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佬,有冇人可以講清楚而家究竟係乜事。
讀遍全香港今天關於警察昨天拘捕四男兩女的報導,不但不能了解警察所拉的人等,究竟是犯了甚麼法;尤有甚者,由這批相引爆的所謂「違法事件」,究竟是甚麼性質,波及的範圍是甚麼等,越講越含糊。
先抄文:
蘋果
「警方在今次行動中,搜獲一批電腦硬盤及光碟,內有超過數百張淫褻照片,當中包括網上流傳的疑似藝人淫褻照片,其他相中主角包括今次涉案的藝人,故相信被捕者與今次案件有關」
東方
「警方搜出兩部電腦,並找到數百張有關人士照片,大部分尚未發放」
太陽
「警方搜出兩部電腦,並找到數百張有關人士照片,大部分尚未發放,…消息指今次被捕者電腦內藏有逾百張淫褻及不雅照片,當中包括涉案疑似藝人床照,他們亦曾在網上發放該些照片」
成報
「警方至今拘捕了七人,懷疑與疑似藝人裸照事件有關,其中在拘捕一名男子的行動中,起出數百張懷疑不雅及淫褻照片,大多並未在網上公開,部分照片與之前疑似藝人有關。」
商報
「警方在中區拘捕一名男子,在其管有的電腦中發現大批相信與案件有關的不雅照片。警方在其中兩部電腦搜出數百張淫褻及不雅照片,大部分是過往未曾公布。」
星島
「行動中,警方共檢獲多部電腦、電腦硬盤及電腦光碟,並在內裏發現數百張淫褻照片,極大部分均與案有關,包括尚未在網上流傳的疑似女星裸照。」
明報
「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前晚深夜再展開行動,根據市民舉報,先後在港島區拘捕4男2女,並在其中一人的兩部電腦中,發現最少幾百張與案有關相片,大部分從未曝光。……黃福全透露,昨晚檢獲未曾曝光的大量照片,主要圍繞着早前裸照的數名人物。之前網上流傳的裸照,相中人跟4 名藝人相似,包括陳冠希、鍾欣桐、張栢芝及一名息影女藝人。」
大公報
「警方同時搜獲一批電腦及硬碟,內裡儲存了幾百張淫褻照片,相信與案件有關。」
讀這堆幾乎是搬字過紙的報導,真箇千篇一律味如嚼蠟不在話下,要留意的關鍵詞是容易看漏眼的「有關」。被捕者與案件「有關」,電腦內儲存的淫照「相信」與案件「有關」:這不是廢話是甚麼?沒關的話,警察拉那班人來幹嗎?然而,所謂的有關,是甚麼意思?
於個人電腦內儲存了一千張,甚至幾千張淫照(哎,「淫照」這兩個字真是越用越尷尬),全香港不少於幾十萬人吧。那豈不是就如鄧竟成所講,儲存都「可能」犯法?
但大佬一哥,堂堂香港警察之首,別玩這種含糊其詞吧,是犯法是不犯法,搞清楚才到電台放屁。甚麼都有可能,你鄧竟成明天因為這單案搏大霧濫用警權而下台,也有可能。如果是因為發佈或可能發佈而犯法,就講清楚,而不要把儲存都拖下水。阿鄧生,位高權重者的發言倫理,學堂沒教嗎?
如果這班人既未曾發佈,亦沒有金錢瓜葛或勒索企圖,這班人與天下間千千萬萬在家儲存相片的人有甚麼分別?他們儲存的相不一定特別咸,只是比其他人儲存的稍為罕見的罷,這也要拉?警察現在是否要樹風氣之先?
好了,成千張淫照,當中有與案件「有關」,就是那十多張有關,還是全部都有關,還是數量究竟是否相關?不知是警方語焉不詳,還是報紙語焉不詳,不知是記者不懂問,還是警察問越都唔答?張張報紙都說檢獲的相片「未曾」發佈或公開,也就是從一個日後必定公開的角度,描述拉人時候的狀態,這還不是警察的角度,或直接就是從新聞稿不假思索的抄來的?
如果這點都不清不楚,也就是這單案件的性質及相關的領域,根本就亂七八糟,任由警察胡天胡帝拉人隨興之所至。警察連究竟現在是儲存照片犯法,還是儲存藝人的淫照犯法,還是發佈犯法到現在都仍是語焉不詳,年近歲晚大吉利是拉錯人冤獄怎麼辦?連警察都不肯確定相片是否曾經過合成改裝等加工技術(這涉及另一些警察拘捕及起訴的成功率等「技術性」因素),一切都還像舊雲,但現在「差人做野」已是去到雷霆萬鈞之勢,又國際刑警又多國警隊合作,是真傻的大笑話一個還好,一輪大龍鳳及鋪天蓋地的照抄警方新聞稿的報導最後如果唯一的作為就只是保護了始作俑者能掩咀偷笑,那就真箇威到盡。其呼風喚雨的權力,立即擊敗陳氏與多位女星的雲雨的盛況。
不要想到別處去,這裡不是想下類似「人人自危」的結論。今天警察已是狂性大發不擇手段,網民也好其他人也好,要伸張及死守的是免於警察騷擾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