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慰安婦制度當時真是維持軍紀的必要手段嗎?

上月底,日本政府終向國會提交對「河野談話」(1993年時任內閣官房長官的河野洋平發表對二戰期間日軍強徵韓國婦女充當慰安婦表示衷心反省和道歉的談話)調查報告。(1)

在調查報告中,安倍對「河野談話」的事實基礎持懷疑態度。雖然日本內閣官房長官隨後表示不會修改「河野談話」,但安倍政府的用意相信不言自明。(2)

而去年年中,同屬鷹派的大阪市倀更相繼發表了發表對慰安婦的言論。筆者首先透過簡介慰安婦制度形式過程、慰安所設置的原因和結果,來徹底瓦解他對慰安婦發表相關言論的騙術。

1)簡介慰安婦制度形成過程

在這裡,筆者先簡介慰安所的由來。

日俄戰爭時期(1917至1920年)

慰安婦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第一次世界大戰末期。

1917俄國十月革命勝利後,日本出兵西伯利亞。由于戰事不利,加上過半的士兵對被送往戰場的原因感到不明,造成士兵情緒低落。即使當時日軍帶同妓女隨軍同行,但他們仍將怨忿發泄在了蘇聯婦女身上,並導致性病在日軍中大規模流行。據統計,(3)由1918至1920年患病人數總達12000人,當中超過10%的士兵患有性病。

中日戰爭初期(1931-1937年)

這一時期的形成過程,可以分為三個階段。(4)

階段一:在日俄戰爭後,日軍高層便考慮在未來戰爭中,如何防止性病和戰鬥力削弱的問題。1927年,日本首次制定<花柳病治療法>、<海軍軍醫會會報>和陸軍的<軍醫團雜誌>並提出對策,最後取得必須建立一種由軍隊控制,並有衛生保障的性服務制度的結論(<軍醫團雜誌>第190、288號;<海軍軍醫會會報>第30號)。於是,在中日戰爭初期,海軍率先建立海外最大基地的上海,試探性地開設性服務場所。

這一階段措施是軍隊借用民間營業的娼妓,軍隊和妓院的關係基本為商業性質。提供性服務的娼妓等同軍妓,然而她們在性質上未完全是後來的慰安婦。

階段二:1932年,一二八事變爆發後,在上海的四萬日軍發生了許多性暴力事件。為了防止日軍繼續的大規模性暴力而影響軍紀和戰鬥力,同時也為了搪塞外界輿論,上海派遣軍副參謀長岡村寧次迅速徵召妓女,組織「慰安婦團」到上海建立慰安所(第一所名為「大一沙龍」)。

此階段將正式召來的女性正式命名為「慰安婦」,與妓女、酌婦等名稱區分起來,以表明其慰軍性質。而在上海的海軍服務場所,亦被改稱為「慰安所」。

階段三:1937年日本全面侵華,此時除妓女外,日軍大量擄拐婦女充當從軍慰安婦,並有系統地分配慰安婦與軍人的比例。

在淞滬會戰爆發後,為了預防軍隊因性病而喪失戰鬥力,司令官松井石根(入侵南京指揮官。甲級戰犯)亦導入了海軍的制度,於1938年開展了第一所以欺騙手法誘拐、強徵婦女作性工具先河的慰安所「楊家宅娛樂所」。

南京佔領時期(1937年11月-1938年約3月)

1937年11月,日軍進入南京。

當時,中國進入長期抗戰,日軍亦陷入苦戰,死傷頻傳,屠殺、放火、搶劫、強姦等罪行相繼不斷發生,當地居民開始蘊釀反抗情緒。

當時軍紀無法維持,對公眾秩序和作戰命令等亦受到嚴重影響,加上為了不使事件繼續擴大,指揮北部支那日本軍事參謀長Okabe Naosaburo發出指令,得盡速在華北各地設置慰安所,避免軍人因沒有適當的設施而違反禁止性暴力的軍規:

"the provision of facilities for sexual comfort as quickly as possible is of great importance, {as it will} eliminate cases in which people violate the prohibition {on rape} for lack of facilities."(5)

「性安撫設施的提供可以杜絕因沒有適當設施而引致的性暴力問題」,慰安婦系統化制度之目的,在上述指令的句末已表露無遺了。

那制度確立的時間呢?

