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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記者的無償使命感

公民記者的無償使命感

日期:2014年10月18日。事件:警方於清理旺角亞皆老街佔領現場時,有一示威者未有理會警告,站在原地高舉雙手。(受訪者提供)

訪問於星期四下午在旺角序言書室進行,與許sir口中「極度高危地方」彌敦道亞皆老街十字路只有一街之隔,幾小時前又有一班口罩男帶着利鉗拆路障,Whatsapp群組又再有傳消息夜晚有「藍絲」會生事。自從「旺角黑夜」上演以來,衝突彷彿時刻潛伏着,這一刻平靜,但下一刻隨時是警棍亂舞。所謂「生於亂世, 有種責任」,這場雨傘運動全賴每一分微小的堅持,奇蹟一般持續了一個月。說到責任,網上媒體「USP社媒」記者Rayman的職責,就是用攝影報道旺角發生的一切。

Rayman的作品剛獲獨立媒體(香港)的「網絡公民大獎」最佳新聞攝影,所以我們特別去訪問他。訪問之前,Rayman跟我們開玩笑說:「喺旺角做訪問啱哂,做完可以即刻去影相!」佔領旺角開始後,Rayman幾乎每天收工就會到旺角拍攝,直到深夜,才回家稍稍休息再去上班。即使沒有受薪,只是義工性質去採訪,Rayman亦樂此不疲:「能夠作為公民記者,填補其他媒體的空隙,令事件報道得以更全面,我感到無比光榮。」

前線一班報館攝記,皆知道或認識USP社媒存在,因大小的示威活動現場都有他們記者的身影。沒有薪水、被打穿頭也沒有保險賠,Rayman說十多名義工攝記組成的USP團隊希望用即時新聞照片,幫助其他人了解社會時事。他相信,「相機的框框就是記者的眼睛,作品的取材、角度、光線其實都是在反映記者的態度和世界觀」,現在每晚去旺角拍攝也是出於一份使命感。

雖然Rayman一直以來都喜歡攝影,但他說初時玩「街拍」時完全不感覺攝影可以和使命感扯上關係。「兩年前我從事零售行業,是典型『返工放工』的香港人,每日工時非常長,對社會時事無甚理解。好老實講,嗰時連習近平、李克強都唔識。現在重看當時的『街拍』作品,都是一些『技巧嘢』」。當時還是零售員的Rayman,鏡頭下所捕捉的不外乎「得意嘅光線、錯位、奇人異士有趣畫面」,離不開一種玩世的感覺。那些年某一日,感覺到生活營營役役,突然「黐咗線」辭工,修讀一年商業攝影,因緣際會下更加入USP當公民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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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年12月8日。事件:身穿港英旗圖案T-Shirt的「香港人優先」成員田奇柔於施政報告及財政預算案地區諮詢會中,衝出馬路企圖攔截特首梁振英座駕,於被抬走時報稱遭警方故意摔在地上導致受傷。註:此作品獲得獨立媒體(香港)的「網絡公民大獎」最佳新聞攝影獎(受訪者提供)

光影之間,離不開「人」

比起街拍,新聞攝影的作品有什麼不同?Rayman想了一會,帶點玄地說:「分別在於我整個人的人生觀、視野都唔同咗。我生活的轉變令我影的東西更實在。」他很喜歡戰地記者James Nachtwey,Nachtwey拍攝的是都是戰爭地區之中最撼動人心的畫面,Nachtwey的個人簡介這樣寫:「我是一個目擊者,而這些照片就是我作為目擊者的見證。我所記錄的事情不應該被遺忘,更不容許再次發生。」Nachtwey相信透過紀實照片可以改變世界。光與影之間,如果攝影離開了人,捨棄了對社會的關懷,再好的光線角度影出來的相片也是徒有空殼。「人」才是攝影的重心。

也許正正因為Rayman對「人」懷着強烈好奇心,也是帶着記者一點「每事問」的精神,促使他在加入USP一年間就自費到泰國採訪反政府示威,不久後又到台灣採訪太陽花學運和反核遊行,看看大時代的人和事。他說,採訪泰國「封鎖曼谷」反政府示威是極難忘的經歷,因為看到的示威規模遠超他們日常媒體中所描述的。「泰國示威衝突連連,可能平時都會知,但原來示威者比想像中更有組織,齊進齊退,又有巨型喇叭縛在貨車上作流動廣播,又會熟知軍警底線,每每知道軍警出動催淚彈之前,就會向無保護裝備的人派發口罩的人。說到底,他認為鏡頭下的泰國人,是可以為了自己支持的一方「搵命博」,用血肉之軀擋着荷槍實彈的軍警士兵。

Rayman特別提起一件事,一天,在地標勝利紀念碑突然有手榴彈爆炸,Rayman和拍檔當時不在場,「我哋評估過後覺得『爆完應該無事』,就趕往現場採訪。誰知原來還有一粒失效的手榴彈在現場未爆,而且就在身旁咫尺」。其他外媒行家淡定得很,繼續採訪工作,資歷尚淺的Rayman卻嚇得面青。

所謂男人三十而立,為什麼不好好的「打份工」,而要選擇將自己置身險境?

