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解H15關注組要喝停清拆利東街呢?何解H15的行動者要推動規劃民主化呢?其中一個理由是因為重建居民及行動者在重建過程中深深體會到居民完全喪失決定權。既然重建區屬於居民和商戶,那麼他們沒有理由在規劃及重建過程中沒有決定權。那次H15的行動模式相信很少會出現在其它區內,但它在這場運動的悶局中增添了一點創意及生機;繼他們的行動後,大角咀出租商舖業主於10月20日發起申寃會。他們批評市區重建局在未賠償下收去他們的舖。
由於我家接近大角咀櫸樹街,所以今天又因八卦再參與居民活動,我看見商戶聯盟邀請了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及民協的秦寶山,最難得的是已收賠償的大角咀街坊出席申寃會,包括鋼鐵王,電器葉、地產李,五金謝,冷氣葉,八卦楊,戚太,筲箕灣街坊也有出席,包括曾先生,黎先生等,還有數位深水涉的街坊,包括葉太,杜姑娘,周老先生等。他們的訴求很簡單,「請交回一間舖給我,不要搶去我的物業。」
雖然申寃會較靜態,但幾位出租商戶已敢於向傳媒及公眾訴說她們的故事,我用相機記錄了數十分鐘的片段,以下分別是幾位商戶的心聲:
居民求助無門,只求取回一間舖
李太:「我是90號舖出租業主,這間舖是先生留給我的,這是我唯一生活支柱,若政府不收樓,我根本不會賣,現在政府在無商無量下收樓,令我感到很辛苦,我已經沒有收17個月的租金,它是我唯一的生活費,我是一個長期病患者,經常到醫院覆診,我希望你們可以給予幫忙;我希望政府可以補償一間舖給我,我不知怎樣說,昨天我們與市建局開會,但它們帶我們遊花園,他們只敷衍我,我十分不憤氣給它取了我的舖,它的賠償只能買回三分一的舖位。」
出租業主沒有議價權力
周小姐:「我有一個19歲的兒子,先生70歲,已沒有工作能力,以往做小販為生,1988年買入這間92舖,有十九年,主要租給人,收租,但沒料到,在2005年3月重建局開始重建,但它的賠償不足換回一間舖,在2006年舖復歸地政處,在整整十八個月的重建,沒有收租,精神又困擾,走來走去,身心困擾,究竟何時解決我的個案呢?我現在告訴你知,你不是當事人,不知我的痛苦。整個重建的收樓手法,令我感到很奇怪,我看見許多自用商舖業主,由於他們正在做生意,重建局會主動接觸他們,直至達成協議,現在那些業主已搬,我們這些出租業主,仍叫苦連天,叫天不應,叫地不聞.」
物業是我們的,我只想取回應得的東西
她又說「最近我聯絡莫耀光,他終於願意接見我,但是他帶我遊花園,只介紹救世軍社工隊給我,這是否幫到我呢?能否解決我的問題呢?我的問題是要取回自己應得的東西,要取回自己的舖,我並非要多政府的東西,它是我養老收入的枝柱;重建局建議我用所得的賠償買住宅物業去收租,這是否意味著我的資產貶值呢?給人搶了我的資產呢!
「重建局又說叫我去土地審裁署向官申索賠償,但官字兩個口,怎夠力與官講數呢?每個類似個案也輸。去打官司,十年八載,我們如何承受這種困擾呢?我們出租業主,沒有議價能力,給人搶去自己的財產;是否重建導致死人,它才有改善呢?現在投訴無門!!」
市建局拒絶「舖換舖」機制
何生:「十九年前買入94號舖,現在市建局收購我們的物業,補償一口價,無商無量,只叫我們考慮會否接受收購價,我們要求舖換舖,又或要求重建後給我們購買新舖的優惠,市建局只說沒有此機制,現在賠償價不足換回半間或三份一的舖位;」
我們不是要求高,只想取回一間舖
「整個K32計劃,大部份業主己滿意賠償離開,剩下只有我們三位業主,沒有合理賠償,請各位明白我們並非要求很高的賠償,只要求買回同區同等面積的地舖,維持我們原本生活的收入;現時市建局的權力過大,有收回土地權,收地十分霸道,侵犯我們的私有產權,沒有人情味,違犯特首所提出的以人為本原則。」
重建擾人,市建局欺善怕惡
「我們出租業主覺得,重建增加我們的心理壓力,影響已多病的身體,在這十幾個月的重建,我們已沒有租金收入,再者我們已把個人的資料全給市建局,故已沒有私隱可言;我們多次找市建局,但它們只叫我們找測量師,我們三次聘用測量師做了報告,市建局卻全不接受;最後我自己覺得市建局是一吸血鬼,吸我們弱勢社群的血,欺善怕惡,欺負善良的市民。」
最後居民請來假林鄭月娥,要求她為重建居民申寃,而林鄭月娥又很仁慈地一一答應,這種儀式又再一次造就古時包清天時代的官民關係.
有時我不禁問關注組若對重建局太客氣,它會聽嗎?但若對重建局激一點,那又怎辦呢?瞓街,有些街坊又說捱不住?怎辦呢?所以有些關注組便用一些社區營造的手法,令多一些外人關注舊社區的特有價值。不談好與否,大家同是在困境中找出路.