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上月初因為參與科大陳允中老師有關公共空間運動的研究,訪問了零三年底便開始在西洋菜街行人專用區演街頭劇的好戲量劇團藝術總監楊秉基﹝之後再以互聯網進一步提問﹞。那些長年累月在街頭打滾的人,對街道和公共空間的觀察和經歷總是比一般行人豐富,楊在訪問中比較詳細地談到與街頭其他使用者和監管者的互動,其中有關與警察磨合的部分最是有趣。根據楊的憶述,原來近月被部分人視為「好戲量罪證」的「大BANNER」、戲團T-SHIRT以及接待處,都是在警察的要求或默許下,為解決特定的問題而發展出來的。
警察本來就是街頭角力的主要player,不過他們也最擅長隱身術﹝據稱他們長期派CID監視好戲量﹞,在年中爆出爭議以來,輿論的焦點從來都沒有落到警察身上。我認為這部分內容對豐富公共空間討論挺有幫助,故徵得楊秉基和陳允中老師同意,將訪問節錄如下。為了令隱形的警察「現身說法」,筆者曾經將訪問內容綜合成幾條問題向旺角警區公共關係科求證,結果等了大半個月才收到一個模棱兩可的回覆,所有電郵往來也一併附於文末。
﹝﹞內為訪問員;其餘是楊的原話,部分是透過互聯網回覆,會特別註明。
●寬頻檔、舖頭與promotion girl
最開頭的意識真係冇公共空間呢四個字,我們只係諗點樣去運用呢個開放的空間,呢係呢個地方,條街唔應該只係得寬頻檔和PROMOTION GIRL,提供一D選擇俾人,所以每一次响條街,最大的挑戰是同寬頻和PROMOTION GIRL的挑戰。﹝有衝突嗎?﹞冇衝突的其實,有响度咪令人覺得其實呢處地方唔淨係呢D野,有個選擇,最大的挑戰係呢樣野。
本來就係話劇場係一個空的空間,你放什麼進去就可以得出咩野,咁跟住我地好希望個表演不需要有什麼佈景,有什麼靚衫靚野,總之有人就可以有戲。其實令大家覺得戲劇唔好咁遠,好多時戲劇被用作公民教育之類,令人覺得悶,我地揀旺角,因為旺角D人好現實,就係你唔得就唔睇,之後我地變得愈來愈多人睇,所以先令到條街逼人。呢個亦都係一個好長遠要傾同要面對.......我地可能最希望更多人可以發生多D事。同寬頻和PROMOTION GIRL的挑戰不是我們要趕走他們,而係大家一起,給市民有選擇。
點解我地慢慢揀在中間去做,因為在側邊就會阻左舖頭會嘈,路邊就全部寬頻檔霸晒,最尾共識左我地在中間,就唔會阻到舖頭或寬頻檔。我們在四個寬頻檔的中間就最好。這是慢慢一路出來的。
●將banner放地下界定演區
其實仲有D得意野,就係我地以前要慢慢從大角咀推野出去,每一次推D野出旺角,開頭我們什麼也沒有。推出去要二十至二十五分鐘,跟住之後有舖頭和有D樓俾我地放野在裏面,等我地唔使再推出去。一路都有好多經驗在學習。譬如有一次我們做緊一個劇場,做到成條街好多人,圍內的人知道睇緊戲,但外邊的人就睇緊呢班人睇緊什麼,再外邊的人就問咩野事呀!?
