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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朋友也不是敵人的記者

不是朋友也不是敵人的記者

讀書時未有機會接受新聞系的訓練,但當年筆者曾經「膽粗粗」加入傳媒業,靠著一股熱誠(這一行很難說是為了錢)當過記者好一段時間。作為一個初出茅廬的「死?仔」,還好筆者在正式跑新聞前得到過前輩提點。那位前輩是這樣說的,做新聞,最重要的是你手上那枝筆,很多人希望利用你那枝筆來說他們想你說的事,因此,你有責任保護它,更不要企圖用它去「寫臭」你自己不喜歡的人和事。這番話令筆者牢牢記住,作出客觀持平的報道,是自己最基本,也是最首要的任務。

相信沒有人會質疑,記者的天職是為社會報道真相,他們在新聞自由的保障下,擁有自由採訪、報導、出版和發行等的權利。不過,近期在採訪反送中運動期間,除了面對來自警方的無理驅趕甚至暴力威脅,前線記者還因其所屬機構被批立場偏頗,偏幫政府,採訪時被示威者故意遮蓋鏡頭,甚至被推撞和箍頸,令筆者寧冒被大家痛斥的風險,也要試圖呼籲大家不要妨礙記者採訪。因為歸根究底,社會能否保護記者自由採訪的權利,將會影響市民的知情權,甚至是示威者的自身安全。

以林鄭為首之特區政府至今仍未回應五大訴求,更任由警民衝突升級。雙方劍拔弩張,在七二一大戰一觸即發之際,請求大家不要阻止被認為協助維穩的「紅媒」採訪,相信此話不但不中聽,而且還很刺耳。因為,示威者阻擋「紅媒」採訪,其理據並非站不住腳。簡而言之,示威者認同記者享有自由採訪的權利,但當「紅媒」的報道明顯偏幫政府,甚至嚴重誤導觀眾,沒有履行傳媒應有之責任,他們便沒有資格再享有記者「光環」,因為記者身份並非免死金牌。就和警察一樣,「紅媒」記者不是按上司指令工作便是「大哂」。既然記者已是國家宣傳機器的一部分,即使採訪時被阻擋鏡頭,甚至傷害身體也是無可厚非,就算他們只負責前線採訪和記錄,也需為最終的產物(報道)負上責任,不能置身事外。

但問題是,如我們默許自己像藍絲在撐警集會時襲擊港台記者一般,妨礙自己判斷為立場偏頗的機構採訪,恐怕我們也無法將香港變成一個真正公義的社會。其實大家都清楚知道,香港傳媒的自我審查問題並非只出現在某大台,在主流媒體大多被「染紅」的情況下,不同機構的分別只是有多紅和甚麼時候紅,如非要說立場偏頗便不能享有自由採訪的權利,《香港01》、《東方日報》、《星島日報》、《經濟日報》等的記者都早晚會受波及。《明報》不是早前因社評立場而被員工於公司內貼大字報嗎?《蘋果日報》被其他民主派光譜支持者認定為偏幫傳統泛民,屆時大家又會否接受為「建制B隊」服務的記者自由採訪呢?每天街上可有不少上班族一手拿著星島旗下之《頭條日報》,一手拿著咖啡,其捧場者數目及影響力不一定跟大台相差很遠。退讓不能妨礙記者自由採訪的底線,大家按著自己的標準「行刑」,若最終示威者又被魔警拉進後巷毒打,其他市民會知情嗎?這是更理想的抗爭局面嗎?筆者很懷疑。

假如你認為,要忍受國家宣傳機器每天維穩,你寧願示威時沒有傳媒在場,我們或許可改用實際利益的角度來看。警方在過去數次衝突期間,在鏡頭前的表現往往較為克制(儘管還是殺紅了眼)。保障記者自由採訪的權利,示威者可在更多鏡頭保護下得到更大保障。除了一四年佔中,七警「暗角打人」以被稱「紅媒」的大台之片段最為完整,得到法官採納,沙田新城市中心內的衝突,大家也是透過從不吝嗇批評示威者的《東方》之直播,得知那位被踢倒落電梯的警員,乃自己先離隊,手持警棍「單拖」衝向人群,才會「落單」被圍。若以上兩個時刻,這兩間「紅媒」的鏡頭正被阻擋,這又是大家想要的嗎?

當然,傳媒不是甚麼神明,市民對傳媒報道持批判態度,對社會而言必是利多於弊,只要不影響記者採訪和記錄現場情況,大家仍可在鏡頭前後表達對其所屬機構之編採方針的不滿,正如筆者自己也希望,大台的前線記者除了在內部跟高層拉鋸之外,也能公開表達對高層的不滿。

至於發夢期間會被傳媒影「大頭」的問題。正如文章開首時所提及,記者的責任是作出持平的報道,故此,除了不能阻礙「紅媒」採訪,倒過來看,大家也切勿將記者當成抗爭的親密戰友,因為他們有責任記錄現場情況,包括示威者的抗爭行為,並報導給公眾知悉。大家如不想夢遊時讓別人拍到醜態,當然要無時無刻保持警惕,靠自己做好保護措施。

「不是朋友、不是敵人」,是筆者早前在傳媒靜默遊行看到的口號。七二一的大戰一觸即發,當日的形勢發展難以預料,香港人願意在抗爭的同時,好好保護這枝非敵非友的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