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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室周記:台灣記者節

編輯室周記:台灣記者節

原圖:百度百科

今日(9月1日)除了是中小學生的開學日,也是中華民國(台灣)的記者節。社會不會無緣無故「發明」節日,記者節亦不例外。它設立於1933年,正是提醒我們,早在上世紀初,「中國」新聞界的大大前輩,已經無畏強權,為新聞自由不惜犧牲性命,以鮮血換來這記念日。較聯合國設立的世界新聞自由日(5月3日),足足早了60年。

自清末起,政權腐敗,列強侵華,老百姓已經不斷遭受政權欺壓和戰火蹂躪。1933年,距離推翻清朝才二十餘年,政局依舊動盪不安。國民黨未能有效統治全中國,軍閥間仍戰火不斷。既要面對日本狼子野心,亦有國共之間的內部爭鬥。各地仍時有封禁報館、囚殺報人事件發生。在這大時代,新聞業界如何自處?

其中一位辦報人江蘇《江聲日報》經理兼主筆劉煜生,為人敢言。雖為報人,但他支持車伕罷工,組織人力車工會。又以記者身份,指責鎮江縣政府為強逼農民交租,無理關押農民多日,最終農民獲釋。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他更積極參加抗日救國運動。他又曾偷拍官員親信嫖妓吸食鴉片的情景,得罪江蘇省主席顧祝同,據聞因此惹來殺身之禍。

1932年7月,《江聲日報》遭查封,劉煜生被捕,罪名包括報刊中含有宣傳共產黨的內容,意欲顛覆國民政府。縱有民眾反對抗議,高官介入亦失敗。1933年1月21日,劉遭顧祝同下令槍決。蔡元培、宋慶齡、魯迅為主要成員的中國保障人權大同盟就此召開大會,憤怒譴責國民政府踐踏人權,殘害劉煜生,並號召全國報紙停刊一天。各省市記者公會均發出嚴正聲明抗議。

劉煜生遇害才幾天,上海《時事新報》記者王慰三,在南京中山門外被暗殺身亡。全國輿論更是譁然,南京國民政府為緩和新聞界的激憤情緒,於1933年9月1日,頒布《保護新聞工作人員及維護輿論機關》命令,由內政部和軍政部通令各省市政府、軍隊及軍事機關「保護」新聞從業人員。翌年,杭州市記者公會向全國新聞界建議以此日為「記者節」,並一直沿用至今天的台灣社會。2012年,台灣近百個民間社團就在這天發動「反媒體壟斷大遊行」,推動反媒體壟斷運動。

中共建國後,頒佈的假期法亦列有記者節,惟沒有訂明日期。可能基於政治考量,到了1999年9月18日,前國務院總理朱鎔基才正式以1937年上海成立的中國青年記者協會(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的前身)的成立日--11月8日為記者節。香港在1842年已割讓予英國,自然沒有這節日。雖然中港台交流甚廣,本地傳媒人亦未必留意這節日。

1933年對現代中國新聞界可謂舉足輕重的一年。(恰巧,美國雜誌《新聞週刊》(Newsweek)同樣在這年創刊)至少在法制上,記者和辦報人透過不畏強權的報導和犧牲,聯合當時的文化、法律界、商界人士和老百姓,竟可換來獨裁政權頒布官方節日這項獨特的殊榮,並且以法令訂明要保護記者。這節日不應只屬於台灣社會,全球華人都應記念它,尤其是華文媒體。諷刺的是,蔣介石統治下的台灣,和共產黨統治的中國仍不停打壓媒體和記者。

香港傳媒表面上雖有新聞自由,近年同樣面對不同程度的衝擊和挑戰。重溫上世紀中國新聞界的處境,希望可帶給我們走下去的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