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為編輯所擬,原圖自香港攝影記者協會
很久的當年,初出茅廬的我採訪一個主題公園周年慶祝活動,那公司善於語言偽術,所有採訪安排,都是極度虛假的「公關騷」。還記得那天的戶外慶典下著大雨,一眾記者冒雨逾一小時,終可以上前提問。結果問不到兩、三條問題,公關就擋架要我們結束採訪。那一刻,現場大部分記者聲討被訪者根本沒誠意回應傳媒質詢,憤而抗議離場。我本著記者無論在任何惡劣環境下,也要堅持採訪的精神,選擇留下繼續提問。
那時我心想,為什麼行家這樣「不專業」?輕易放過提問機會。做記者,不是無論遇到什麼惡劣環境,也不應輕言放棄採訪嗎?堅持到「小圈子」扑咪結束,結果主題公園負責人還是照樣答廢話,留守的小記沒半點收穫。誰料,收咪不久,公關馬上就剛才的安排不善向一眾杯葛採訪的記者道歉,並立即安排主題公園的負責人跟記者們坐下詳談。結果,全行記者得到了個多小時,盡情提問的機會。負責人回答問題的語氣,也不再敷衍。於是,我們得到許多一直得不到的答案。
當日回到報館,我還是為行家的退場抗議忿忿不平,心想這樣離開仍然是有違專業。但隨著年長一步,我開始意會到,當採訪權不斷受到壓迫,非常時期,採取非常手段,或可帶來改變。對於行家當日的杯葛行動,我多了一份理解。
誠然,新聞界杯葛採訪,並不常見,但也非新鮮事。去年底,美國白宮記者協會、路透社、華盛頓郵報等37間新聞機構,向白管新聞秘書發投訴信,抗議政府阻撓傳媒拍攝官方活動。部份美國報業集團如USA Today等,曾宣佈不便使用白宮發放的官方照片。2010年瑞典女王儲大婚,因皇室限制影片出街問題,遭三大通訊社杯葛採訪。我記得,記協數年前曾炮轟政府新聞處以「自己友」採訪高官,刊於政府新聞網,以代替公開接受記者採訪。業界不恥有關做法,聲討有關「鱔片」、「鱔稿」。我認同這做法不妥,在盡可能下,我都會「杯葛」這些「鱔稿」。
我會形容,任何程度、形式的「杯葛」採訪,等於一場「新聞界不合作運動」。要傳媒人作這樣的「新聞抗命」,影響資訊的自由流通,是需要有相當充足的理據去支持,方可行動。大前提應包括立足於為業界爭取更多的新聞自由,為採訪權益帶來更多保障,並且要在使用過其他方法也不成功後,方可作出這考慮。
過去每有行家採訪時遇襲、被捕,包括拍攝遊行示威時,在表明是記者的身份後,仍被警方以胡椒噴霧甚至警棍招呼、被警員故意推撞、採訪佔領區惡漢清場時,被反佔領人士以暴力襲擊、採訪病癒上班高官引起衝突,結果被控,我都不會考慮任何程度、任何形式的杯葛。因為我深信,這些新聞都與公眾利益有重大關係,我們只求不要有任何採訪限制,讓我們走到現場的最最最前線,即使中再多的胡椒噴霧、承受再多的危險,我們也心甘情願。我們也無畏無懼。
但今次有關藍絲帶的採訪活動,我是支持以某程度的杯葛去作為一種手段,以要求對方停止對記者的故意暴力襲擊行為。首先,我們決定是否採訪某一項活動,最基本的判斷,是有關的活動有沒有新聞價值。坦白說,以藍絲帶人士的行動、所發表的言論而言,新聞價值其實不高。極其量,是報道他們的反智。但我們也應想想,反智的人做反智的事,我們過去是會報道的嗎?我相信不少嚴肅的傳媒機構,也會將這些採訪邀請「掟入垃圾桶」。
其次,翻查過去20多天的記錄,最少有三宗個案,是採訪記者被「泛藍」陣營打傷。我們曾作出譴責、曾去信警方要求嚴正執法,但打人事件仍然繼續。當要採訪的新聞本身價值不高,但記者往往到場後會變成新聞的主角,不斷被聲討、被故意襲擊時,我們的同業,是否要在發聲明、譴責都失效之時,細想一下如何將行動升級?
行家在facebook提出杯葛,我認為是拋磚引玉。我感謝發起人設法為業界的安全、尊嚴而發聲。至於我們應該是全面杯葛、還是有限度杯葛?在杯葛與不杯葛之間,我認為,還是有許多空間的,既不應輕言全面杯葛,又或者以一句不贊成杯葛作結。以《蘋果日報》為例,其做法是強烈譴責暴力襲撃記者,在警方將兇徒繩之以法之前,杯葛讓等團體的記者會及公開活動──除非當中發生突發事件或涉重大公眾利益。
或許有人會質疑,不去採訪,豈不是放棄了監察他們的機會?只要我們偵查報道照做,經判斷後認為有新聞價值的採訪照樣去馬,我認為,應可解決這疑慮。事實上,許多不同的採訪活動,我們都曾被拒諸門外,但神通廣大的行家,總有辦法越過重重封鎖,取得新聞線索。「唔通,學過如來神掌又話你聽?」
至於有說「杯葛一個組織會賠上我們的中立性」,我只想說,由讀新聞到做新聞多年,早應看破傳媒所謂中立的虛妄。一段引言,誰的說話置前放後,也是主觀判斷。如果要去堅持一種新聞價值,我的選擇會是求真。
每當採訪來到危險關口,常會聽到人說 :「沒有新聞值得用性命去換取」,我對此說法有保留。但我會質疑,若然某些活動根本是「沒有新聞(價值)」,難道真的「值得我們用性命去換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