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人會想過,如果領匯事件發生在上海,會出現怎樣的結局,答案顯而易見。
首先,上市令有關部門可以紓解財困,令數以十萬計的股民得到好處,這是符合國家利益,符合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的。再者,上市的事前準備工作,已花了上億元資金,不容有失。第三,國際投資者已參與認購,有任何閃失,都會成為國際笑話。
跟着這種思路走,上海的法院一開始就不會受理這種不顧大局,無理取鬧的所謂訴訟,把導致金融動亂的可能性消滅於萌芽狀態。即使法院錯誤受理了,為了補救,也會用快審快判快決的方法,為上市掃清任何障礙。然後,採取猛烈的輿論攻勢,無情批判這幫懷有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只為私利,不顧大局的壞分子,要把他們打成人人得而誅之的奸黨小人。最後,會以「擾亂金融秩序,令國家和人民蒙受損失」的罪名,將興訟者和他們的律師,包括幕後黑手統統繩之於法,大得民心,大快人心。
可幸,香港不是上海。但不幸,香港有愈來愈多上海的影子。這兩星期,一場「獵巫行動」在香港轟烈地展開。包括數以十萬計的股民、輿論和政府官員,都同仇敵愾,發起攻勢,全面批判盧婆婆和他們背後這幫別有用心的壞分子,千方百計要把他們認定的女巫抽出來,綁上火刑架上燒死。唐司長說,有人利用了香港尊重法治的精神,董特首批判有人「搞事」。兩位頂級官的厲聲指摘,加強了這場「獵巫行動」的決心和權威。
代表房委會的律師,一次又一次的向法庭步步進迫,要法官快審快判快決,盡快為上市掃除障礙。眼花撩亂的事態,令人開始有所錯覺,究竟這裏是香港,還是上海?
在眾聲喧嘩的討論中,最流行的說法是:動機論和後果論。兩位目不識丁的長者根本完全不懂法律,他們只是「扯線公仔」,幕後黑手懷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唆使長者興訟,動機不良,其心可誅。
黑手利用法律漏洞,濫用法律程序,令領匯取消上市,損害五十萬股民的利益,令房委會紓解財困受阻,打擊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影響投資者對香港的信心,後果嚴重,其行為應該受到嚴厲懲處。
如果香港是上海,這場官司根本不可能發生。好在香港還有法治,法治的精神,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問動機,不論後果,都要尊重每個個體的法律權利。盧婆婆的法律權利,不應因為五十萬人的利益,甚或更大的社會利益國家利益而受到剝奪。盧婆婆應享有受公正對待的法律程序,更不應因為所謂大局的利益而受到影響。
當官員用一隻手指指控別人「搞事」,他三隻手指其實指着自己。主事官員為何不懂捫心自問,存在如此重大的法律漏洞為何毫不警覺?上市前沒有訴訟,上市後市場大鱷才興波作浪,後果不是更嚴重嗎?
領匯暫擱上市,五十萬股民的聖誕禮物泡了湯,保薦人數以億計的佣金見財化水,事前上億元的籌備資金浪費了,房委會的紓困計劃受到阻延。表面看來人人受損,沒有人是贏家,但我認為,是用布蒙着雙眼,一手拿着劍,一手拿着天平,六親不認,不偏不倚的司法女神贏了,是法治的勝利。
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最重要的根基是甚麼?是法治。領匯暫時不上市,一年半載後還可以捲土重來;法治受到破壞,支柱倒塌了,香港金融中心的地位將會蕩然無存。好在香港不是上海,還有值得眷戀的地方。
吳志森 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