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運動的總結與前瞻
文/毛翊宇
破土編者按:去年3月的臺灣「太陽花運動」,出發點是對社會不公的抗議,但最終又怎麼會被裹挾進「反傾中」和「台獨」的政治潮流之中的呢?在本文作者看來,問題的關鍵在於,包括「太陽花」在內的臺灣民主運動追求的是「全民政治運動,而非階級政治運動」。因此,如何建立一套左翼的政治綱領,以此設定新的政治辯論議題,進而主導今後的社會運動,將是一個非常值得探討的問題。作者在本文中探討了一種基於經濟民主的勞動者賦權方案,雖然其可行性還有待進一步商榷,但無疑值得我們認真思考。本文原文發表在臺灣政大、中正、文化三小勞工研究所的聯合討論會
2014,政治版圖動盪的一年
要瞭解臺灣自2010年代以後的政治,2014年3月發生的佔領立法院運動是一把鑰匙。有時候,重大歷史事件的內在動力並不直接表現出來,從事後的發展反而能將其看得更清晰。
自2014年3月的運動至今,臺灣政壇出現了不小的改變,首先是2014年11月29日的縣市長選舉,執政的國民黨在22席裡只拿下6席,傳統上被認為是藍營囊中物的臺北市,主打「兩岸交流」和「經濟發展」的國民黨候選人敗給了無黨籍候選人,這兩張牌原本是國民黨在2012年總統大選中勝選的利器,卻在短短兩年後反成敗選的原因,這個改變不可謂不大。
最值得注意的是,在這場選舉中,國民黨候選人連勝文住豪宅、開名車、申報的名下資產高達44億台幣,甚至求學求職經歷中的特權等等,都成為年輕選民負面觀感的來源。
可見,年輕世代對社會不平等的感知加強,是這場選舉的推動力之一,而使這代年輕人大規模政治化的2014年3月運動,與此有不言而喻的關係。青年對社會貧富懸殊、機會不均等的不滿,以及對社會正義的幻滅與追求,是3月運動的內在動力,也是決定臺灣未來政治情勢的最大變數。
除此之外,臺灣最近數個月來的政黨重組現象,除國民黨和民進黨兩大老牌政黨以外,許多新興小黨和政治團體都冒出頭來,其中不乏「社會民主黨」等具左翼色彩的政黨。
因應最新的政治情勢變遷,和表現為新政黨蓬勃發展的民眾激進化現象,澄清以「經濟民主」和「勞動者賦權」為核心的左翼政治方案,就是本文的目的。
1980年代臺灣勞工運動的回顧
臺灣在1950年代以前,就業人口中絕大多數屬於農業,之後經歷了30多年的威權資本主義時期,直到1980年代末,在民主化運動的大旗下,才迎來第一波勞工運動高潮。
許多研究者對這波勞工運動的性質做過深入思考,這些研究大多圍繞著臺灣勞工「階級意識」的缺席,進一步追問為何這波勞工運動在政治上往往依附黨外力量,而沒有催生出強而有力的「階級政黨」。
回到臺灣1980年代末,當時除了少數左翼人士,多數勞工運動在政治上其實從屬於「反國民黨」、「反獨裁」運動的一環。當時的氛圍,可以說是政治運動優先於勞工運動的典型,這點與歐陸式勞工党的發展背景有共同之處。然而,不同的地方在於,臺灣民主化運動的主流思潮,並不包含對資本主義的批判,追求的是黨外大團結,資本家和勞工的利益衝突被抹煞了。
1990年代的臺灣國會全面改選,可以說是民主運動的里程碑,自此臺灣逐漸步上資本主義民主制。2000年取得執政的民進黨,則證明瞭以「全民政黨」而非「階級政黨」自許的民主意識形態,在實踐上,自然導致把政權基礎建立在拉攏資本家、犧牲勞工階級之上。
從上述歷史經驗中,我們可以學到些什麼呢?
