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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評與侮辱之間

批評與侮辱之間

攝:獨媒記者 Manson Wong

對於宗教,有兩種相反的極端看法:有些人認為批評某一宗教就是不尊重信仰該宗教的人,甚至等於侮辱他們;另一些人則認為任何宗教都可以用任何形式來批評或攻擊,只要針對的是信仰的內容而不是信仰者,便談不上不尊重或侮辱。我認為兩個看法都不妥:批評不等於侮辱,但某些形式的攻擊的確可以構成侮辱。

如果某宗教的教條或信念有不合理的地方,人人皆可批評,而重點應該不離是非對錯。假設你的宗教說地球只有五千年歷史或教導你男人有權隨便打女人,我便有理由批評,指出其錯謬之處。這樣的批評,就像批評某一科學理論有錯謬一樣,一般而言是「對事不對人」(我說「一般而言」,因為人身攻擊可以滲入是非對錯的討論裏,例如說「只有愚蠢不堪的人才會接受這個明顯錯誤的看法」)。

然而,有宗教信仰的人不只是相信一套教條或信念為真,更重要的是,他們的宗教信仰是一種指導人生方向的生活方式,是他們的主要身份認同,也令他們視某些人和物為神聖不可侵犯,從而鞏固宗教的身份認同。假如我攻擊你的教徒身份(例如說「所有基督徒都豬狗不如」)或對你視為神聖的人或物做出極其無禮之事(例如將模罕默德畫成一條狗),你因此覺得受到侮辱,這是合情合理的反應,而且這裏已不能分開受侮辱的是你還是你的宗教信仰。

如果我們認為人與人之間應該基本上互相尊重,而侮辱別人是不尊重的行為,那麼,即使我們相信某一宗教的教條或信念完全沒有理據,甚至是荒謬絕倫,不得不批評,我們的批評也不應該去到侮辱的地步。打個比方,假如你認為你的朋友拜祖先是迷信,你可以嚴厲批評他的迷信想法,只要講道理便成;可是,如果你拿下他家的神主牌摔落地上,或拍下照片製成不雅圖像放到網上,那便是侮辱,是太過份了(這只是個比方,因為拜祖先算不上是宗教)。

我這樣分開批評與侮辱,似乎很清楚,可是,在批評與侮辱之間,還有諷刺。問題是,諷刺可以近似批評,也可以近似侮辱:不夠尖刻的諷刺也許會被當作形象化的批評,但過份低俗的諷刺,卻很容易會被視為侮辱。請別誤會,我不是在鼓吹放棄諷刺宗教,我只是想指出,諷刺和侮辱的界線並不分明,而且諷刺不容易拿捏得恰到好處,我們不應該只視之為一種批評方式那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