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人民的人權侵害早就不是的秘密,但她對逃避北韓人權侵害而逃到中國的北韓婦女所造成的傷害卻鮮為人知。我對此卻清楚不過,因為我就是上述的婦女之一。
自1990年的北韓大飢荒,販賣北韓人至中國(特別是婦女)變成一門大生意。親眼目睹家人活活餓死的婦女透過中間人越過邊境,希望掙錢養活她們的孩子。可惜她們大多未能得到所期待的機會,反而只有被賣給中國人作妻子後所帶來的更多苦難。
中國對北韓新娘的需求極大。快速工業化令中國農村婦女走到城市甚至國外,令留下的男性娶妻變得愈來愈困難,因此他們有不少會選擇花錢透過中間人娶北韓婦女為妻。
被販賣的婦女若不同意結婚,中間人會威脅上報有關當局把她們遣返北韓。更糟的是他們會說不能保證她們家人的安全。因此縱然面對這種敲詐,北韓婦女仍被逼嫁給她們完全不認識的男人。
我的脫北故事由1998年開始。我的哥哥原本在軍中工作,但他被發現進行非法黃金買賣後便逃離了基地。當軍警在我們家等待機會拘捕他時,病重的父親對我說:「帶上你的兄弟,你們必需離開,到什麼地方都好你們必須走。」我把垂死的他留在那冰冷的房間內,對他最終被葬在何方一無所知。
我和兄弟越過了北韓與中國之間的圖們江。中間人告訴我需要錢去救我的哥哥,因此我以五千元人民幣(八百美元)的價錢被賣給一個中國男人,而我自此再沒有見過我的兄弟。
我的新生活就像其他被販運的北韓婦女一樣悲慘。我們被迫如奴隸一樣工作,亦經常受到性暴力侵害。買下北韓新娘的中國男人把她們當作私人財產或玩物,禁止她們於飯桌進餐,亦會剝奪她們基本需要及權利。若她們受了傷或變得不合自己心意時,這些男人會隨意把她們轉售他人。
身為非法移民,這些北韓婦女無法靠法律保障自己安全或改變命運。她們時刻面對被迫賣淫的危機。懷孕婦女會被建議墮胎,而像我一樣決定把孩子生下來的則不能在當地醫院分娩。我們的孩子不被中國承認,因此亦不能接受教育或醫療服務。
我居住的村莊有五名同是被販賣的北韓婦女。我們每天睡醒便要立刻到田裡工作。我們在街上遇上也不能打招呼,因為鄰居都在監視著,而我們的「主人」亦怕我們會鼓勵對方逃走。為減低這種風險,我們在冬天也不會有一對合適的鞋子可以穿。
經歷了在中國的六年奴隸生活後,我在2004年被中國當局發現,和其他幾名北韓婦女被送到圖們邊境的拘留中心。最初一星期,每天都會有五至七個孔武有力的男守衛走進來,命令我們脫光所有衣服反覆蹲下,以確保我們沒有把錢藏在直腸或陰道內。如正值月事來潮經血便會沿著腿流下,但守衛完全視若無睹。他們有時甚至會跟著我們到洗手間,試圖把錢找出來。
被驅逐出境後我在勞改營中過了六個月。我因為腿感染了壞疽而被釋放,當時醫生都認為我必死無疑。無依無靠的我只得在街上行乞及尋求孤兒院的庇護,直至一天我街上遇到一位醫生把的腿偷偷醫好。
我的故事並未完結。我要靠另一名中間人帶我回中國找我的兒子。2007年,我和家人在一位美籍韓裔牧師的協助下得到英國庇護,而我終於得到真正的自由。
人口販賣在中國(及根據國際法)屬於違法,但法例顯然沒有被確切執行。而中國當局把我和其他被奴役和虐待的母親從子女身邊帶走的這種行為絕對應被譴責。
像我一樣的婦女為逃離殘暴的獨裁政權,被運到另一個無情的地方,終生背負著傷痛過著無力的生活。除非得到國際關注,否則她們依然得不到保護,也沒有希望。
作者:朴志賢 Park Ji-hyun
居英脫北者,來自清津市,1998年首次脫北,但被販賣至中國農民。2004年,因被中國村民舉報而被拘捕及遣返回北韓,更被送至勞改營,其後再次脫北。現為European Alliance for Human Rights in North Korea項目主任
翻譯:顏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