首先,勞工運動的高漲,未必總是起因於工會運動的長久累積,倒可能是政治運動的結果,尤其在臺灣這種資本主義歷史不長、國家機器介入社會事務程度甚高的環境。當勞工受到建立新社會的政治訴求感召,因此積極組織起來,反而會在客觀上形成階級的力量。
其次,過去歷史上民主化運動與勞工階級利益的背離,不應解讀為「政治」和「工運」的必然對立,勞工階級在政治上跟隨信仰資本主義價值的政黨才是問題所在。
而2014年3月之後,民眾對資本主義社會貧富不均、重資輕勞的不滿還處於潛伏形式,但「反傾中」意識卻甚囂塵上,與臺灣早期民主化運動的「反獨裁」相比,民族主義色彩更濃、民主主義有時僅是點綴,但共同點是,皆追求全民政治運動,而非階級政治運動。
綜上所述,為勞工運動建立一套左翼政治綱領,是十分迫切的任務。若沒有對客觀現實的系統認識,不可能制定出正確的綱領,因此理論的研究是基礎。
政治經濟學批判:資本主義的痼疾
什麼是左翼的共通點?想必是對「資本主義」的批判,馬克思對資本主義的分析,聚焦在勞動力被視為商品的「僱傭勞動」制度和資本追求無窮積累的「剩餘價值」生產機制。
資本主義社會的經濟結構裡,有兩大主要階級:資本家階級和工人階級。
前者的定義是資本的所有者,這類人手上握有大量財富,可以用貨幣購買工人的勞動力和生產設備。工人勞動產品的所有權也歸資本家,資本家因此可以透過出售這些產品,來實現價值高於預付資本額的利潤,並利用這些利潤不斷投資以生產更多的利潤。而後者的定義,則是除了向資本家出售自己的勞動能力以外,沒辦法透過其他方式獲得收入以維生的人。
由於勞動力被視為商品買賣,按照商品價格的規律,資本家只要支付能再生產出工人勞動力的費用,即讓工人維持平均生活水準所需的工資數額,就能使用工人的勞動力。而工人的勞動力,是創造商品價值的泉源,因此在資本家的指揮下,工人在勞動過程中為商品注入的價值量會高於資本家付給自己的工資。
工人越辛苦的勞動,商品價值高於預付資本額的量較越大,能再用來投資的利潤也越多,這就是資本家「錢滾錢」的訣竅,然而工人領取的工資,仍相當於購買基本生活所需的水準,這就是「富者越富、貧者越貧」的原因。資本自我增值所產生的剩餘價值不是別的,正是工人階級被剝削的證明。
資本主義經濟的內在規律,不斷生產出階級剝削和貧富不均,不打破這些規律,社會正義永遠是遙不可及的夢想。
經濟民主:勞工自主企業
理查.沃夫(Richard Wolff)因此提出「工作場域的民主」,強調政治民主和社會正義,在企業組織完全保留給私人獨裁的情況下,無法真正存在。
在目前的資本主義企業中,基本上是由大小股東以一股一票的方式,投票選出董事會的成員,這些董事會的成員通常也是公司的股東,或身兼高階管理者。董事會負責分配和運用企業生產出來的剩餘價值,同時決定生產內容、生產技術和方法。資本主義企業的股份往往掌握在少數大股東手裡,大股東擁有絕對的主導權,如果他們不滿意,也可以撤換董事會。
而「勞工自主企業」則與此截然相反,由企業內部實際從事生產的每個勞動者,平等的擔任董事會決策成員。按照沃夫的構想,勞工自主企業可以有股東存在,但股東不能進入董事會,也不能影響董事會的成員組成,只有勞動者才有此資格。在勞工自主企業裡,每個勞動者除了他原本依專業分工獲得的工作,還必須承擔起在董事會內參與民主集體決策的責任。
這個制度雖然尚未成真,仍只是構想,但其實對生活在現代社會的人們,理應有極高的正當性。理由很簡單,這正是民主精神的體現,只是由政治場域擴展到了經濟場域,可謂真正的「經濟民主」。
對資本主義的批評者而言,「經濟民主」的涵義不應被窄化,經濟民主意味著權力真正歸於勞動者,受僱者應當享有完全的、最高的集體決策權,而非僅有與資方談判、期盼資方恩惠的機會。然而,經濟民主這個詞,由於尚未普及化,在政治運動中常被濫用,被庸俗化為財富重分配、勞資協商、甚至拒絕跟中國經貿往來的代名詞。
