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馨提示:
1. 同性戀和吸毒是兩回事, 反而馬克斯提出的基督教宗教儀式和碼啡的作用相似有點神經心理學的根據, Religion is the opium for the mass;
2. 在歐洲某些國家,不稱吸毒者為癮君子,亦不強迫他們戎毒,亦不見社會出現嚴重的青少年毒品問題,同時,咖啡正被考慮列作成癮物,美國心理學學會考慮把咖啡成癮當成精神病的一種。在美國的研究顯示,最成功的一群中學生中曾有不少吸食軟性毒品,但生活如常,並不是所有曾吸食軟性毒品的都是像學警出更一樣成為社會廢物的,更有一個成了美國最受歡迎的總統:克林頓!)
香港反禁毒(同性戀)霸權大聯盟宣言
各位香港市民,我們是一群長期受到欺壓的毒品使用者,
我們濫藥、使用毒品的傾向是天生,不能改變的,
剝奪我們使用毒品的權利,便是踐踏人權,
毒權即人權,人權萬歲!毒權萬歲!
我們批判政府:藉健康為名禁毒,騎劫健康議題;
政府是禁毒霸權,是健康塔利班。
我們倡議政府要修訂法例,增設反毒品使用傾向歧視條例:
現代社會必須彼此尊重,不能歧視任何毒品使用者及毒小聚,
舉凡一切有關禁毒的法例及言論,
都是嚴重傷害毒品使用者的人權,踐踏了我們的公民權利。
我們堅持:販毒工作者的權利必須被重視,
販毒工作是好工作,警權不能侵害販毒工作者。
我們所以濫藥,是因為我們長期被壓迫,
活在黑暗之中,不能堂堂正正表達自己身分,
受盡社會歧視,只能暗中濫藥及使用毒品。
我們要求,政府必須盡快通過毒品使用合法化,
一旦法例通過,得到平反後,我們便會戒毒。
我們是受害者,因為使用毒品,我們身體受到不同傷害,
政府有責任及必須照顧我們,撥出公帑供我們使用,
否則便是歧視我們,置我們生死不顧,草菅人命。
政府須把禁毒的公帑撥給我們使用,
因為唯有我們最認識毒品使用者需要。
我們要運用公帑,向青少年灌輸正確的毒品使用傾向,
讓青少年認識到:單用毒品、毒品+酒、毒品+性等不同的毒傾向。
父母不應該阻止,因為青少年有毒品知情權及使用權,
青少年有權探索自己不同的毒傾向,有權作出任何選擇。
我們要進入學校及任何倡議禁毒的組織,傳揚不同的毒品使用傾向。
我們敦請政府盡快通過毒品使用合法化,
盡快通過反毒品使用傾向歧視條例,
盡快通過販毒工作者合法化。
讓毒品使用者不受歧視,社會不再「恐毒」,
香港社會真真正正成為公義仁愛的社會。
香港反禁毒霸權大聯盟
註:聽過類似言論吧?荒謬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