跟住搞到好多好多人,成條街塞晒,我們由旺角百老匯戲院再移到下一段,再移到地鐵站那段,跟住有人CALL警察來──有五、六十個着晒防暴裝備,帶着長槍重型裝備。之後警察同我地傾:你地做表演,可否真係令到人知道你們在做緊表演,唔使令大家咁驚。佢地當時說服到我的原因是,旺角的警察是有限的,呢度搵左六十幾人黎,那邊又搵咁多人,然後真係有一處地方有事就出動唔到。佢話你地做表演冇問題,但你地可否有番一個所謂的演出範圍,你們的演區,但又唔可以搭台的,跟住我地就想到放張BANNER响度,任意俾大家行,你地行上去都冇問題,呢D野就係慢慢咁走出黎。同警察的溝通就係呢D,因為真係好似有問題。
﹝你地本來係走黎走去的?﹞係呀,因為我地想實踐劇場無疆界,同時間分佈了好多個演區,呢度呢個位有人就會出黎,然後會發生D事。我地那天預左有警察出現的,但冇諗到會有咁多,同埋D重型裝備係嚇死人的。那天是零五年二月十四日,我地每年二月十四都會演。
﹝簡單來說,自零三年底西九文娛藝術街開始,直至零五年二月十四日,你們跟警察的溝通不多,可能只是派d散仔警察黎問下;但自從零五年二月十四日大鑊野後,佢地就同你地主動傾。﹞﹝互聯網問答﹞
或許可以這樣說,零五年之前我們是印齊所有法例即場與執法者理論。那時警察無話過拉,只係警告,但我們會強調我們不接受。佢地再問我們誰是負責人。 我們答:我們是集體負責。通常﹝引用的法例﹞三條:一阻街、二非法集會、三噪音,試過一次非法集結,佢話三個人有共同目的就係犯法,我們反問解決三角戀係咪犯法,佢答唔到,就無事。......上黎﹝會址﹞就真係零五年二月十四日之後,佢地有幾次上黎都無人,貼了張紙在門口叫我們回覆,開頭也沒有回覆,但之後佢地直接打俾我,聽到佢地電話,咁就讓佢地直接上來傾。﹝互聯網問答﹞
佢地初時是叫我們整個台,但係又唔阻人,但我們實在無能力把台拎出拎入,單是上上落落樓梯已死了。之前,我們是在唐五樓。我說:阿SIR,整個台上上落落,係咪玩我呀。我們不嬲有在街掛BANNER,咁就提出我們把BANNER放在地上作演區。﹝咁佢個反應係點?﹞反應大概是:咁都俾你諗得出。跟住當然是不斷的改進。有不同的警察來,又提出了不同的意見。例如,我們初時不用膠紙貼的,但有警察提出,若有路人踢親跌傷,我們要負上法律責任,於是我們就貼。﹝互聯網問答﹞
﹝但現在BANNER就變了罪名?﹞係。﹝其實你一直都同不同的人協調,同寬頻。﹞其實响條街度我覺得係發生緊呢D事,因為寬頻檔本身已經响度,唔係要我地要趕走佢地,一路個腦海就只有一個概念,就係呢個地方咩都可以發生。就係因為咩都可以發生,但點解冇戲劇發生,咁我地就在這裏發生一些戲劇。咁由呢度開始我地就發生一些戲劇。
●好戲量TEE及接待處的出現
點解要着衫就係因為有人話自己係好戲量的人,跟住警察又係說服我地:嗱寬頻檔,唔同顏色我就分辨到佢係邊個寬頻檔,如果有人報警話寬頻檔搞事,我都唔知邊個寬頻檔,綠色衫,哦,我就知道係有線,咁我就在有線的範圍處理。又說服到喎,咁OK我地整自己的TEE,我地的TEE一定有好戲量的字,其他人唔會無端端有的。﹝咁你地都好願意配合警察喎。﹞因為警察是唯一好直接咁用佢地的語言同我地溝通的。所以之後點解會有個前台,其實就係因為通常我地做緊表演警察就會出現,咁我地做緊表演時警察入黎演區,咁佢就麻煩,因為會群情洶湧,噓佢,話點解睇表演唔得呀,係咁話D警察。警察就問可唔可以有D RECEPTION咁,等我地D伙記一黎到就可以即刻就紀錄低然後即刻就走。我地唔係要拉你,要拉你一早就拉左。咁樣整張枱,不如真係好似劇場咁有D布置,咁跟住就有D一連串的野發生,好多好多呢D野都係一路變緊......﹝所以警察應該好支持你地呀,因為你們咁配合﹞
