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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工會與管方就7月15日報道會面撮要

港台工會與管方就7月15日報道會面撮要

港台工會於今日下午與管理層見面討論事件,撮錄如下:

(一)工會要求管理層回應「先報道、後求證」,更在事發後四天(即7月18日)才刊出澄清報道的做法。處長指自己並無參與新聞編採過程,但表示自己是總編輯、「我孭晒」,工會多次追問何為「孭」、如何「孭」,未獲正面回應。

工會回應:希望新聞總監公開承認責任,盡快改善處理消息人士資料的方法,展現「權力愈大、責任愈大」之承擔,方可不負同事信任。

(二)工會詢問處長及新聞部總監是否承認錯誤。處長承認,更正報道「遲咗」,並問新聞總監事後有否檢討,總監簡短回答:「有」。工會希望可與總監坦誠溝通,遂多次邀請她親自回應事件,但悉數由處長出面護航。會議進行一個多小時,席間總監並無回應工會問題,亦沒發言。

工會回應:若需更正網上新聞,建議參考報章「更正欄」的格式,於原來的新聞條目下作出更正及澄清,會比刪改好。這是負責任的做法。署理副處長表示,會著手研究實行方式。

(三)工會續問,處長及新聞部總監會否致歉,處長反問:「致歉嘅話,(要問吓其實)傷害咗啲咩呢?」工會追問處長,現被指報道假新聞,對公眾及港台公信力帶來什麼傷害。他表示,不會形容是假新聞,應是「唔正確新聞」。

工會回應:新聞公信力的金漆招牌得來不易,明白新聞專業要求高、壓力大,高層人脈廣,經常接觸不少「消息人士」,更需時刻警覺,小心求證對方提供的資料,以免跌入陷阱。

(四)就今次事件,處長表示,不會動不動追究是何人責任,亦不會以懲罰方式處理,會再留意員工表現,希望對方汲取教訓,「出嘅嘢過得到良心」、「不偏不倚」。他重申,已要求總監檢討。

(五)工會提出,前線員工出現信心危機,詢問新聞部總監如何處理消息,確保不再發生被指假新聞事件。處長指應由新聞部判斷,不應怪罪任何一個同事,期間總監繼續沒有回應。

工會回應:有關警員被鉗手指的報道,令港台被指造假新聞,引起很大迴響。先有連登熱議,再有傳真社的發現,工會亦收到公眾投訴,因此必須跟進,盡快「止血」,否則嚴重影響港台公信力,催毀多年來建立的「金漆招牌」,前線同事亦必然受罪。鑑於事件嚴重,在處理消息人士資料方面有極大疏失,工會嚴正要求處長及新聞總監日內公開交代具體措施,避免同類事情發生。新聞部同事誠邀總監開大會作流程檢討。

2019-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