時值上海的作戰勝利,但鑑於「前途尚很遙遠」,為了長久治安和不致發生激起義憤的暴行,於是在南京大屠殺的天皇詔書中提出了從軍慰安婦問題。詳見註釋(6)。

另外,從刊於 Berkeley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BJIL) ,由美國加州大學學者撰寫關於二戰慰安所設立背景的一份報告中可以看到,當時的輿論相繼報導南京大屠殺的罪惡,為了修復帝國榮譽,天皇諮詢了首相等人的意見:

"The press reports of the Rape of Nanking reached Emperor Hirohito, who was appalled by the negative image of the Imperial Army that the incident had created. According to Japanese historians, the Emperor asked his Ministers, Counselors and Military Chiefs to devise ways to restore the "honor of Japan" and stop the condemnation by the international press. The Emperor's aides proposed two ideas. The first was a reform of the Military Code, a task in which the Emperor as well as his Army and Navy Commanders, and his Ministers were involved. The second was the creation and systematic extension of what the Japanese military euphemistically called 'comfort stations'."(7)

從詔書的內容和(BJIL)的報告來看,慰安婦制度確立的時間大致吻合,推算可能是在1938年1-3月左右。

2)慰安所設立的原因

構成慰安婦制度化的原因,主要有四項:
1. 防止性暴力
2. 減低由於經常出現因強暴等造成當地的反抗情緒
3. 減低軍人的患性病率和醫療開支
4. 反間或資料洩漏

3)實質效果

1. 由於設置慰安所的主因,是軍方包括陸軍省(於1940年9月19日發出之報告列明)希望透過慰安婦的作用激勵士軍隊士氣,使軍紀復效,(8)從而希望減少失控的地方性暴力所帶來執行公眾秩序作戰活動時做成嚴重障礙和性病的問題,而並非要防止軍隊紀律繼續敗壞,即肆無忌憚的性暴力問題。加上對軍事法典的遵守與執行根本就視若無睹(此點會於4)1.2.詳述),所謂「防止性暴力」,其實只是轉移視線。

2. 日軍占領南京初期(第一個月),
據《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決書》估計,市內就有二萬多宗強姦事件。(9)制度確立後,性暴力問題仍然非常嚴重。(10)

3. 關於慰安所設置後的感染性病人數:
一九四二年:11983
一九四三年:12557
一九四四年:12587

當然,這三年間日軍人數亦有按年增加,感染性病的人數未必能完全反映有上升趨勢,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感染性病的人數並沒有因為慰安所的設置而明顯減少。相反,卻有擴散跡象。

由於被診斷患有性病是蒙羞之事,假如自知感染,軍人一般會對其病情秘而不宣。因此,他們亦成為助長了性病擴散的源頭。(11)

4. 原本基於反間原因,慰安婦來源本是日本人。但由於人數不足,加上在日本、韓國和台灣「招募」慰安婦需時,因此軍方只好就地取材。由於後來慰安婦大量來自韓國和中國,她們不諳日語,亦不能離開設施,因此軍方相信能夠阻止間諜行動。

4)發言

以下,筆者先摘錄較具爭議性言論的內容。

1.「士兵們冒著生命危險在槍林彈雨中穿梭,而你又想為這些情緒緊張的士兵提供一個休息的場所,顯而易見,慰安婦制度是必要的......(慰安婦制度)是好還是壞另當別論,作為維持軍隊紀律的一種手段,在當時有存在的必要。」

這段說話當中存在兩個問題。

1.1.「想為這些情緒緊張的士兵提供一個休息的場所,顯而易見,慰安婦制度是必要的」

軍人長期處於高壓狀態,出戰與出戰之間,可以使軍人減壓的文娛康樂設施如電影、運動等舒適設施不是嚴格控制就是極其簡陋。沒有正當理由的戰爭名分,亦看不見勝戰的跡象,當時只見陷入僵局的戰爭。再加上不如歐美軍隊般有明確交代歸國時間的期限,甚至沒有休假制度。

此外,天皇制軍隊是極端的管理,士兵的人格和人權完全遭到漠視。他們反映這種沈重抑壓狀態的手法,就是折磨新兵。遭受過那些折磨的士兵,則將自己長期積壓的怨憤發泄在毫無反抗能力的中國民眾上。(12)

