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對於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七日的會議上,質疑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下稱「城大編委」)出版六四特刊之必要性,及反對城大編委出版之六四特刊在燭光晚會上派發,感到震驚及強烈不滿。
城大編委為學生會會內出版事宜之最高行政機構,擔任學生會會內第四權之角色,履行輿論監察之職責,因此,城大編委應享有出版自由,以及擁有選擇刊物派發地點之行政決策權。
根據城大學生會會章,城大學生會的宗旨為「發揚自由民主、獨立自治、團結互助精神」,我們認為城大編委出版之六四特刊在燭光晚會上派發符合學生會宗旨,評議會不應在「城大編委於六四燭光晚會上派發六四特刊」一事上作出反對。
我們認為六四事件乃大學生應該關注的議題,城大編委作為學生會四大組織之一,有權責透過出版刊物就六四事件發表言論,因此評議會對編委應否出版六四特刊的質疑實是無理。
我們對於評議會在當天會議上針對編委出版六四特刊一事上所提出的不合理假設及論述(如:「把六四特刊於燭光晚會上派發可能煽動在場參與人士,引起混亂」;「城大編委出版六四特刊會影響城大聲譽」;「編委無權於校外派發刊物」;「編委於燭光晚會上派發六四特刊等同以學生會會費津貼校外活動」云云)深感遺憾。
我們謹此聯署聲明:一、支持城大編委享有出版自由;二、希望城大學生會評議會正視大學生對六四事件的關注。
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
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
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
香港大學學生會學苑
嶺南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
香港理工大學學生會學生報編輯委員會
香港樹仁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
候任香港科技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