Rayman認為,有些人喜歡櫻花美態,就專程請假去日本拍攝櫻花,而他可能就是喜歡看不同人生百態。即使要自己掏腰包,沒有任何保障,他認為這些都是值得。「老實講,以前零售工作的確搵到好多錢,但搵到錢時又要使多啲錢,像是一個永無止境的循環,追來追去到頭來都唔知自己人生為咗咩,影出來的作品根本不知在影什麼」,Rayman有一句話總結他的攝影態度:「啲嘢你唔firm,影出來的作品點會firm?」

港府不尊重公民記者

幾次去國外採訪,雖然無保險保障,裝備又不如其他媒體好,高風險,Rayman認為採訪工作算是非常順利,因為這些「險地」的資訊流通甚快,記者的身分亦無所謂「公民記者」與「主流記者」之分。反觀香港,政府政策明顯將兩者區分出來,只有註冊刊物才被認定為「印刷媒體」,只在網上發布的媒體,即使以報道時事為主,都一律不在政府的「採訪名單」之中。大大小小的政府場合,總有理由拒君諸門外,筆者所屬的機構,就曾被「場地空間不足」、「政府未有機制識別網上媒體」、「只接受報道新聞為主嘅傳媒」等等五花八門的理由不准採訪。

一張採訪證,能夠反映一個地方尊重資訊的程度,Rayman分享採訪太陽花學運期間的經歷,「要進入立法院,除了趁警衛無留意時偷偷爬入之外,其實旁邊有一間房可以登記官方記者證,手續只需要留低人名和機構名就完成」。記得立法會審議新界東北前期撥款時,立法會秘書處如臨大敵一樣,一位來自法國首都電視台France 24的記者即使出示「國際記者聯盟記者證」,職員都不賣帳,足足擾攘一整個鐘才放行,France 24的攝影師最後氣得面紅耳赤。

「我係公民記者,唔代表我無操守」

政府貶低公民記者的地位,固然有問題,但公民記者如何在一眾行家中贏得尊重,Rayman有一套看法。他認為「公民記者」一詞,「公民」是一種個人自主編採和撰寫報道的自由,但其實同時也有「記者」的身分。一旦背負「記者」之名,就要明白有一些基本記者的操守必須恪守。有些人會批評公民記者這一刻是記者,下一刻又是參與者,兩者之間模糊不清。Rayman說,「我係公民記者,唔代表無操守,公民記者亦唔代表大晒,同樣有一些規矩需要遵守。正如我們會期望警察執勤時候,不會帶上藍絲帶。同樣要求中立的標準,公民記者都應該遵守,免得『界線』模糊不清,正如其他新聞從業者所相信的,公信力一旦失去,就好難回來。」

「第二,公民記者也好,甚或花生友也好,不要阻礙其他攝記行家工作,攝記始終是靠影現場搵食,有相無相是飯碗攸關的事。在台灣,縱然有好多花生友會在新聞現場影相,但影完會盡量『讓位』其他人拍攝,反觀在香港,有啲人會一部ipad拎出來影,要其他人喝令才放下」,「我不介意有花生友的存在,但如果有心成為一個公民記者,就要理解在不干擾其他人的情况下進行採訪。舉例我去影示威現場,只要『影到就得』,拍一兩張覺得夠數後就讓位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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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問結束後,Rayman來到旺角佔領區的路障前,戴着貼上「press」貼紙的黃色頭盔,開始當晚的採訪工作。(盧翊銘攝)

呃Like以外,還有更多可能

Rayman的腳跟早年當零售員時長期站立勞損,今日再難背着「重秤」的裝備拍攝,坦言即使再熱中新聞攝影,都不能當作全職工作。相反地,他更享受公民記者帶給他的自由度,「在報館運作裏,攝記拍下照片的生殺大權在圖片編輯手上,記者無權決定。圖片編輯會有不同考慮去決定出定唔出?裁剪幾多?報館的政治立場亦很可能左右照片揀選的過程。例如警察用胡椒噴霧射示威者,大家因為『吸眼球』而只注意衝突一刻,但其實可能小部分警察之後會幫示威者洗眼」。

事實上,網絡間「即食文化」亦令公民記者過分集中於衝突場面,「無他,因為這些激烈場面可以即時上載,即時呃like」,「即使一個示威現場,其實並不只有衝突發生,好多sidebeat事物都十分值得留意,若公民能夠報道這些『主流媒體』所忽略了的,可以更反映事實的全部。我認為公民記者的責任未必是與其他『主流媒體』爭搶同一個畫面,反而是填補一些媒體之間的空隙」

正正因為扭盡六壬想着如何呃like,忘記了新聞攝影還有更多可能。Rayman跟筆者分享,半年前開展了一個project,希望通過攝影記錄一個戒毒青年改過自新後的人生,他說這半年只影了三張相,其餘時間都是與受訪者建立關係,「假如能夠建立互相,你只要捕捉受訪者一個眼神已經交代到好多內容」。

訪問結束,Rayman帶起那個掛着頭盔的背囊,又再出發紀錄第二十六日佔領旺角行動。旺角佔領區入夜後繼續人頭湧湧,許多人留守佔領區。

獨立媒體(香港)「網絡公民大獎」頒獎禮將於十一月十五日 (星期六)下午兩點半在長沙灣Good Lab舉行。頒獎禮結束後,我們邀請到港台兩地獨立記者分享。誠邀各位出席。

訪問:葉蔭聰、歐陽聯發
文:歐陽聯發
圖:盧翊銘、受訪者提供

原文刊在星期日明報 201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