澄清經濟民主的意義,將是勞工階級運動走向政治上獨立自主、走向挑戰資本主義的第一步。
勞動者賦權:一切權力歸於受薪階級
資本家和經理壟斷資本的所有權和利潤的分配權。為了剝削更多,必須將工人的勞動力置於資本的控制之下,工人沒有自己決定工作方式的權力;工人勞動的成果,直接轉化成利潤進了資本家的口袋,對工人而言多勞並不多得,除了害怕失業的威脅以外,工人缺乏積極勞動的誘因。
這種生產機制帶來的必定是效率低落,有時候甚至影響到利潤的生產,於是資本家想出了各種方法,例如形形色色的勞工參與、共同決定制度,一方面緩解勞資糾紛,一方面讓勞工承擔責任、為資方政策背書;或者各式各樣的利潤分享、員工持股制度,塑造勞工跟企業是利益共同體的認同感,意圖讓勞工自願接受高強度的工作負荷。
這種「由上而下」的改良,可能暫時對勞工有利,但終歸是表面的,當管理階層在設計這些制度時,總是隱隱守著一條利益的紅線,無論如何不會讓勞工侵犯到資方的領域。比如說,股東只會容忍居於少數的勞工董事席次,這些「董事」除了聽取資訊以外並無實權;允許勞方代表共決的事項,不會包括企業並購、關廠歇業和大量解僱。除非幫公司付出不成比例的心力,資方才可能多分享一點利潤;配給員工的股票,如果不是禁止出售、無表決權,就是數量微乎其微。
要解決勞工在企業裡無權且不能分享經濟果實的問題,需要「由下而上」建立起「勞動者賦權」的制度,將權力一步步歸還給受薪階級。我們必須:第一,強化受僱者透過民主程序治理企業的權力,第二,將企業所有權從資本家手中轉移到受僱者手中。
有兩個制度創新的案例很值得研究,它們為實踐上述目標提供了寶貴的經驗和教訓:「蒙德拉貢合作社」和「瑞典受薪者基金」。
制度案例一:蒙德拉貢合作社
今天的蒙德拉貢合作社,是1991年經過重新設計的聯合體系,治理結構依專業分工分成三大部門——製造、銷售、金融。工人社員直接所有的個別合作社,構成聯合組織的基本單位,每個合作社皆擁有自治權,「蒙德拉貢」僅是這些個別組織的代表。
在個別合作社裡,最高權力單位是全體工人大會,由合作社內兼具勞動者和社員身份的參加者組成,大會透過民主選舉選出各種代表會及委員會。合作社內有兩組權力結構,一組代表全體工人行使治理企業的權威,另一組則負責執行前者的決定,專職於管理和技術事項。按合作社規章的精神,負責技術性事務的委員會要服從全體工人的代表。
在「蒙德拉貢」的層次,所有社員參與的全體大會和合作社代表組成的常設委員會,則規劃集體的長期發展策略,提供研發、保險、教育等服務,透過團結投資基金,將利潤從高獲利的合作社分配到財務困難的合作社。
然而自2000年之後,蒙德拉貢合作社的領導者認為,因應全球化的市場壓力,必須採取積極擴張的策略,於是投入資源收購其他私營企業。這樣做的結果是:截至2007年,整個蒙德拉貢合作社內約10萬名工人裡,僅有不到40%具社員身份,其他工人則與一般資本主義企業下的受僱者無異。
原本屬合作經濟的蒙德拉貢合作社,經營方式有日益資本主義化的傾向,早先的合作社社員,如今儼然是受僱員工眼中的集體資本家了。
制度案例二:瑞典受薪者基金
受薪者基金是瑞典社會民主黨在1970年代提出的經濟政策,目的是將資本主義制度下的企業所有權逐漸社會化。
一般而言,國家對企業課征資本利得稅,是股份公司向國家繳納獲利的一部分當作稅款,例如20%,剩下的獲利才讓企業自行運用,視需要進行再投資或發放給股東。但受薪者基金制度要求企業以「股份」而非現金納稅,也就是企業須繳納與利得稅價值相當的新發行股票,此稱「股份納稅制」。
這些向國家繳納的股份,將被納入受僱者基金,受僱者基金終將有部分是以企業為單位元,部分則以地區為單位。
