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除了是一戰結束一百周年外,亦是以色列建(復?)國七十周年、以色列、美國和埃及簽訂《大衛營協議》四十周年以及加沙戰爭爆發十周年,這三件大事對當代基督教發展有深遠的影響。然而,不難想像的是,不少香港基督徒連簡單探討它們的興趣和動機也沒有,遑論要求他們具備深究事件箇中來龍去脈的意識和自覺性。(1)不過,縱然只有小眾讀者有興趣了解這三宗世界歷史事件,但筆者認為仍然值得專門撰寫一篇文章梳理它們的爭議性。
儘管不少香港基督徒認為以色列立國七十周年與自身關係不大,但他們也難以斷言否定,這件大事牽涉到聖經預言以色列復國的應許是否已經得以落實的爭議。可是,或許是基於片面的理解,或許是基於根深蒂固的刻板認知,不少基督徒(團體)對這項爭議的取態也是非黑即白,即是要不是全然擁抱錫安主義(Zionism)(或「猶太復國主義」,下同),便是抽空地以基督教和平主義(愛與和平)來衡量事情對錯。
濫用武力壓迫異己 猶太民族非絕對正義化身
具體而言,錫安主義者多年來堅定宣稱,以色列在英國對巴勒斯坦託管的勢力範圍內復國是上帝的應許得以落實的標誌。他們把歷年來猶太人在異地寄居被迫害的事件當成應驗聖經預言的憑據,他們甚至認為,正因猶太民族屢次絕境逢生,才顯得上帝應許的真確性。(2)事至今天,這種神權政治的進路仍極具影響力:為了紀念以色列獨立建國七十周年,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Benjamin Netanyahu)今年稍早前聯同以色列保守派執政黨聯盟推動《以色列猶太民族國家法案》(7月19日在以色列國會以62票贊成55票反對通過),其中一項重要聲明就是重申現時以色列的領土範圍就是上帝的應許之地。(3)
然而,錫安主義錯誤地把猶太民族塑造成絕對和唯一正義的化身。聖經向來並無掩飾猶太民族背棄上帝的各種現象,當中包括政治領袖敬拜政治權力和軍事力量等偶像(但錫安主義者大多避重就輕不提及這部分的聖經陳述),這正好帶出一個重要的啟示:聖經並無說過基督徒具備一勞永逸判斷誰永遠屬於正義一方的辦法;以色列國家的政治領袖,也可以是敬拜政治權力和軍事力量等偶像的罪人。
更何況,在建國和鞏固國家權力的過程中,以色列的軍政領袖多番向巴勒坦斯平民發動無差別攻擊。(4)有不少時候,以色列更會把無差別攻擊的對象擴大至包括別國的阿拉伯人民,例如在埃以消耗戰爭期間炮轟鄰近約旦河西岸地區的埃及城鎮、1981至2006年期間四度以對付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和真主黨(Hezbollah)之名轟炸黎巴嫩,當中涉及刻意發動對黎巴嫩平民的無差別攻撃等。
(5)2008年12月27日,以色列宣稱須強硬回應哈馬斯發動的恐怖襲擊,遂正式發動加沙戰爭。(6)根據以色列官方的說法,以色列政府從無刻意挑起任何巴勒斯坦平民和組織的仇恨情緒,但事實上,多屆以色列政府均有預謀地把巴勒斯坦平民和阿拉伯人民邊緣化。(7)即使在貶低阿拉伯語地位的《民族國家法案》未正式通過前,受影響的巴勒斯坦和阿拉伯平民已更具備發動自衞攻擊的道德正當性。
誠然,過往法塔赫(Fatah)和哈馬斯等巴勒斯坦組織曾多次向以色列平民發動報復性恐襲,使以巴衝突的道德對錯更為錯綜複雜,但這不表示以色列可以把各種粗暴剝奪巴勒斯坦和阿拉伯平民權利的行徑合理化(8),更何況以色列對無辜平民所造成的傷亡比例往往尤甚於自身所承受的數倍。(9)值得一提的是,在加沙戰爭中,以色列軍方連番空空襲巴勒斯坦平民區和封鎖對方的物資補給線,令無辜者的傷亡數字與日俱增。
部分以色列官員辯稱,以色列軍隊固然無意圖對居住在加沙的巴勒斯坦平民造成任何傷害,但實際上,容許對他們造成附帶傷害(collateral damage)有助提高以色列軍隊執行軍事任務的效率,譬如有效打消部分巴勒斯坦平民支持甚或掩護哈馬斯攻擊以色列軍隊的念頭。(10)然而,由於附帶傷害的良好副作用並不能用作抵銷對無辜者所造成的傷害(不論是有意抑或無意),所以以色列官員的辯解並不符合正義戰爭理論對比例原則(即使是廣義上)的理解。(11)