其實一路的學習好重要,因為我們一路話要認識個社會,就要親身落去,一路講呢D野。但o個一刻都有一樣野,就係我地好知道呢D野係相對的,我地驚時,其實人地都驚緊。我地做表演應該冇咁驚,所以我地做左先。開頭有HESITATION,邊D人係溝通到,邊D人係.......其實開頭最麻煩係舖頭,直至有舖頭願意俾我地放我地的道具物資時,我就知道舖頭都願意溝通。有D舖頭真係覺得我們是地標,做表演那個位置,呢個係幾得意的。同埋大家再睇時,就會話呢班人唔係做壞事,唔係搞破壞的。最開頭佢地真係好驚,因為最開頭我們真係操入去,我地大家一邊大叫「陰質教育」一邊操入去,那次我們在回應一個教育問題。科大有次體育館有人打交,我地在街上做番呢場戲,咁警察就即刻入黎制止我地,話我地仲咩打交。那時就開始知道警察係最唔駛驚的,因為警察好多時係恃住惡咁走埋黎,跟住因為佢地知道旁邊的群眾會好支持我地,話做表演,做咩事咁樣,呢個亦都刺激我們慢慢去改變,因為咁多種不同的聲音咪就係我們想搞的「論壇劇場」。有唔同的人發表唔同的意見,然後我們搵番共識,呢個就係「論壇劇場」的本質。
●黑社會
曾經最擔心黑社會,但真係五年來從來未遇過黑社會,黑社會係冇發生過。有一次最特別的是,有兩幫黑社會在附近搶奪D野,係黑社會同黑社會之間的搶奪,然後衝左入黎我地的演區,我們諗,嘩,呢班觀眾咁勁,夠膽帶D咁樣o既野入黎做戲,然後係咁响度打交和搶。應該係有一個佢地黑社會內的寶物,搶左就可以落到對方面,類似「龍頭棒」的野。好驚,然後我地話俾觀眾聽有D事發生,我地暫一暫停演出。我地真係要暫停,大家就繼續睇佢地點搶。真係好真實,一野一野打,又踢又咩。呢兩班黑社會好真實,但係仲有兩個人物都好真實,我地以為是長期的觀眾,點知原來係CID,佢地係長期响度睇住,呢個又係我地覺得.......我地有成員走埋去話冇事的,唔使郁。一摸落去,有槍的,跟住對方說:你放心啦,你知我咩野啦,唔講架啦,你地有冇事呀,仲繼唔繼續?跟住我地咪繼續。呢個係D好特別的經歷,咁我地知道,條街度連警察和黑社會都冇問題,就應該冇咩問題,咁就一路繼續落去冇咁驚。
連結:
時代廣場容不下自由神像──訪街頭表演人有趣先生
文末片段是楊較早前在香港社會論壇上的發言,也有提到與警察的相處,各位可參考。
附錄:零八年十一月十三日至零八年十二月二日與旺角區警民關係科的電郵往來
零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敬啟者:
本人朱凱迪,是XX大學XX學院的研究助理。本人目前正與科技大學社會科學學部陳允中教授進行一項有關香港公共空間活動的研究,其中一個考察對象是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行人專用區表演街頭劇的好戲量劇團。本人和陳允中教授曾與好戲量劇團的藝術總監楊秉基先生作詳細訪談,楊先生在訪談中表示,過去幾年來,好戲量劇團成員與旺角警署的警民關係科及其他執勤警員多有接觸,亦在互相協調下改變了表演模式和場地設置。我們對這種警民之間就公共空間使用的良性協調十分感興趣,希望旺角警民關係科的警員能確認楊秉基先生一些說法,以及進一步表述警方對市民於公共空間活動的立場。
煩請 貴部門警員能與本人聯絡﹝xxxxxxxx﹞。
此致
旺角區警民關係科
xx大學研究助理朱凱迪
零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敬啟者:
感謝警民關係科的迅速回覆。陳允中教授和本人於零八年十一月三日跟好戲量藝術總監楊秉基先生作了一詳細訪問,部分內容談到在西洋菜街做街頭戲劇表現五年來的經驗。在得到楊先生同意後,本人將他在十一月三日訪問﹝以及之後幾次跟進提問﹞說的內容綜合為以下幾點,希望公共關係科的同事能協助核實。
