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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當(中國)政要來港時……

每當(中國)政要來港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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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當有來自香港以外地區的政要訪港時,勢必成為傳媒焦點;特別是來自中國的高官,其發表的意見,甚至對香港主要官員的態度,對香港(至少對各主要官員的情緒)都可能有舉足輕重的影響。

因此,每當政要訪港,傳媒希望追訪,市民希望了解更多,甚至表達自己的訴求,乃人之常情;然而,香港的傳媒是否能自由地採訪,確保公眾知情權?市民想表達,又是否有方法?

就讓我們回一回帶:2016年5月,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訪港三天;那三天,雖然張德江表示要「看、聽、講」,但政府的安排卻完全背道而馳。雖然政府公布的行程之中只有三場公開讓記者報名採訪,包括抵埗和離港和「一帶一路」高峰論壇,採訪區亦離開講台非常遠,而於高峰論壇中,記者甚至於會場內不可自由活動和採訪;其餘一些參觀活動,只有四家指定傳媒機構攝記能跟蹤採訪,況且記者區設於張德江落車位置逾百米外,其他記者只能以長鏡拍攝到張德江背影;當局發放張德江見政府官員的片段,是由政府新聞處拍攝及剪輯的。記者完全未能有向張德江提問的機會。而若公眾想示威 – 都有指定示威區,然而,那些示威區不單止遠,甚至「連酒店門口都睇唔到」;亦即,市民如果在指定示威區示威,其目標受眾根本難以接收有關訊息。

回帶完畢,展望將來;近日有報導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將於七月一日訪港出席主權移交紀念活動。不少人都關注今次習近平訪港的安排,到底會否讓記者和公眾有更多空間採訪和表達意見?

不過今次領導人未出發,就先出亂子;香港記者協會日前去信政府新聞處處長,指近日收到會員反映,就採訪回歸活動應政府新聞處要求登記時,發現新聞處要求記者填上身份證號碼,並表明同意新聞處將個人資料轉交警方。記協質疑有關做法,並認為此要求沒有合理理由。記協指出,一直以來即使有政要出席的場合,,包括去年有張德江出席的一帶一路論壇,均無要求記者預先填交身份證號,而會場外細緻的安檢已足以令活動不受安全威脅。

記協強調,在處理記者採訪資格一事上,警方不應有任何角色,新聞處亦不應強迫記者同意向警方交出個人資料,作為獲准進場採訪的條件,要求新聞處更正有關做法;而記協在信中另質疑,新聞處至今未有向任何網媒發出登記邀請,批評新聞處再次無視申訴專員與高等法院的指示,同時亦建議新聞處依照警方一貫做法,允許持記協記者證的記者(包括網媒記者)進場採訪。

表達自由包括新聞、出版及言論自由,受《基本法》第27條、《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及《香港人權法案》第16條所保障;即使有重要人物訪港,亦需確保新聞自由得以有效行使,不應以保安為名而不合比例地妨礙傳媒行使新聞自由,以致公眾獲得資訊的權利。

香港新聞自由指數已由去年69位跌至73位;到底香港政府會否從善如流,盡快修正有關安排,一方面保障市民人權,另一方面亦能在主權移交二十年的時間給予市民信心:說好五十年不變的,而人權和自由,並非只是短短二十年就變了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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