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一個人自認是個馬克思主義者;又或者沒那麼左,但也非常認同平等的重要,奉之為社會最高價值,同時卻又在資本主義這套他覺得很不公正的制度之下玩得如魚得水,發了大財,我們是不是單憑直覺就能判斷他這人是自相矛盾呢?尤其矛盾的是他這麼有錢,卻還不願捐出自己大半所得,好讓那些他覺得被剝削被壓制的貧苦大眾的生活水準提高一點,和他自己的享受稍稍拉近距離;這是否說明他要不並不真心是個左派,要不就是背叛了自己的理念呢?
柯亨(G.A. Cohen)這位老左是個大哲學家,他當然不會如此草率地判斷,於是他按照哲學家的慣技,把這個情況理成一套由三個陳述構成的組合:
1. A信奉平等。
2. A很富有(這意味着A不會捐助出他大部分的財富)。
3. (A認為)A的行為沒有背離他自己的原則。
柯亨發現他打小認識的那些富有的共產主義者幾乎全都滿足了上述第三個陳述的情況,也就是說,他們不認為自己不捐出大半身家是對共產主義的背叛。不只如此,就連他認識的那些成天力倡平等主義的大學教授也一樣如此(可能也包括他本人在內)。雖然大學教授不算富豪,可他們的收入怎麼樣也比一般低下階層要好,可他們還是不會捐身家。
哲學家柯亨不像我們多數人這樣急着譴責這些人虛偽,他很想搞清楚:「他們既信奉平等,又認為其行為不背離信念,他們如何能認為這兩者之間不存在矛盾?」如果這種人在面對質疑的時候回答:「我不是聖人,但也不算罪孽深重。我之所以有錢,不是因為我比普通人壞,而是因為我比較幸運,何況我在富人之中算是慷慨⋯⋯。無論如何,我至少擁有正確信念。假如我不只容許自己從不平等的制度中得益,還覺得這相當不錯,這難道會更好嗎?」柯亨認為這是個得體的回答,因為它至少是種辯解,承認自己沒有做到最該做的事。所謂最該做的事,自然就是捐獻自己所有,不讓自己有錢。而辯解則等於承認了自己的軟弱和無力。
然而,柯亨依然困惑:「因為我們關注的那些人並不承認他們未能實踐原則,他們並不要求為自己的行為找到辯解。」換句話說,他們理直氣壯地認為前面那三句陳述的組合不矛盾。這怎麼可能呢?然後柯亨很有耐性地替他們構想了好幾項不同的理由,並且一一分析它們是否站得住腳。
其中一個比較簡單的理由可以用個同樣簡單的例子來解釋:我或許會相信香港實在不應該再有這麼多劏房般的細面積單位,理想的狀況應該是像新加坡那樣,政府居屋都有成千呎咁大。但是否可以由此推斷,我應該傾盡全力地去實現我這個理想呢?我們當然可以有自己的理想和信念,對未來的社會有許許多多的期望,但這並不表示我們必然要有義務去一一實現它們出來。好比那些選美冠軍最經典的願望「世界和平」,沒有人會要求她們此後就該為此獻身,哪裏有戰爭就跑去哪裏。
所以一個人大可一面渴盼地球上不再有人餓死,同時還要每天晚上開香檳,吞掉一頓其價值能夠餵飽幾百人的大餐。
但是,真正的「左膠」卻不能這麼輕易地甩開質難。為甚麼?我們下回再談。
原文刊在飲食男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