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論盡採訪組
逸園狗會今日(20日)就要遷出,幾百隻格力犬如何安置備受社會關注,但狗會至今仍未肯正式交代。逸園賽狗公司執行董事梁安琪今早被傳媒追訪時,就推說下午將召開記者會交代。下午大批傳媒到場守候,但梁安琪到場後卻向傳媒稱,今日記者會取消,之後再通知傳媒到指地點交代。
下午四時,梁安琪到狗場向傳媒表示,律師建議今日不適合召開記者會,因為仍有很多後續工作,未來幾天會整理多年來逸園狗會的工作資料,之後再通知所有傳媒到指定地點交代。她又稱︰「如果政府俾機會我哋,我哋會繼續去養佢哋(格力犬)。員工方面,會按照勞工法賠償,亦會向員工提供工作。現場的傳媒多番追問格力犬後續處理,她都不作回應,回到座駕後就離開。
逸園賽狗公司代表律師高文軒表示,狗會堅持按《動物保護法》第17條處理狗隻,今晚 (20日) 亦會把狗隻留在狗場,正等待與政府磋商結果。
動物保護法第 17條(對無法飼養動物的處理)規定,如動物所有人未能飼養或無法將動物轉移給他人,可將有關動物送交民政總署,但須繳交定額的膳食及住宿費用。若觸犯第5條(遺棄動物),則可被科澳門幣2萬元至10萬元罰款,且不影響其他法定處罰。
逸園賽狗公司行政總裁李志文稱,逸園會盡量滿足逸園員工的意願,若有類似工種或其他工種,均會尊重員工意向安排於不同地方工作,他強調所有員工一定會得到應有權益和保障,狗場遷離並不會影響員工應有權益。李志文重申,無論員工還是狗隻,狗會一直從沒放棄照顧他(牠)們。
另外,財政局表示,特區政府已接收逸園賽狗有關資產,包括投注機、顯示屏、投注錄音系統等,過程順利,狗房範圍並已交由民政總署管理。財政局重申狗場狗隻並非納入屬於特區的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