一﹞零五年二月十四日晚,好戲量在西洋菜街表演即興戲劇,惹來很多途人圍觀,有人報警,警方因對情況不明,出動了五、六十名重裝備警員到場了解。之後,警方派人直接上好戲量的排練室,商討如何避免同類情況出現。警方希望好戲量能夠在西洋菜街設置清晰的表演區,以免誤會,相議的結果是,好戲量在表演區域放置一張大banner於地上,banner是隨便讓人踩上的。警方同意了這項安排。在會面後,好戲量曾簽字證實曾與警察會面。
二﹞零五年至零八年期間,警方提出好戲量的成員應該有可以辨識的衣着,然後好戲量接納建議,印製t shirt並在表演期間穿著。
三﹞零五年至零八年期間,警方提出好戲量應設立一接待處,讓巡邏的警員知道向誰查詢,免得要走進演區裏騷擾表演進行,與途人產生不必要的磨擦。好戲量接納並在路旁架起一張枱作接待處。
四﹞警察自零五年至零八年底一直有與好戲量接觸,途徑分別是在劇團排練室會面﹝一至兩次﹞、通電話﹝數次﹞、街頭溝通﹝很多次﹞等。
五﹞在劇團於西洋菜街表演街頭劇時,經常有便衣警員在場監察。
六﹞零八年十月九日晚上好戲量一名女成員被食環署職員檢控,因涉嫌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被帶到警署。楊秉基也去了警署。當晚有警署警長向楊秉基表示:平日總會有人喜歡投訴,警方在接受了有街頭演出後,很多時間也回覆及反問那些投訴人:街頭表演有什麼問題?
楊秉基先生在訪問中對警方的評價相當正面,認為警方有彈性、肯協商的態度是令街頭表演能順利進行的重要因素。
希望警方能確認楊先生提出以上六點的真確性。除了以電話﹝xxxxxxxx﹞和電郵﹝xxxxxxxxxx﹞聯絡本人外,我們也期望能與警方的有關人員面談訪問。謝謝。
此致
旺角區警民關係科
xx大學研究助理朱凱迪
零八年十一月廿七日
敬啟者:
本人朱凱迪,是XX大學XX學院的研究助理。本人於日前曾以電話及電郵聯絡旺角區警民關係科,希望查證旺角警局自二零零五年以來與在西洋菜南街行人專用區表演的好戲量劇團之間的溝通過程。由於已接近撰寫報告期限,未知警民關係科何時能給予一確切回覆?
請與本人聯絡﹝電話:xxxxxxxx、電郵[email protected]﹞。謝謝。
此致
旺角區警民關係科
xx大學研究助理朱凱迪
零八年十二月二日警察回覆
Dear Mr. CHU,
Please note the reply from MKDIST regarding to your enquiry on the captioned subject.
關於「好戲量」這團體從何時開始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行人專用區展開活動,警方並無紀錄。
警方証實在2005年2月14日接到市民投訴「好戲量」在旺角行人專用區的活動,並派出多名警員到場維持公眾秩序。其後警方曾與「好戲量」負責人楊秉基先生接觸,目的是提醒對方有關街頭活動須要注意的公眾安全及秩序。除此之外,並沒有就該團體在行人專用區的活動作出任何其他意見。
另外,在2008年10月9日,食物環境及衛生署職員在西洋菜南街行人專用區執法時,遇到該團體成員的反抗,警方接報到場,以「妨礙公職人員」罪名拘捕一名人土,並帶返旺角警署調查。
目前,「好戲量」團體仍不時在西洋菜南街行人專用區活動,警方亦多次收到市民投訴,並派遣巡邏警員向在場的「好戲量」成員作出勸喻或警告,提醒他們必須遵守香港法例,不可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阻礙或滋擾。
Best Regards
Jimmy TAM
APCRO MKDIST
Tel. 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