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些評論毛記(計劃)上市的文章,其中股評人渾水認為,毛記上市最大問題在於招股文件「與控股股東的關係」:
毛記的業務本質是以人為主,而毛記最大價值就是那三位腦細。如果腦細們私下喪接job,那公司的價值會被掏空,利益直入腦細們的口袋中,尤其是私下接job的性質也是創作、演出、content marketing等,跟毛記公司構成直接競爭。
我完全不認識股市的遊戲規則,我感興趣的也不是其保薦人的背景、往來銀行及註册公司所在地問題,而是接近渾水所提及的創意被掏空問題。
去年勁曲金曲和毛記台慶瘋狂洗板的情景早已不復再(今年還有沒有搞?),利用港人熟識的歌曲和人物玩二次創作而爆紅,似乎越來越難。其一是因為同一條橋用得多就會悶,其二,是能夠令香港不同年齡、階層的人都感熟識、惡搞起來很容易有共鳴的icon,真的買少見少。情深咖啡未曾飲,唔飲得幾多次。這是香港流行文化由盛轉衰,集體回憶日少的後遺症。偏偏毛記式的創意,很依賴有一個為人所熟識的模仿對象。當CCTVB的新聞主播都遭觀眾唾棄,黃慘盈和東方昇也就後繼無人。
當然,三個腦細可能仲有橋也説不定,我也見過有網友分析,毛記這種digital agency門檻很低,好似stakk或者Captv之類的競爭者隨時可進場取而代之。所以,毛記的發展策略理應是利用本身優勢(可能是成功上市所籌集到的資金),建立(或投資)二判的製作團隊/網絡,收買人家的創意來替自己服務,還可以隨時換馬,乾手淨腳。
從走勢來看,這個分析很正路。商場如戰場,透過收購合併,將競爭對手吸納或邊缘化,是很常見的做法。我只是感到有點唏嘘。像毛記這種賣本土、賣創意的廣告公司,可以吸引和累積那麼多人氣和眼球,在短時間內有機會成功上市,一眾廢青理應從中得到唔少鼓舞,但這種神話在香港實在太少。一將功成萬骨枯,這是整體土壤的問題。而且,一個神話所集合到的條件不容易複製,要延續,亦很難唔異化做新的老seafood。還有,別忘記,它的業務其實很依賴Facebook。Facebook眼見你有利可圖,會否像領展對付小租客那樣出手狠辣,尚是未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