空談大愛包容離地萬丈 以巴和談遙遙無期
在新仇舊恨交織的前提下,不着邊際地空談愛、和平、包容等基督教核心倫理價值,然後對使用暴力的以巴雙方各打五十大板並不是負責任的做法。一來聖經不乏戰爭殺戮的記載,如果說基督教只強調非暴力犧牲捨己的愛,那即是說以色列人離開埃及進入迦南期間所發動過的戰役,以至大衞對付非利士利人和掃羅軍隊的戰爭全都不能被證立。如是者,基督教和平主義者便有重新詮釋那些經文的必要性。二來抽空地挪用基督教和平主義的核心原則很容易忽略了特定情境的重要性。
就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和阿拉伯世界多年來的衝突為例,數方確是曾經試圖探索和談的可能性,四十年前以、美、埃三方達成的《大衛營協議》便是顯例。然而,各方對這份協議有不同的解讀,例如在時任法塔赫首領阿拉法特(Yasser Arafat)眼中,這份協議明顯偏袒以色列和美國的利益,但中東問題專家、前美國白宮中東問題首席顧問丹尼斯.羅斯則認為,美國已曾數度向巴勒斯坦釋出善意,但阿拉法特不但不領情,而且默許他的親信Muhammad Zaidan(又稱Abu Abbas)策動挾持航班客輪阿基萊.勞倫號(殺死猶太裔美國公民里昂.克林霍弗)等針對猶太人的恐襲,因此巴勒斯坦亦有必要為拒絕談判付出沉重的政治代價。 (12)
不過,實情是法塔赫後來曾經嘗試轉趨採取溫和取態,就以色列開出的「兩國方案」展開談判,但由於以色列對巴勒斯坦的壓迫從不間斷,所以法塔赫的溫和路線並不太巴勒斯坦人民的歡迎。(13)反之,主張政教合一、勇武抗爭的哈馬斯先在1987年及2000年兩次「巴勒斯坦大起義」中嶄露頭角,繼而在2006年巴勒斯坦立法委員會選舉中撃敗法塔赫取得壓倒性勝利,兩個組織以至以巴的對峙進一步加劇。(14)縱然哈馬斯和法塔赫在去年開始和解,但面對美國總統特朗普明顯偏袒以色列的中東政策,加上以色列右翼勢力成功推動落實《猶太民族國家法案》,以巴和談已愈來愈不見曙光。(15)
加深認識以巴衝突 告別「小確幸」大過天
無論如何,儘管以巴衝突牽涉千絲萬縷的問題,但歸根究柢,始終源於以色列右翼勢力不時假借上帝之名剝奪巴勒斯坦平民的基本人權。作為與當地相距甚遠的平信徒,我們可以做到的事情固然十分有限,但總不能因而理直氣壯地表示巴勒斯坦平民無辜受壓迫與我們毫無關係吧?每年一度的除夕又再臨近,我們並不一定需要再在團契小組千篇一律地重覆分享「小確幸」感恩事項(16),或執着於教會的除夕聚餐是否足夠豐盛的事宜上。其實,趁着假期花點時間加深對以巴衝突的了解,以及在禱告中紀念受壓迫的巴勒斯坦平民亦不失為一個良好的選擇。不過,筆者知道,在香港信徒群體中抱持着這種願景,最後還是一廂情願居多。
參考:
1)整體而言,香港基督徒群體的生態十分奇怪。其中一樣荒誕的常態是大談特談無關痛癢甚或明顯與聖經價值觀相悖的事,至於相關的重要事情則輕輕帶過(雖然這不一定是香港基督徒群體的獨有問題,但不能因此否定這不是個嚴重的問題)。例如,希伯來文聖經有不少篇幅談及戰爭,但以個人多年的經歷來說,基督徒群體談論戰爭的次數絕不多於五次(不包括神學院的學術研討會),其中有一次還是自己帶有關恐襲議題的團契週會時,自編自導自演延伸談及的。當然,人的精力和時間有限,不可能對每個議題也有深刻的洞見。然而,不少香港基督徒在智性上的匱乏,遠遠不止局限在個別議題上(但他們又冥冥中認為自己在多個議題上具備指點江山的資格)。更遺憾的是,一些聖經只曾提及過一、兩句,甚或需要讀者延伸幾層才勉強推論出來的話語,卻成為不少信徒心目中不容挑戰的信念。如是者,所謂的研究(讀)聖經,可謂是愈研愈膠。
2)〈以色列復國70周年 預言的應驗‧不改變的約〉, 載《影音使團》,2018年5月9日。
3)〈單一應許的猶太國?以色列強力通過《猶太民族國家法案》〉,載《轉角國際》,2018年7月19日。
4)例如:
- 在1947至1948年期間,猶太人準軍事組織哈加拿(Haganah)領袖戴維.本.古里安(David Ben-Gurion,以色列建國總理)不時策動針對巴勒斯坦平民的無差別襲擊(藉此創造空間給以色列建國),此舉保守估計造成約70萬巴勒斯坦人不情願地流亡至鄰近的阿拉伯國家成為難民。
