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上網分享個人私密的,網絡就是告解室;發表高見的,網絡就是廣場的講壇;傳遞資訊的,網絡成大眾媒體;海量轉發,網絡又成派發號外、傳單、政見小冊子的鬧市街頭。告解室、講壇、媒體及街頭本來各有其位,如今融匯在一個叫網絡的空間,空間的區隔好像消失,人群、資訊、情感穿牆過壁,四處遊走。我們每天沉醉在此等自由風景,滿足於自己能發言,能議政,能踢爆,能起底,能「打倒」,就以為是新時代的網絡公民。
網絡的確有創造公民空間的潛力——人們不問身份,平等交流,議論公共事務。但若網民滿足於此,很容易忘記了身處的世界,充滿了無理限制、不平等、壓迫與操縱,更忘記了螢幕裡眼前的世界,並不算是世界。尤其是社交媒體興起後,網絡更像是自己投射、想像,帶點自欺的園地,是讓人激情滿溢、樂而忘返、欲罷不能的鏡像世界。
離不開網絡,並不代表只能活在其中,或苟且偏安,或犬儒接受。網絡裡的資訊可以在預設程式操控下自行流動,不經人手,也無需思考;潮語、陳腔、配圖、emoji、表情包代替了認真說話,甚至加「like」或「嬲」即可。但行動與籌劃,需要人的思想與身體,投身介入,成為有意識的實踐,與現實發生有意義的關係,甚至帶來改變,這才是網絡公民的體現。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把仿如無處不在的網絡化成能改變的環境,而非宿命;把資訊科技改造為惠及眾生的工具,而非不受約束的巨獸。
網絡初生時,本來便蘊含種種良好的理想與幻想﹕有人想在戰爭威脅文明的危機中利用網絡的分散結構保存知識;有人相信分享創作可以繞過媒體壟斷及版權體制,營造開放及共同的領域。在商業大潮及國家操弄下,這些想法變成了花俏的口號,要實現它們,有待我們轉過身位,翻轉腦筋,把這些理想及幻想挽救回來。
我們今屆網絡公民獎打破既有媒體類型體裁的框架分類,改為突出公民個人或小群體的創造力。不以事件的大小為限,重視人們的籌劃實踐。因此,化繁為簡,只分成「年度網絡公民奬」、「年度網絡項目奬」、「年度學生網絡項目奬」等三個項目。希望我們能以此更獎勵網絡公民的行動力、思考深度、細緻籌劃及良性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