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大家都沒氣量

在八月三十一日凌晨,Facebook「踢好戲量出旺角」谷主(群組主人)因為被指為支持好戲量的臥底,正式因為抵受不住壓力而關谷。其實,在整個行動開始的一刻,就已經註定在這一種發起人在四面楚歌之下親手了斷的結局。歸根究底,是因為每一個人的遠期目標一開始就不同,當到了近期目標達成之時,就是為遠期目標分裂之日。

好戲量雖然聽起上來是一個戲劇團體,但他們的行為模式卻完全不像一個專業劇團。他們傾向堅持以街頭即興劇的方式去表達一些想法,重點放在表演的時地人事,以及每天看似相同而又不同的戲碼,而不是團員的技術造詣。故此,他們的做法從根本上已經離開了傳統表演藝術(Performing Arts)的限制,而成為了行為藝術(Performance Arts)。這種行為模式其實很像世界各地社運人士的行為模式;也就是說,我們要將其當作一個社運團體般理解他們。所以整件事旁邊一些很奇怪的社會現象也就可以看明白了:支持好戲量的團體和個人,幾乎全部都是清一色有社運背景(尤其是搞行為藝術那些),又或是大家口中的民主派,而主流文化人—也就是說西九一早已經預留了位置那些—卻是意外的安靜,連一句持平,幫理不幫親的說話也沒有說過,批評藝術水平的倒有不少。為甚麼?因為好戲量的確是只有藝術皮,但裏面的骨是社運骨!我們從來不敢公然罵扎鐵工人阻街,長毛抬棺材影響市容,但卻可以堂而皇之的說好戲量阻街,當街上演肥皂劇影響市容,理由就是香港人從來沒有打算把藝術和社運連接起來,尤其是在香港早已往績不佳的行為藝術。

只不過,這方面還是說明不了為甚麼出現分岐。除非好戲量的存在,和一些單在旺角一帶的法規或文化有所抵觸,否則「踢好戲量出旺角」本身是一個錯誤的命題。若果說好戲量在公共地方的存在是不合理的話,又或其有乖論理,那就不單是「踢出旺角」了,我們可以說將其「踢出香港」、「踢出宇宙」(如果它不單天地不容,更是宇宙不容的話),直至它從我們的生活中完全消失為止。只不過這並不是每一個人的目標。當中有很多人,其目的只是認為好戲量佔地太多,剝削了別人的公共空間;又或阻礙行人流動,強佔公眾地方,做其疑似商業行為,那針對的目標,好戲量是其中之一,但亦包括寬頻商,電話經銷商等等;兩者均絕對不能單用「踢好戲量出旺角」去概括。「踢好戲量出旺角」一句,太籠統,太不成熟了,口號化的緣由,確實容易被一部份人從字面意思理解。當好戲量的空間問題得到部份解決,谷主認為全部人都不滿的問題已基本上解決,開始聽其言觀其行之時,「踢出宇宙」一方感到受忽視,這種心情很容易理解。加上好戲量一方再度發揮其行為藝術本色,於上周六在行人專用區上以行為藝術手法,暗指有人壓迫、抹黑他們,結果就是激起網民作出指部份發起人為打手,意圖大搞二萬人隱形劇場曲線宣傳等等一類的無理指控,雖然對有關事主很不公平,亦絕對不能容忍,但是卻是能夠理解的行為。

網民在這次行動之中,表現了兩個特色:單線思考和不誠實。單線思考,在於對所有認同不認同自己觀點的人,均視作敵人。對一個不阻街的好戲量的包容,正正是一個社會成熟的表現,而就算不能認同好戲量,如無實證證明其作奸犯科,亦沒有必要將其趕盡殺絕;而如其作奸犯科的話,亦沒有必要用法律以外的方法作出處理。就算其行為為世不容而又為法律所容,也可以有其它的方法處理,比如要求政府修例,又或檢討行人專區之管理,即使價值觀如何,亦沒有必要過度使用直接行動,將所有人打到自己的對立面之上。不誠實,在於網民一直沒有誠實的說出自己的說法,而只是隨大隊起哄。整件事在發生多天以後,才表達其實要將好戲量踢出宇宙的看法,那為甚麼不一開始就將這個想法說出來?如果是認為好戲量面目可憎的話,為甚麼不是一開始就批評別人面目可憎,而又願意屈就於「自我矮化」的「踢出旺角」旗幟以下?這樣的討論方法,壓根底就不誠實。

當然,網民對好戲量的憎恨,再能夠理解也好,在別人看來也只是一種單方面的侵略行為。我們並沒有必要指控別人發死人財(反而政府的火葬服務要收費才是真正的發死人財),又或在兩無證供之下強指個別人士有作出有傷風化的行為(反而於非成人專用的高登討論區之上貼色情片連結才是真正的有傷風化)。現在又有以好戲量之道還自好戲量之身的做法,比如互相「霸佔」行人專區,這又是不是自打嘴巴呢?根本就是毫無氣量的小孩子行為。到底,究竟這場茶杯裏的風波,到何時才能平息?

p.s. 文章寫於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