方
信報財經新聞
2005-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