人權和心情完全遭漠視,軍方單方面地以為防止他們自暴自棄,用酒與女人就可安撫士兵的情緒,但又不能過於縱容。(13)因此,許多軍官根本無法管治下屬,亦無法執行軍令。如此,軍方才對「慰安所」採取必要的統制手段。

所以,從來根本上就完全漠視軍人的人權、壓力和心情的態度和做法,(14)卻被說成慰安婦是可以為「這些情緒緊張的士兵提供一個休息的場所」。軍方只是一味嚴格壓抑,卻沒有體恤軍隊上下。因此慰安所的設置,又怎可能會「顯而易見」是「因應情緒緊張的士兵」所提供的一個「必要」的「場所」,即聽起來像很體恤的措施?

精確一點說,慰安所的角色並非是要針對為「情緒緊張的士兵」而「提供一個休息的場所」。事實上是透過心理的催化作用,用慰安婦作鎮定和鎮痛劑,定時安撫軍人心理生理的創傷,提高士氣使無條件接受命令,最終使提升戰鬥力後再上戰場拼命(詳見1.2第19和20段)。

1.2.「作為維持軍隊紀律的一種手段,在當時有存在的必要」

至1937年,當時侵華已經開始了六年,日軍厭戰的情況日漸加深。他們對於脫離中國戰土沼澤的曙光漸遠非常憂慮,對軍官指示開始抗命。於是,軍人的不滿情緒就發洩在佔據地之上。

軍方上層亦同時了解到此種情況。他們認為嚴懲破壞軍紀的,反而會產生反效果,於是對於很多敗壞風紀都視而不見。(15)但是由於民間性暴力問題嚴重影響公眾秩序、軍令執行以致戰鬥力,於是只好開設更多慰安所 ,(16)以有效「管理」性暴力問題。

由此我們可以清晰看到,所謂的「維持軍隊紀律」,是希望透過慰安所制度激發軍人士氣,從而使軍紀復效,和減低性病感染,卻並非要阻止軍人的性暴力,而制度亦根本從來不是旨在正視對女性侵犯的對策。相反,透過所謂的「維持軍隊紀律」的這種「手段」,劃定了性暴力的場所和受害者,(17)可以隔空傳媒報導、控制性病和地方秩序,亦同時可以提高士氣。(18)

其實,要真正有效控制敗壞的風紀,即「必要」的「維持軍隊紀律的一種手段」,就是應該從根本的嚴格遵守和執行軍事刑法做起。

在這方面,我們來看看當時陸軍刑法的執法情況。

從整個日軍對刑法的態度上看,日本陸海軍只重視「叛亂罪」、「辱職罪」、「抗命罪」、「侮辱罪」(對上司)等,只重視維持軍隊內部強權秩序,但缺乏為了遵守戰時國際法而制定的遵守軍紀、軍律的規定和教育。因此在中國戰場上的官兵,對戰時國際法一無所知。司令官指揮官沒有已觸犯國際法的意識,即使違反國際法也無人過問,(19)松井石根就是典型代表。

而從相關刑法上看,根據軍事法典第二段第八十六條,軍人強姦和搶掠的刑罰為最少七年或判處無期徒刑。看似嚴厲,但事實上刑罰的生效是取決於強姦和搶掠的同時進行(這條法例一直去到1942年才分開處理)。另外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對「未遂罪也予以處罰」,即對強姦未遂也予以懲罰。

可是,強姦罪必須有受害者本人提出控訴才能成立。假如將被強姦者滅口,就不可能向憲兵上訴。因此,姦殺情況極為普遍。(20)

然而,由於被派到多華中的士兵多是派遣軍,只是為了上海的局部戰爭而臨時編成的軍隊,大多類並非現役,年紀較大,士氣較低,軍紀也較渙散。本以為上海戰(1937年8月13日至11月中旬)結束後就可以回國。但接著又被派去參加南京之戰,因而有相當的不滿和憤慨情緒。因此,為了發泄不滿,「征服中國女性」、「為了恢復士氣反而有必要」等的行為亦得到長官的黙許或視而不見,大部份施暴者最終都可以逃之夭夭。(21)軍方精神學家Hayao Torao於1939年的一份報告中,就提出有關當時「性慾與強暴」(Sexual Desire and Rape)的情況:

