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於6月26日正式出台有關保障歐盟公民權益的方案,當中創設「定居(Settled status)」資格,為已抵英的歐盟公民提供近似英國無限期居留的資格。
英國將為可定居英國的歐盟公民訂立截止日(cut off date),截止日將不早於2017年3月29日,並不遲於正式脫歐日。
• 截止日之前,已抵達英國,並在英國已定居超過5年的歐盟公民,將可申請定居資格(Settled status)。
• 截止日之前已抵達英國,但在英國定居不足5年的歐盟公民,在脫歐後的兩年過渡期內,可申請臨時居留許可,直至其居英滿5年後,可申請定居資格。
• 截止日之後才抵達英國的歐盟公民,須在正式脫歐後,根據未來的移民新規定申請居留辦可。
• 正式脫歐日前,不論是在截止日之前或之後,已在英國居住的歐盟公民家庭成員,在定居英國5年後可申請定居資格。
定居資格持有人將不受英國的移民管制(Immigration control),可以在英國工作或留學,以及與英國國民一樣享受福利及公共服務。持有定居資格並已在英國累積定居滿6年,可以申請入籍。但定居資格持有人若離開英國超過兩年而與英國無強烈聯繫,或會喪失此資格。
值得一提的是,此定居資格的申請,不再要求沒有工作的申請人必須已購買醫療保險(Comprehensive Sickness Insurance)。
申請程序方面,政府希望程序可以快速並方便申請人,包括使用政府現有的資料,以減少申請人之前需要提供的大量文件的情況。
所有已定居在英國或準備在截止日後才抵達英國的歐盟公民,都可以在正式脫歐後的兩年過渡期內提交申請,而內政部亦將於稍後時間推出自願登記計劃,方便合資格的歐盟公民提早登記申請定居資格。在脫歐後,截止日之前已抵達英國的歐盟公民若希望留在英國,則必須在兩年過渡期內提出申請。
在英國正式脫歐前,英國仍為歐盟完整成員國,居英歐盟公民繼續享有歐盟規定賦與的權利。
如果覺得文字比較複雜,可以參考政府的圖表,我特地翻譯成中文,見上圖。
政府亦提供案例供大家參考,粗略翻譯如下︰
正式脫歐前已在英國定居滿5年
希臘公民 Andriana在正式脫歐日起已在英國合法定居滿10年。
在正式脫歐日前,她可以繼續行使自由流動權,在英國居住及工作。由於她已經在英國合法定居超過5年,故此根據歐盟法律,她已自動獲得永居資格。
她亦可在自願登記計劃開始後,申請取得定居資格(Settled statu)。在申請獲批並取得身份證明文件後,她在脫歐後即可繼續在英國定居。
若然她在英國正式脫歐前未參與自願登記計劃,她在正式脫歐後的兩年過渡期內仍然可以留在英國居住及工作。但若她希望在過渡期後繼續留在英國,則必須於過渡期結束前申請定居資格。
截止日前已抵達英國,但在英國正式脫歐前定居不足5年
法國人Christophe在截止日之前抵達英國,但在英國正式脫歐時,只在英國合法定居4年。
在正式脫歐後的兩年過渡期內,他仍可以繼續留在英國居住及工作,直至他一年後,在英國合法定居5年,則可以符合要求申請定居資格,獲批後將可在過渡期完結後繼續於英國定居。
截止日前已抵達英國,但在兩年過渡期結束後仍在英國定居不足5年
奧地利人 Lukas 在截止日之前抵達英國並已合法定居兩年。
在正式脫歐後的兩年過渡期內,他仍可以繼續留在英國居住及工作,但由於在過渡期結束前他仍未在英國合法定居滿5年,若他希望在過渡期後繼續留在英國,則必須在過渡期內向內政部申請臨時居留許可。申請獲批後,他將可繼續居留在英國,並在合法定居滿5年之後,申請定居資格。
定居資格持有人所生子女
Audra 和 Ignas 在兩年過渡期內符合要求並成功申請定居資格後,生下一名孩子。
父母可為子女申請定居資格,同時,也可以為子女申請成為英國公民。
截止日之後才抵達英國
德國人 Aisha 在截止日之後才抵達英國。在英國正式脫歐前,她仍可以行使自由流動權。
而在英國正式脫歐後的兩年過渡期內,她仍可以在英國居住及工作,但她需要按正常程序申請居留(leave to remain),而不能申請定居資格。若她想在英國申請永居或入籍的話,只可以按正常程序申請。她並不受惠於這個保障歐盟公民的方案。
需要留意,這個方案只是初步構想,英國政府強調在談判中要歐盟也落實保障居歐英國公民權益,方會落實此方案,故此仍要觀望事態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