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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教內普選 - 寸土必爭了甚麼?

今屆基督教界別選委的產生方法因早前基督教協進會被《明報》揭發欲以協商方式取代「教內普選」而備受關注,協進會在輿論壓力下宣佈維持以「教內普選」的方式產生基督教選委,並於本週日(十月三十日)進行投票。在「失而復得」的情況下,基督教團體幾乎一面倒認為應積極推行「教內普選」,以民主方式「普選」選委成員,以提高選委會的民主成分及深化信徒民主意識,希望在不民主政制下「寸土必爭」。

事實上,我一直不解為何不少人對「教內普選」存有期盼。若然這是一種新嘗試,在民主路上開天闢地尋找新策略,這種期盼還可理解。但「教內普選」並非新嘗試,第一次「教內普選」已是13年前的事。過往兩次(另一次為2006年舉行)的「教內普選」教曉我們,所謂有助提高信徒民主意識及推動民主的想法是痴人說夢。

兩次教內普選投票率極低 有利建制派候選人

早在1998年第一屆立法會選舉委員會(當時部分立法會議員仍以選舉委員會方式產生),協進會便負責基督教界別選委的產生方法,並以「教內普選」的方式選出選委。然而,這做法在當時便受到不少批評,更有指這是「『偽民主』製造『真合法』」(見《明報周刊》1543期)。值得留意的是,當年整體投票人數僅為8966人,以當時全港三十萬信徒計算,投票率不足3%。而2006年的教內普選,投票數字則為17293票,以當時約四十八萬信徒計,投票率為不足4%。如此低的投票率,究竟存有甚麼代表性?

在上屆教內普選,爭議進一步擴大。由於不少大宗派既派出候選人參選,又負責提供票站,以致來自大宗派的候選人取得明顯優勢。例如他們可以利用自己信眾人數龐大的優勢,在主日崇拜呼籲信眾支持其宗派的候選人、派發宣傳品等,甚至可以在崇拜後立刻動員信眾在教會內的票站投票。而負責選舉的協進會又沒有足夠規範讓每名候選人都可獲公平機會闡述自己的政綱,又不設選舉開支上限,以至選舉公平性受到極大爭議。最後,該屆當選的七名選委,都是來自大宗派及建制派人士,包括以最高票當選成為票王、後來支持梁美芬參選立法會的基督教敬拜會前長老陳世強、李炳光、吳思源等人。

十三年後,何進步之有?

而上述兩次教內普選出現的問題,如今極可能在今次基督教界別選委選舉發生。

今屆基督教選委選舉有破紀錄的42人參選,而針對是次選舉的爭議仍然不絕於耳。大型堂會繼續負責大部分票站;華人基督教聯會候選人在選舉論壇中被台下觀眾質疑挪用信徒奉獻印製大量文宣及於《基督教週報》以「訊息」方式刊登全版選舉廣告;兩名候選人張洪秀美及李炳光同時身兼基督教協進會執委會委員,其身分亦有利益衝突之嫌。

上星期,已報名參選的回歸基督精神同盟成員到廉政公署投訴,指協進會容許兩名人士(包括民主黨馮煒光)在截止時間過後報名參選,明顯違反選舉守則。這亦反映了協進會對於如何運作一次公平選舉的意識嚴重不足,亦突顯了這場選舉只屬一場鬧劇。而更有可能發生的後果是,經歷所謂「選舉洗禮」的宗教領袖們,他日或許會繼續自我感覺良好,挾著「教內普選」之名,對外宣稱自己是代表數十萬基督徒,然後在特首選舉及人大選舉中與疑似候選人討價還價,換取政治利益。

在協進會舉辦的多場選舉論壇中,不少熱門候選人其實已醜態畢露。例如陳世強及張洪秀美被質疑對六四立場左閃右避、循道衛理聯合教會牧師李炳光被問及在上屆特首選舉時的投票取向時,竟以這是「個人投票選擇」為由拒絕回答。可見這些熱門候選人對民主的認識都是一知半解。至少李炳光要知道,既然自命代表基督徒,就沒理由視特首選舉的投票取向是「個人投票選擇」吧!

假民主製造真合法

走筆之時,拜讀了浸大宗教研究系講師陳士齊博士於1998年寫的文章,其中一段這樣道:

「究竟這次教內普選,能否『體現選拔公平原則,深化信徒民主意識』? 完全不能!恰恰相反,它只會製造更多的不公平,令人對民主感到失望,尤其是信徒被教育到以為民主就等同普選的話。一個選舉,除非實質上是公平與開放的,讓人民能作出真正的政治抉擇,如選或不選某一政黨,不然就不能讓人民當家作主,也就是沒有真正民主,而只能傷害民主,因為它提供了看似民主的假民主及假合法性。」《時代論壇》第550期 1998年3月15日

十三年後重看這段文字,應用於回應今屆教內普選的荒謬,仍然十分有力。當大部分港人仍沒有權利選特首或選委,為何基督徒可憑藉一張「會友證」取得投票權? 就算信徒大規模參與基督教選委選舉,又是否代表增加了特首產生過程的民主成分,令特首日後施政比較緊貼民意? 也許有人會把選舉的不公平問題歸咎於協進會的安排,但誰都知道特首寶座誰屬權不在人民,亦不在選委,而在北京! 基督教界別以一人一票方式選選委,究竟對香港民主進程有何幫助? 寸土必爭了甚麼? 我只看見,一個又一個親建制的宗派領袖,以偽民主方式取得選委特權資格!

值得留意的是,協進會在今次選舉以「選舉委員會基督教界別選舉」取代「教內普選」一詞,令人好奇協進會是否有自知之名,終於明白這場選舉根本不是「普選」。真正的普選,應該是一人一票、普及而平等地直接選出我們心目中的特首。 三次「教內普選」的經驗教曉我們,這場選舉不但無法「深化信徒民主意識」,而且助長「官商教勾結」。既然如此,協進會倒不如退還議席,拒絕替政府擔任小圈子選舉的外判商,重新貫徹協進會支持民主普選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