"Still there are considerable numbers of rapes in the countryside, and we also a see many behind the front lines......Because the idea that {soldiers} are free to do things to enemy women that would never be permitted at home is extremely widely held......Accordingly, those arrested are simply unlucky, and we can't tell how many more offenders remain anonymous in the shadows......Furthermore, the unit commanders, on the contrary, consider {rapes} necessary to build up the soldiers' morale. They even pretend not to know about rapes they witness and let it go."(21)

根據以上所有資料,筆者可以歸納所謂「作為維持軍隊紀律的一種手段,在當時有存在的必要」這論點的真實性。

首先在時期上,由文首<1)慰安所的由來>的中日戰爭初期至南京佔領時期的資料顯示,日本海軍在1932年初於上海虹口設置的第一批提供「衛生服務」的性服務場所,是根據兩軍醫學雜誌(<海軍軍醫會雜誌>和<軍醫團雜誌>),借鑑於日俄戰爭所得出防止性病的共識而開設的,與所指「維持軍隊紀律」之目的根本不符。

由於缺乏康樂設施、沒有休假、傳統上性撫慰能提升戰鬥力和士氣等種種原因,軍方無視(性暴力的道德和人權)卻又「正視」(性暴力對戰爭的作用)軍隊的性暴力問題。

換句話說,即使只從慰安婦制度化的1938年來說起,「維持軍隊紀律」根本不是建立慰安婦制度的單一和直接誘因。因為使軍紀散渙的,正是由於當時的士氣低落。因此要維持軍紀,就先要提高士氣。(22)

那對於二戰日軍來說,士氣究竟有多重要?

基於天然資源和工業基礎的缺乏,對於戰爭的憑恃就只國家精神和國體的信念。

再者,戰爭是交戰雙方「精神力量」的博鬥,「精神力量」是產生士氣的泉源,而士氣就是三種「精神力量」總和的表現(即統師才能、軍隊武德和民族精神)。(23)

士氣在戰爭中所起的決定性作用,遠至孫子戚繼光,近至曾國藩艾森豪威爾,特別是視普魯士軍事理論家克勞塞維茲《戰爭論》如聖典並銳意追隨的日帝陸軍,都視之如貴寶。(24)

那如何提高士氣?軍中普遍認為慰安婦是一種「戰爭福利」(wartime benefit)。透過享受戰時「唯一的樂趣」(the sole pleasure),以及各種形式的「突擊」(強姦和輪姦),使在戰場上有效提高拼搏性,性慾的抒發有助身心,是戰爭的「潤滑劑」(lubricator for war)。(25)

而更重要的事,蹂躪中國慰安婦,有效地校正了他們在戰場上被中國軍隊打敗而產生的沮喪情緒。當武士道再不能支撐崩潰的士兵時,中國慰安婦的肉體卻能對復原治療士兵必勝的信心起到無可限量的作用。通過性愛感覺自己還活著,以消除對死亡的恐懼,消除犧牲的痛苦,得到補償感覺等的這種自我補償和療傷麻醉的心理 ,正好給政府和軍部掌握著,於是便採取懷柔政策,鼓勵他們為天皇「玉碎」。(26)

簡而言之,所謂要「維持軍隊紀律」的原因,看來並不是他想暗指軍人性暴力情況嚴重所致的軍紀問題;開設更多慰安所 ,劃定性暴力的地點和受害者,並系統地繼續容許性暴力,使士氣提高,並達致秩序穩定、軍令順利執行等原因,才是真正「維持軍隊紀律」的深層意義。

結語

要提高戰鬥力,就先要維持軍紀; 要維持軍紀,就先要提高士氣;要提高士氣,就要將性暴力制度化。

當縱觀整個十五年戰爭,甚至只從南京佔領往後,即慰安婦制度化開始來看,軍紀渙散或許可以說是制度確立的其中原因,但絕非單一和直接原因,儘管所謂「維持軍隊紀律」之意,只是轉移性暴力到劃定地點和服務提供者而已。

