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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何偉途事件的常識問題

香港傳媒可以越讀越反智,領匯是一例,何偉途也是一例。

本人並不會排除何偉途嫖娼的可能性,但何偉途基本上未得到公平審訊,新聞工作者,由商台的李慧玲到《明報》,單憑東莞當局一面之辭,便質疑何偉途閃爍其辭。天呀,傳媒難道忘了任何人未經公平審訊,都不可以指對方有罪的淺顯道理。

香港傳媒這些年頭最大罪惡之處,就是推銷目無王法的思想。居港權問題,明明《基本法》下的香港人,被屈成非法入境者。領匯問題,盧少蘭有強烈理由訴訟,被屈成搞事。何偉途,一個在理論上清白的人,香港傳媒單憑東莞方面一面之辭拿去公審。

到底,香港傳媒中人還有沒有腦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