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作為一個公共組織, 理應增加組織的透明度和問責性. 學生理應有權知道評分和查看試卷. 這是香港所有公開考試所賦予學生的權利. 若一間大學沒收這個權利, 只是不想改錯, 亂改, 甚至無改的醜聞暴露. 除了說城大黑箱作業, 實在沒有其他更貼切的形容詞了.
曾有主修拍馬屁,副修法律的城市大學學生, 拿著論文站在課室大聲笑著說, 十多頁中漏交六頁, 還得阿叔關照拿個A. 正一傻佬.那個傻佬還是PCLL LEADER呢! 在座各位都相望苦笑. 然則, 當中也有好老師的. 我們不要一竹嵩打一船人吶.
其實, 有哪位老師勤力教學會改論文, 有那位不改胡亂給分數, 大家都心裡有數. 這種學習氣氛, 不尊重自己的教學工作者, 應自慚形穢罷. 城大黑箱作業, 又見一班.
有提議透明度要增加? 城大只會當投訴的學生透明罷. 問責性要加強? 教育局說城大是自我監管的, 他們無能為力. 那厶, 黑箱作業之處,誰來問責? 還應由我們公眾來問責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