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3月31日就已經發表過聲明,在我未當面見到李明哲之前,對於李明哲所發表的供辭與陳述,我一概不予承認。
四月七號,某位兩岸掮客帶來一份影印本,字跡確實為李明哲所書寫,但內容絕對是在「非自由意志」之下配合寫的。而這個管道也絶非正式管道。這封信絕對是廣東國安單位所發出,該單位為何不透過公開合法的管道處理,卻派遣兩岸掮客私下威脅利誘?
該位掮客一再對我表示,只要我乖乖低調配合,李明哲很快就會被釋放,只要坐上飛機飛往北京投訴,在廣東的電視台就會馬上播出李明哲的認罪影片。該掮客並對我強調,我應該把對方當作綁匪,對方也不談法治的。他手上救過二十幾條人命。他説:「你要我幫助你,就立刻取消飛北京。否則我就愛莫能助。」
我確信李明哲不是綁匪的肉票,不是人質,我也不相信北京中央政府會無法無天到這種程度,我不接受威脅利誘。廣東的國安單位為什麼如此害怕我們到北京投訴,想要一手遮天,阻止真相暴露嗎?
事隔三日的今天,在我即將啟程前往北京的前夕,國台辦才發出關於李明哲信函的訊息。為什麼先私下交付威脅不成,才公開宣布,這不符合一般的作業程序,這其中的陰謀何在?私下威脅放話不成,才公開斥責台灣人權團體的營救行為。我們家屬不得不保持高度的警戒與不安。
明天我仍然要抱著一顆希望而友善的心前往北京爭取人道探視。
我不是一個鬧事者,如果我要鬧事,前三天我拿到這封信時,就可以展開大肆攻擊。我的自制與善意希望北京政府可以理解。
最後,我相信中華人民共和國習近平主席會還我公道。祈天理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