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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維護家庭聯盟調查顯示港人對同性戀「反對而不歧視」

維護家庭聯盟早前委託香港大學社會科學研究中心進行一項有關香港人對同性戀態度的調查,有關調查已順利完成,聯盟特於上週六發表初步結果,並分析指大部分香港人對同性戀的態度都是「反對而不歧視」。

調查以隨機抽樣方式成功訪問了1120名成年人,回應率為63.9%,誤差率最多為2.9%;數字並已根據統計處2004年底公佈的人口資料,在年齡分佈和性別分佈兩方面作出加權處理。

有關市民對同性戀的態度,認為正常的有30%,認為不正常的則為62.9%;至於同性戀應否被接受及鼓勵,表示不接受的有33.7
%,認為可被接受但不應被鼓勵的人則有64.9%,而認為同性戀應被接受且被鼓勵的受訪者則只有1.3%。不過,問到是否介意與同性戀者做朋友,高達
83.2%受訪者表示不介意,會拒絕的只有16.4%。至於社會歧視同性戀的情況,認為嚴重的受訪者有12.7%,認為普通的有63.5%,認為沒有或很
輕微的則佔23.0%。

在一些處境問題方面,問到受訪者若是服務行業的老闆,會因顧客是同性戀者而拒絕提供服務的人只有3.9%,另外95.6%人則表示不會;問到受訪者
若是僱主,會因應徵者是同性戀者而拒絕聘用的人有14.2%,不會的人則為83.7%。但問到受訪者若有子女,介意子女是同性戀者的人則佔75.9%,不
介意的則是21.1%。

在同性戀教育問題方面,反對學校將「同性戀是正常的」觀念教導學生的人佔75.5%,贊成的則有20.0%;至於是否贊成讓同性戀者擔任教師,贊成和反對的人數極之接近,反映問題具爭議性,分別是45.8%和46.0%。

在社會法律問題方面,贊成同性婚姻的人有38.6%,反對者有52.8%;至於是否容許同性戀者領養子女,亦再次顯出爭議性,贊成和反對者分別為
48.0%及46.8%。而問到被訪者是否贊成立法懲罰發表不認同同性戀言論的人、不為同性戀者提供服務的私人機構、不肯將物業租予同性戀者的業主,普遍
被訪者都持反對意見,數字分別是83.3%、65.1%和69.8%。至於政府近年以公帑資助同志團體出版刊物宣傳同性戀生活方式,持反對意見的人則高達
89.8%。

總括而言,聯盟代表麥沛泉(上圖左)指香港市民對「同性戀行為」的態度是有保留、不應被提倡,但當中大部分人都不介意「同性戀者」成為自己的朋友、同事及有日常交往,可見反對「同性戀」不等如歧視「同性戀者」。另一代表曾錫華博士(上圖中)
指中西文化不同,中國人較著重家庭空間,但西方人則較重視公共空間,因此西方社會會將一些個人生活問題以立法方式處理,但這種方法不一定適用於中國人社
會;他又指香港過往一直沒有就性傾向歧視立法,但港人對同性戀的態度卻一直改善,可見立法並非必須。聯盟召集人之一吳思源(上圖右)最後強調,香港社會現時「和而不同」,同性戀者被刻意針對的事件極少出現,因此若就有關問題立法,可能反過來破壞了現時的和諧。

聯盟表示是次結果僅是初步數據,經深入整理後,會於有需要時再發表更詳盡數字。但聯盟對性傾向歧視立法問題暫時未有其他行動計劃。

www.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論壇每日快拍,200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