顯然,市倀的發言,只是描繪了全幅畫像的較前部分,亦是最冠冕堂皇的一部分。巧妙地偷梁換柱,將最終目的和方法隱藏起來,繼續右翼從國民記憶抹去戰爭記憶的歷史修正主義。可是,通過那些不攻自破的辯護,卻令真正了解事實和愧疚的國民,再一次蒙上難以磨滅的污點。

假如「制度是好是壞另當別論」,即使將性暴力系統化對「維持軍紀」來說是「好」的制度,可是事實上,由於問題根源是戰事曠日持久,士兵意識到帝國正步向衰亡,軍方上層不但沒有好好管理軍人的紀律與心理,並只在意能為戰爭起作催化作用的慰安婦制度提升到極致,但實際上士氣卻無法就不斷增設的慰安所而相應提高甚至改善,因此地區性暴力問題亦無法減少,社會秩序亦無法維持,最後軍紀根本無法復效。加上性病蔓延亦沒有得到控制,事實一直在說明,制度從來根本毫無效益。那麼,認為能夠促使「好」的制度的理據,究竟何在?

能夠道出該段說話的那份看似言之有理的自信,本是想寓清於濁,事實上這番話卻有意無意地暴露了說話者與制度核心最醜惡的一面 ---- 透過不攻自破的「存在必要論」,他想説明的,並不是無論侵略戰還是保衛戰,慰安婦制度作為維持軍紀必要性和廣泛性的存在意義(他本人認同那是一場侵略戰,並且認為世界各國的軍隊在二戰期間都以同樣方式利用了女性);事實上,他所肯定的,是劃定性侵犯地點和服務提供者的慰安婦制度對性需要在戰爭中所起的正面作用,亦即是認同了延續日俄戰爭中以至更早期類似制度對戰爭的重要性。

註:
(1)http://japan.kantei.go.jp/96_abe/documents/2014/__icsFiles/afieldfile/20...
(2)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world/2014/06/140620_japan_heye_talk....,
(3)蘇智良榮維木等主編:《二戰時期的日軍慰安婦制度》,第8頁
(4)同上,第8-14頁
(5)Yoshimi Yoshiaki,《Comfort Women》, P.55
(6)「上海作戰士兵,與海軍互相配合,克服險阻,在敵前勇敢登陸,在深溝堅壘間勇敢作戰,以寡勝多,發揮皇威,朕甚嘉其忠烈,對殪敵彈或病瘴而仆者深表哀念。惟派兵之目的未達,確立東洋永久和平前途很遙遠,爾等宜更加淬礪士氣,克服困難,以報朕之信賴。」同(3),第6頁
(7)http://scholarship.law.berkeley.edu/cgi/viewcontent.cgi?article=1242&con..., P.2
(8)同(5),P60, P.73, P.138;George Hicks, 《The Comfort Women: Japan's Brutal Regime of Enforced Prostitution in the Second world War》, P.7;笠原十九司:《南京事件爭論史》,第197頁
(9)經盛鴻:《遮蓋不了的罪惡 - 日本新聞傳媒與南京大屠殺》,第217頁
(10)同(5),P.52, P.66-68
(11)同(5),P.71
(12)同(9),第84頁
(13)同(5),P.72-73
(14)同(9),第253頁
(15)同(9),第197頁
(16)在1938年初,日軍在上海楊家宅開設了慰安所,接著在杭州、九江、蕪湖、武漢、南昌、鎮江、楊州等,一直往南伸延至廣州、佛山、海南島等地。同(5),P.53-P.56
(17)同(5),P.66;蘇智良,陳麗菲《追索》,第8頁
(18)同(7),P.2
(19)同(9),第28頁
(20)同(9),第197頁
(21)同(5),P.67
(22)同(9),第200頁
(23)克勞塞維茲:《戰爭論》第三篇第四章
(24)孫子:「三軍可奪氣,將軍可奪心」;戚繼光:「兵之勝負,氣也」;「如肯實心實力,收拾兵馬,振作士氣,則未有不勝者」;曾國藩:「凡用兵,須蓄不竭之氣,留有餘之氣力」;艾森豪威爾:「任何種類戰爭的勝利,士氣乃為一決定的因素。」
(25)同(5), P.74, P.190-191
(26)同(3),第5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