由受薪者基金持有的股份,被賦予所有一般股份擁有的權利,例如:領取股利、投票選舉董事會、決定公司重大政策等等。這些股份不能出售,它們代表受薪者整體不可讓渡的權利。長期下來,受薪者基金納入的股份將逐年累積,最後導致企業的控制權,從私人股東手中轉移到社會的民主管理之下。
1976年,在瑞典總工會的支持下,這個計畫開始推動,然而隨即引發瑞典資本家的強烈敵意和反彈,資本家宣稱,這將帶來資本外逃、投資緊縮、經濟崩潰。隨著1992年保守黨上臺,這個計畫最後無疾而終了。
由此可見,資本家階級對自身利益的警覺程度甚高,且必要時不惜用傷害經濟民生的手段捍衛之,此點亟須銘記在心。
實踐經驗的反省:政治行動之必要
蒙德拉貢合作社和瑞典受薪者基金,各有其成功和挫折,值得認真研究一番:
首先,奠基於勞動者自治的合作社企業,工人社員同時兼具勞動者和所有者的角色,就這點來說,合作社企業沒有剝削,是反資本主義的因素。但是當少數合作社企業被資本主義經濟圍繞,這就讓合作社處於一種先天不利、時時可能蛻化的情況。
舉例而言,只有相對獲利不佳的產業和生產力不高的工廠,才會被資本家棄置,也才有機會被工人接管;新型態的合作社企業經營前景不確定,難受金融資本的青睞,獲取信用較為困難。為了爭取較高的獲利及與資本主義廠商競爭,少數生產力高的單位可能脫離合作社自立門戶;最糟糕的還不只如此,合作社社員可能不想和他人分享自己的所有權,而在擴大經營時選擇用資本主義僱傭關係剝削其他工人。
其次,縱使以十分溫和、不影響企業現金流的股份納稅制為手段來實現受薪者基金,當資本家意識到自己的經濟權力正被一點一滴的奪走,這對他們而言,無異於長期資本報酬率大大降低甚至消滅,資本外逃是可預期的。
這些難題不能光靠工人自發性的經濟活動克服,需要工人在政治上組織起來,將現有的國家政權取而代之,並採取必要的行動。
對經濟民生有重要性或生產力高的大型企業,應當不待資本家棄械逃跑就予以徵收,並讓工人接管;如果大銀行不願提供貸款,那就將這些銀行收歸公有,由國家來提供工人信用。合作社組織應簽訂契約,承諾不會昨是今非,不能因追求利潤最大化而戕害合作經濟的共識。所有受僱者都具有社員身份,應成為國家法律的規定。
若不能遏止資本外逃,不要說受薪者基金制度,任何稍有進步性但對資本不利的政策,恐怕都寸步難行,管制資本流動是不可避免的。對規模較大的經濟體而言,管制資本相對容易,然而不論規模,管制資本都需要兩大條件:金融透明化和跨國合作。縱是未經公有化的私營銀行,也要有完整的資訊查核和監督機制。
爭得政權的目的,不是要讓一切權力集中在國家手裡,而是將國家當作工具,為運動開闢道路,為經濟民主和勞動者自治的社會創造條件。
結語:勞工運動須反資本主義
資本主義像個組織嚴密的有機體,就算矯正或切除部分,爾後還是會故態復萌,只有集中火力攻擊核心,才能解決問題。財富重分配政策,常只是仰資本家鼻息的戲碼,成為政客一張張空頭支票;只有訴諸受薪階級的意識覺醒和政治行動,實現企業由薪資勞動者自治、自有的經濟民主制,才是值得追求的最終目標。
今天受薪階級還不接受經濟民主的思想,是由於對自身的力量沒有把握。因此在每場勞工奮起抗爭的運動中,有志之士當提出對勞動者賦權的主張:
企業要減薪裁員,行,把帳本公開給員工看看,讓員工來決定;企業要關廠外移,行,由員工來處分公司資產,安排合理補償或接管經營;企業盈餘如何在股東和員工之間進行分配,也應該由受僱者進行集體審議。這些要求會幫助勞工從自己的處境出發,體認經濟民主的合理性。
這些主張務必具體可行、切中時弊,在爭取體制內改革的同時,厚植受薪階級獨立的組織和自主的意識,為變革體制打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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