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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際 人 權 日 人權明信片設計及錄像創作比賽


際 人 權 日

人權明信片設計及錄像創作比賽

合辦團體︰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 香港基督徒學會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  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 香港人權監察

 1948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宣言》獲得聯合國大會決議通過,為往後維護人權並追求社會公義的努力奠定方向和準則,自此,每年的12月10日被定為「國際人權日」。

 自1998年開始,多個民間團體均會在「國際人權日」合辦活動,希望藉此加深同學對社會的關心並擴闊視野。今年,「國際人權日2005籌委會」以「人權教育」為關注重點,並引用台灣學者吳祥輝先生名言「人權落實於法治 生根於教育」作為大會年度主題。

 為增加同學對探索、瞭解人權概念的興趣及增進對人權教育的認識,我們特意舉辦「人權明信片設計及錄像創作比賽」。參賽者從大會提供的名人雋語中選擇一項,發揮創作力設計一張明信片或製作一齣錄像作品。得獎作品及部分入圍作品將於國際人權日活動中公開展覽或放映。

比賽目的:鼓勵同學透過創作,從不同角度關注及認識人權和相關議題,推廣人權訊息。

對象:中學生
組別:「明信片設計組」及「錄像創作組」分別設有初級及高級組
    初級組︰中一至中三
    高級組︰中四至中七

比賽方式︰

選擇雋語:同學在雋語(可在此瀏覽)中選擇一項,發揮創作力設計一張明信片或製作一齣錄像作品。

明信片設計組:
以攝影、繪圖、拼貼或其他形式,設計及製作與人權訊息相關的畫面。背面寫上所選定的名人雋語,可自由排版。
尺寸:105 x 150 mm (橫排或直排均可)

錄像創作組:
依據選定的雋語搜集資料,創作一齣表達人權訊息的錄像作品。形式不限,如音樂錄像、劇情片、紀錄片等錄像作品均可。
格式:DV-PAL, VHS, VCD
片長:1-3分鐘

獎項:各組分別設《評審大獎》、《最佳內容》及《最佳表達技巧》 獎項各一,獎品包括獎座、獎狀及書券

截止交件日期:2005年11月18日〔星期五〕

查詢: 2780 7337蔡偉忠先生(教協會)

比賽章程報名表格可於網頁下載

可進入「國際人權日2005」網頁瀏覽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