- 1950年代,時任以色列參謀總長摩西.達揚(Moshe Dayan)在以色列軍隊中成立一個秘密行動小組(交由艾里爾.沙龍(Ariel Sharon)領導)跨境發動針對巴勒斯坦平民的攻勢。
- 在第二次中東戰爭(1956年)中,以色列與埃及交戰期間趁機屠殺了數以百計寄居在加沙走廊的巴勒斯坦難民。
See Slater, Jerome, “Just War Moral Philosophy and the 2008-09 Israeli Campaign in Gaza,”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 37, No. 2 (Fall 2012), pp. 46-47.
5)Ibid., pp. 47-50.
6)Ibid., p. 54.
7)例如透過修訂《國籍法》剝奪巴勒斯坦平民在以色列境內的公民權利、驅逐他們出境,以及透過「缺席者財產法」充公他們在以色列境內的財產等,詳見〈以色列通過惡法趕絕巴人 與種族隔離政策無異〉,載《香港01》,2018年7月21日;另自第三次中東戰爭(1967年,或稱「六日/月戰爭」)起,以色列佔據了大量巴勒斯坦平民居住的加沙走廊,多年來一直嚴格控制當地的水電供應,又嚴禁當地運作機場和海港、中斷她與外界的商貿往來、多番破壞當地的農業收成等(即使2005年時任以色列總理沙龍宣佈以色列軍隊從當地撤出,當地的情況並無實際上的改善),See Slater, Jerome, “Just War Moral Philosophy and the 2008-09 Israeli Campaign in Gaza,” pp. 52-53.
8)〈以色列通過惡法趕絕巴人 與種族隔離政策無異〉,載《香港01》,2018年7月21日。
9)Slater, Jerome, “Replies” in Brown, Davis, Gross, Michael L. Gross, Meisels & Slater, Jerome, “Correspondence: Just War Theory and the 2008-09 Gaza Invasion,”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 38, No. 1 (Summer 2013), p. 170.
10)Rodin, David, “Justifying Harm,” Ethics, Vol. 122 (October 2011), p. 104.
11)Ibid.
12)當中包括在磋商《大衛營協議》期間力邀阿拉法特一起加入談判行列、於1980年代先後透過沙特阿拉伯和約旦詢問他是否願意在接受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242號決議的前提下,巴勒斯坦被美國視作一個獨立民族看待、前美國總統克林頓在2000年向巴勒斯坦開出容許對方獨立建國並擁有97%約旦河西岸地區和100%加沙走廊的領土主權等,See Ross, Daniel, “Did Camp David Doom the Palestinians,” Foreign Policy, 19 October 2018.
13)李振良:〈恃美國撐腰 以憲法變歧視利器〉,載《信報》,2018年8月4日,A24。
14)參考同上。
15)參考同上。
16)一般而言,團契小組也會有分享「小確幸」感恩事項的環節,但其實是否可以容讓弟兄姊妹有坦誠分享埋怨上帝的空間呢?另外,有些事情並非可以簡單用「感恩」和「埋怨」來黑白二分的。團契小組是否也應該容許弟兄姊妹有慢慢思索、延緩表達的空間呢?畢竟,感恩的可貴之處,在於真誠而非形式體面和次數眾多。此外,那些高度私有化的信仰分享大多缺乏公共討論和對話的價值(即使不論當中的真實性和神學性)。若然過分偏重於「小確幸」感恩事項的分享,那最後只會令信仰淪為各說各話的代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