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科技界莫乃光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2015 年截取通訊及監察(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昨日(7月14日)舉行暑假前最後一次會議,保安局及執法機關繼續拒絕交出繞過截取條例、向法庭申請搜查令直接向網絡供應商索取資料的相關數字,亦拒絕於未來3個月備存數字。多位泛民主派議員批評執法人員權力過大,又不願意與立法會協調和合作。資訊科技界莫乃光強調自己絕對能夠代表業界,指網絡供應商對警方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要求取得市民通訊紀錄的處事手法表示憂慮,認為執法人員需要受規管才會謹慎行事。
姚思榮:公佈數字令執法機構「大壓力」
泛民在會議上不斷要求政府交出搜查令申請及獲批准數字,惟當局每次都用「機密」、「人手不足」、「再跟進」等理由推搪。旅遊界姚思榮更表示,「大家知道數字又有乜意思?如果公佈咗之後立法會又就住啲數字,批評執法或者司法機構有問題,會對佢哋造成好大壓力。」
監察令執法機關謹慎行事
莫乃光表示,立法會絕對有需要知道有關數字,指責執法機關不能經常以行動機密為由隱瞞。公民黨毛孟靜認為要求政府交出數字是為了保障公眾知情權。她不明白統計手令數目有何困難,亦不見得需要增加很多人手和資源,強調政府施政必須公開及透明。
民主黨涂謹申指從沒有想過警務處會以「對制訂滅罪策略並無參考價值」為由,拒絕備存數字。涂強調,有關數字對立法會監察警方執法有很大作用,執法機構行事亦會變得謹慎。他以數年前備存「要求嫌犯脫衣搜身」的數字為例,警方在數字開始備存後明顯減少了相關舉動。
保安局首席副秘書長李美美回應指,條例實行9年一直行之有效,認為執法人員日常已經有很多公務處理,未必有資源可以應付新增的統計工作,強調處方一直秉承既有的原則,在保障市民私隱及讓警方執行秘密行動之間取得平衡。涂謹申對回答表示不滿,要求警務處在下次會議派人出席解答。
業界投訴警方亂索資料
作為業界代表,莫乃光稱有網絡供應商向他投訴,指警方在索取客戶的通訊紀錄時,並非每次都有出示搜查令,「一時有手令,一時就冇,有時就叫佢哋即刻比,有時甚至要成隻硬碟拎走。」業界為了保障自己及客戶的權益,近年自製了一份表格要求警方填寫。莫表示表格出現後,警方紛紛「學乖」,申請手令後才向供應商索取紀錄。「我絕對唔係特首咁講代表唔到業界,佢哋好緊張呢啲資料,我唔想屈警察,但係網絡供應商都有責任保障返客戶嘅私隱。」
修訂未能保護私隱
獨立黃毓民認為保安局現時的答覆態度惡劣,給人一種「唔關我事」的感覺。他指執法機構現時申請搜查令,向網絡供應商索取的即時通訊軟件紀錄,比經條例截取通訊的個案多3倍,條例修訂卻只包含電話為主的截取通訊,不合時宜。
涂謹申亦再三要求局方回答執法機構截取成果的實際銷毀時間,又重申不明白為何每個部門都有不同的時間,建議統一時間。
《修訂草案》已經到了逐條審議階段,政府跟議員在會議尾聲主要透過法律顧問釐清條例的表達及用字,相信條例修訂會在下次會議付諸表決。
記者:陳裕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