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基督教團體反同性戀

語云開卷有益,原來睇廣告都有嘢學。呢日睇《明報》,見到兩段廣告,意思相同,由兩個基督教團體分別刊登,幾有趣喎。真失禮,唔睇都唔知民政事務局已在「積極部署為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引自廣告),乜以前睇唔到有如此新聞報道嘅?左丁山住得背還是基督教會團體消息特別靈通?

第一段廣告由「香港華人基督會聯會」共十個團體及五百幾人聯署聲明,反對政府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視同性戀為合法、反同性戀為非法。第二段廣告由「中國基督教播道會」刊登,指摘「平等機會(性傾向)資助計劃」,批出公帑予同性戀組織,出版鼓吹同性戀書籍。

左丁山唔係教徒,冇任何宗教信仰,對「香港華人基督會聯會」及「中國基督教播道會」一無認識、二無所知,不過看圖識字,睇完廣告,重以為美國保守派基督徒團體(布殊總統嘅票倉)嚟咗香港宣揚反同性戀福音㖭(五月二十三日商業周刊封面故事就係講美國福音基督教派嘅經濟實力及影響力)。信奉天主教嘅西班牙已通過法案准許同性結婚,信仰基督教嘅英國,大歌星艾頓莊公然宣布與秘書╱助理(男性)結婚,好似唔見有人嘈喎。美國當然就為此問題爭持不下啦,但整個世界嘅趨勢,就係走向容忍、承認有同性戀呢回事。三十年前,英國高官一被報紙講到有同性戀癖,會立即丟官,今時今日,閒過立秋啦。

唔好話同性戀違反中國國情,中國早已有之,查吓歷史故事「斷袖分桃」、「龍陽之癖」,就知道漢朝時代已經有呢樣嘢。既然民政事務局未宣傳性傾向歧視條例,已經有基督教團體反對,唔該何局長快快宣布條例嘅詳細內容,等社會人士討論吓先。

左丁山

蘋果日報    
2005-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