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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處決毒犯真的能阻隔犯毒?(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死刑關注組)

印尼:處決毒犯真的能阻隔犯毒?
文: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死刑關注組

週三凌晨時分,八名來自不同國家(四名來自尼日利亞,兩名來自澳洲,一名來自巴西及一名來自印尼本土)的人士在Nusakambangan的監獄島被行刑。印尼政府於星期二才確定有關的行刑。處決執行後數小時,救護車離開監獄島,將以處決囚犯的遺體送往他們於印尼或其他國家的葬禮地點。

一名菲律賓婦女Mary Jane Veloso基於主犯突然向當局自首,在最後一刻獲得取消行刑,唯她的死刑判決至今仍未被推翻。

澳洲總理艾伯特在周二表示,處決是殘忍及不必要。他表示,該兩名澳洲囚犯在監獄的十年日子裡已完全更生。他表示將從印尼召回澳洲大使。巴西政府亦發表聲明指該舉將為一項嚴重影響兩國關係的事件。

此事件引申出來有幾個重點。第一,這項處決的背景可追溯至印尼總統佐科威近年對毒品的公開宣戰。他表明會拒絕所有有關毒販的赦免申請。印尼政府認為國家正在面臨毒品危機。解決毒品販賣問題固然相當重要,但該強橫的政策未免過度苛刻和非必要,違反本來對總統赦免申請應該對個案逐一審視的原則。在總統佐科威於近年民望下跌的背景下,此政策亦讓人感到背後有政治動機之嫌。

第二,有關的案件在法律層面上仍未有最後裁決。譬如說來自澳洲的兩名囚犯Sukumaran和Chan,他們的案件在本星期得到法院排期於5月12日聽審,而印尼當局的法律機構亦安排了該案的印尼律師參與當局於5月7日的會議,討論有關原審與判決的貪污問題。儘管如此,印尼於行刑前仍堅稱所有法律途徑已經用盡。由此可見印尼當局有為打壓而打壓之嫌,而非秉承著對法律的尊重及探求真相的精神。

第三,有關的行刑手法極為殘酷。根據印尼法律,一列12人的行刑隊伍列陣,當中有三支槍上了子彈並瞄準犯人的心臟。囚犯可以選擇站或坐,以及是否蒙眼,蓋頭套等。犯人的手腳會被一根粗繩綁在一支交叉形狀的柱上,然後列陣等候被處決。該等手法極為殘忍及非必要。

事實上,如果印尼政府對執行死刑的唯一動機是解決毒品問題,其政策方向不應為此。如果犯人是清白的,死刑裁決並不會對該等沒有犯錯的人士起任何作用,因而對總統特赦的全面拒絕只為讓無辜的人受罪而未能解決任何問題。而對於真正的毒販,世界上有很多已廢除死刑的國家,而他們亦不見得有特別嚴重的毒品問題,這反映印尼內部有更為根本的問題要解決。與其與其他國家如澳洲結怨,損害國家外貿與外交關係,倒不如向其他國家尋求協助,借鏡,以製定更有效的打擊毒品罪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